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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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源市民政局责任清单 主体 责任(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 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 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三)拟订地方性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对退役军人、公务员、 人民警察等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 退役军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 策,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患矽肺病人员资格审查上报 及补助工作,调研
2、、处理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负责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发 放工作;协调、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市军供站和军队离退休 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 褒扬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 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 灾情,储备、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会同有关方面 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农村受灾群众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 救助。 (五)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3、负责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六)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 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 镇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 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会同测绘部门组织编制万源市行政 区划图。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 开展地名信息服
4、务。拟订殡葬、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 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殡 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政策的实施,指导婚姻服务机 构管理工作。 (八)认定福利企业资格,管理社会福利机构。会同有关方面落实社会福利企业 扶持政策;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 体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九)负责全市老龄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 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
5、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 边界序号序号1权权利利类类型型行政许可权权利利项项目名称目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实施依据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 18 号 1998 年 12 月 28 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 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号,1998 年 10 月 25 日)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第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 理职责:(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第八条 申请登记民 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
6、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 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 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 九条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 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日内作出准 予登记或者
7、不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 印章,开立银行帐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 关备案。 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 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 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 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实实施主体施主体万源市民政局责责任事任事项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8、。 2审查责任:按照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 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 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 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 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追责责情形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9、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监督督电话电话0818-8622642序号序号2权权利利类类型型行政许可权权利利项项目名称目名称社会团体登记实实施依据施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号,1998 年 10 月 25 日)第六条:国 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 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第二十七条:登记管理机关 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 备案;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 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
10、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 50 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 30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 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 50 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 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 10 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 3 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 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
11、”、 “全 国”、 “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 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 “全国”、 “中华”等字样。 实实施主体施主体万源市民政局责责任事任事项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 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 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 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
12、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 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追责责情形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监督督电话电话0818 -8622642序号序号3权权利利类类型型行政许可权权利利项项目名称目名称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实实施依据施依据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1997 年 10 月 17 日)第十条 设置
13、农村公益性墓地,经乡(镇) 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实实施主体施主体万源市民政局责责任事任事项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 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 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 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 不定期检查,依
14、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追责责情形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 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监督督电话电话0818-8622642序号序号4权利类型行政许可权利项目名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 48 号,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设立 许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 机构设立许可工作。实
15、施主体万源市民政局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 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 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 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 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
16、行政职责的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18-8622642序号序号5权权利利类类型型行政许可权权利利项项目名称目名称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审批实实施依据施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 年 12 月 30 日民政部令第 19 号发布)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 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 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 办申请。 实实施
17、主体施主体万源市民政局责责任事任事项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 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 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 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 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 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追责责情形情形
18、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 应的责任。监监督督电话电话0818-8622642序号序号6 权权利利类类型型行政许可 权权利利项项目名称目名称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实实施依据施依据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7103 号,200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四条 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 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 1 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 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
19、日制工 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二)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的月 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 25%(含)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 10 人;(三)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 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 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企业 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 纳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五)企业具 有适合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六)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 合国
20、家无障碍设计规范。实实施主体施主体万源市民政局责责任事任事项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 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 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 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 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 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 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
21、他责任。 追追责责情形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批 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 责任。 监监督督电话电话0818-8622642序号序号7权权利利类类型型行政许可权权利利项项目名称目名称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实实施依据施依据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政部令第 29 号第三条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产品目录,由国 务院民政部门以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形 式公布。 从事目录中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产品
22、生产装配的企业, 在工商登记注册前,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资格认定。 实实施主体施主体万源市民政局责责任事任事项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 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 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 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 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 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23、,开展定期 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追责责情形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批 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 任。监监督督电话电话0818-8622642序号序号8权权利利类类型型行政处罚 权权利利项项目名称目名称对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之日起 1 年内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实实施依据施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号,1998 年 10 月 2
24、5 日)第三十 二条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 1 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 销登记。实实施主体施主体万源市民政局责责任事任事项项1、立案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违法 案件,予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重大案件组成调查组,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必要时, 检查前下发执法检查通知书和法律义务告知书。调查时出示执法检查 证,收集证据,核实有关数据,制作检查报告,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 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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