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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码:170031农药登记延续审批服务指南农药登记延续审批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17 年 12 月 日实施日期:2017 年 12 月 日发布机关:农业部农药登记延续审批服务指南1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农药登记延续项目编码:1700312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农药登记延续审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本指南适用于农药登记延续审批事项。本事项审批对象为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新农药研制者。3 审查类型前审后批。4 审批依据4.1 农药管理条例 (1997 年国务院令第 216 号发布,2001 年国务院令第 326 号修订,2017 年国务院令第 677 号修
2、订) 。4.2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 152 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9 号) 。4.3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 2017 年第 3 号) 。4.4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农业部公告第 2569 号) 。5 受理机关农业部。6 决定机关农业部。7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8 申请条件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向农业部申请农药登记延续。9 禁止性要求9.1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用、不新增或不再延续的农药产品。9.2 申请人被处以吊销农药登记证处罚不足 5 年的。9.3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农药登记,
3、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不足 1 年的。9.4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农药登记,被撤销农药登记证不足 3 年的。9.5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届满 90 日前未提出登记延续申请的。10 申请材料目录10.1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0.1.1 农药登记延续申请表。10.1.2 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农药登记证复印件。10.1.3 最新备案的产品质量标准。10.1.4 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0.1.5 综合性报告10.1.5.1 产品年生产量、销售量(境内、出口) 、销售额(境内、出口) 、销售区域等。10.1.5.2 产品使用引发的抗性、药害、对天敌生物(或环境生物)影响、人畜
4、安全事故、农药残留等情况。10.1.5.3 产品生产、销售和运输中需关注的安全问题。10.1.5.4 产品最新研究成果、试验报告等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说明。10.1.5.5 产品在监督抽查过程中整改落实情况。10.1.5.6 制剂产品应提交有效成分最大残留限量(MRL 值)与使用方法、剂量和施用次数的匹配情况。10.2 对需要开展周期性评价的农药品种,应根据周期性评价要求,补充相应试验报告或查询资料。10.3 申请资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11 申请接收接收单位: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联系电话:010-59191817 59191803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 11 号传
5、 真:010-59191808网 址:http:/12 办理基本流程12.1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农药登记延续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12.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审查。12.3 技术审查发现安全性、有效性出现隐患或者风险的,提交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12.4 农业部农药管理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审查意见或者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按程序报签。12.5 农业部农药管理局根据部领导签批文件办理批件、制作农药登记证 。12.6 流程图13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或到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申请均可。
6、14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超过 2 个月,如需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 。15 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财税201720 号文件要求,停征农药登记费。16 审批结果准予许可的,颁发农药登记证 ;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7 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制作并送达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审批专用章”的农药登记证 ;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办结通知书。根据申请人要求,选择在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现场领取或以邮寄方式送达。18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18.1 申请人申请农药
7、登记延续,应当如实向农业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8.2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农药登记延续的,农业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自办结之日起 1 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已取得批准的,撤销农药登记证 ,3 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18.3 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许可决定书之日起,申请人可以在 60日内向农业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9 咨询途径现场咨询: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电话咨询:010-59191817 5919180320 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10-59193385网
8、上投诉:农业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投诉21 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 11 号办公时间:每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6:00附录: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问题解答农农药药登登记记延延续续申申请请表表(示范文本)申请人名称*省*市*农药公司(和营业执照一致) (公章)通讯地址*省*市*县*街道邮编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0*-*申请人申请人经办人张*传 真0*-* 境外企业在我国的办事处或 代理机构名称*公司(和营业执照一致) (公章)通讯地址*省*市*县*街道邮编1* 电话0*-*传真0
9、*-*境外企境外企业代理业代理机构机构联系人李*电子邮箱*.com 登记证号PD*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剂 型乳油毒 性低毒产品相产品相关信息关信息有效成分及含量阿维菌素 5%有效期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 日提交如下资料(请打提交如下资料(请打“”“” )( ) 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最新备案/批准的产品质量标准( ) 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综合性报告及必要的佐证材料( ) 根据再评价要求,补充的试验报告或查询资料(适用于已开展再评价登记的品种)( )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资料申请人签名:张*(亲笔签名)申请日期:2017 年 9 月
10、15 日以下由登记审批部门填写以下由登记审批部门填写农药检农药检 定所技定所技 术审查术审查 意见意见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农药登农药登 记评审记评审 委员会委员会 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农业部农业部 审批意见审批意见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备注:技术审查发现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风险的,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填填 表表 说说 明明1. 本表适用于已取得登记农药产品办理登记延续申请。2. 表内项目中,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在()打“” ;没有提交资料的,在()打“” ;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可另附页。3. 申请人名称填写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并加盖公章
11、;申请人名称应为亲笔签名。4. 农登记证持有人为个人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农农药药登登记记延延续续申申请请表表申请人名称(公章)通讯地址邮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申申请请人人经办人传 真境外企业在我国的办事处 或代理机构名称(公章)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境外企业代境外企业代理机构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剂 型毒 性产品产品相关信息相关信息有效成分及含量有效期提交如下资料(请打提交如下资料(请打“”“” )( ) 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最新备案/批准的产品质量标准( ) 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综合性报告及必要的佐证材料( ) 根
12、据再评价要求,补充的试验报告或查询资料(适用于已开展再评价登记的品种)( )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资料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以下由登记审批部门填写以下由登记审批部门填写农药检农药检 定所技定所技 术审查术审查 意见意见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农药登农药登 记评审记评审 委员会委员会 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农业部农业部 审批意见审批意见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备注:技术审查发现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风险的,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填填 表表 说说 明明1. 本表适用于已取得登记农药产品办理登记延续申请。2. 表内项目中,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在()打“” ;没
13、有提交资料的,在()打“” ;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可另附页。3. 农药登记证持有者为个人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境外企业申请人还应填写在我国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4. 本表由农业部农药管理局负责解释。常见问题解答1.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农药登记延续,是否还能够申请农药登记延续?答:不能。农药登记证届满 90 日前必须提交登记延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延续,须重新申请农药登记许可。2.如何查询我公司已经提交的网上农药登记申请进度?答:网上申报产品请登录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http:/) ,输入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凭企业申请号直接进行查询。已办结产品的办结意见可以在进入农药申请页面中点击“历史数据” ,进行查询。非网上申报产品,请进入农业部网站(http:/) “在线办事”栏目,在“审批状态查询”中输入受理通知书右上角的编号和右下角的查询密码,即可查询您所申报项目的审批状态及结果。3.网上申报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如何解决?答:向系统维护人员反映或电话咨询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 010-59191817、59191803。4.如何获得农药登记延续申请表?答:登录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http:/) ,在线申请农药登记延续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5.农药登记延续申请需要缴纳登记费吗?答: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暂停征收农药登记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