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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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爆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报批稿讨论稿)工业和信息化部 编制2010 年 10月 19日 实施I目 录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I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业和信息化部 编制2010 年 10 月 19 日 实施I目 录1 总 则 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 应急预案体系21.5 应急工作原则32 危险性分析 43 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 43.1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43.2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63.3 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73.4 民爆
2、生产销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74 预防与预警 84.1 事故预防84.2 事故预警84.3 信息报告与处置85 应急响应 105.1 响应分级105.2 响应程序105.3 应急结束12II6 信息发布 127 后期处置 128 保障措施 138.1 通讯与信息保障138.2 应急队伍保障13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38.4 经费保障139 培训与演练 1410 奖惩1410.1 奖励 1410.2 责任追究 1411 附则151 总 则 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 应急预案体系21.5 应急工作原则32 危险性分析33 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43.1 民
3、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 43.2 工信部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53.3 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6III3.4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74 预防与预警74.1 事故预防74.2 事故预警7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84.3.1 事故等级85 应急响应95.1 响应分级95.2 响应程序105.3 应急结束116 信息发布117 后期处置118 保障措施128.1 通讯与信息保障 128.2 应急队伍保障12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28.4 经费保障129 培训与演练1210 奖惩1310.1 奖励1310.2 责任追究 1311 附则13
4、附录 民爆行业应急通讯录1401民爆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下简称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响应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466 号令);(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 号令);(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国务院 493 号令);(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8)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8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AQ/T90022006);(9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7 号);(101)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72 号);(112)其他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对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
6、门编制相应预案。1.4 应急预案体系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分为四级、三类。四级是:工业和信息化工信部级、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级、市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级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级;三类是: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框图,见图 1。3图 1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框图图 1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框图1.5 应急工作原则(1)属地为主原则:充分利用国家和当地事故应急救援各种资源,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各地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急机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民爆行业生产
7、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级)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预案市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专项应急预案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现场处置方案4作。(2)分级响应原则: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根据各自职责,按照事故大小、危害程度并依据和反应快捷、救援有效的要求,实施分级响应,开展应急救援。(3)科学规范原则: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经过危险因素辨识、事故类型与风险分析、危险源评估、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和专家评审等过程,力求形成科学、规范、实用、有效的应急预案。(4)平战结合原则:应急预案实施后,应定期组织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以
8、确保其内容和措施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应保证应急机构及人员、装备处于备防状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有效地投入应急相关工作。2 危险性分析民用爆炸物品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风险有:(1)爆炸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事故。(2)燃烧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燃烧事故。(3)急性中毒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造成急性中毒事故。5(4)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其他伤亡事故。3 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3.1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工业和信息化工信部民爆行业应急管
9、理机构、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市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各级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相关责任分级负责,分别与国家、地方生产安全事故相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部门和地方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相衔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框图,见图 2。6图 2 调整到此位置3.2 工业和业和信息化息化部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设立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作为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厅、运行监测协调局、安全生产司等相关司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分主
10、管安全的副部长、工信部主管应急的图2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框图国国 务务 院院 安安 委委 会会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省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民爆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市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构7总工程师担任。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司,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安全生产司主管负责人司领导担任;应急专家组由民爆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8图 2 民爆行业生产安
11、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框图国国 务务 院院 安安 委委 会会(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省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民爆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工信部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市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2)审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事宜;9(3)指导开展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4)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传达领导指示;(5)协调处理应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议定的相关事项;(2)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及配套文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3)监督指导地方
12、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4)负责应急专家组日常管理;(5)负责参与事故应急和现场处置;(6)承担其他交办事项。应急专家组的主要职责:(1)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工作;(2)研究并提出相关技术报告和建议。3.3 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设立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贯彻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事故应急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对策措施;(2)制定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专家组,指导企业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和专家组,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3)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
13、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10(4)依据当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分工,开展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5)及时上报事故和应急信息;(6)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及时开展应急工作创造条件。3.4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必须设立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应急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对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危险性分析、评估,确定危险源,并组织制定、修订应急预案;(3)根据事故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4)发生事故时,按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14、工作,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情况;(5)建立完整的社会救援、救助网络体系,在本单位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社会救援机构求助。4 预防与预警4.1 事故预防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危险源评估、安全评价、隐患排查等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隐患整改。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11预测事故风险。 ,采取防范措施。4.2 事故预警遭遇地震、洪水、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现某类工艺技术或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予以事故预警。4.3 信息报告与处置4.3.1 事故等级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5、30 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级为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及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及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及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为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及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及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及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级为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3.2 事故应急报告(1)一级事故、二级事故、
16、二级事故报告程序发生事故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以下简称事发单位)必须于事故发生后 1 小时内向报告当地县、市、县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相关部门,并向当地12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信部报告。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报告 1 小时内书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安排以及下一步工作。 ;(22)三级事故、四级事故报告程序、四级事故报告程序事发单位必须于事故发生后 21 小时内报告向当地县、市、省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报告 1 小时内书面向工业和信
17、息化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安排以及下一步工作。(3)发生造成人员轻伤的燃爆事故报告程序事发单位应在 48 小时内报告当地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工信部安全生产司。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原因初步判断、现场处置和救援情况等。4.3.3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接报、传递与处置工业和信息化部事故信息接报部门为应急办公室和办公厅总值班室?;(应急联络方式及联系人见附录):(1)接到一级、二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立即逐级上报;工信部办公厅总值班室和应急办公室(应急联络方式及联系人见附录)接到四级、三级事故报告后,接
18、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并立即向事故应急办公室负13责人报告;(2)接到三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立即向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和主任报告;(3)接到四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向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和主任报告。工信部办公厅总值班室和应急办公室接到二级、一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及时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一、二级事故发生后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前 12 小时实行1 小时间隔?(查国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信息续报制,遇有重大情况变化随时上报;12 小时以后的续报时间间隔,由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态势予以指令明确;应急信息续报直至现
19、场应急结束。5 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 级、II 级和III 级三个级别: 级响应对应于一级和二级事故;级响应对应于三级事故;III 级响应对应于四级事故。 ; II 级响应对应于三级事故;I 级响应对应于二级和一级事故。5.2 响应程序响应程序框图,见图 3。14事故的接报及信息核实应急响应级别判定启动应急预案程序事故信息上报和下达事故应急指挥调度现场督导应急支援图 3 响应程序框图5.2.1 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业和信息化部接到一、二级和一级事故报告,立即启动I 级响应。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事发单位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5.2.2 现
20、场应急指挥与调度I 级响应启动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派部级领导或司局级以上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地方政府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协调现场有关事项,核实事故情况并上报事故信15息。应急响应联系和上报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必须使用保密通信设备和手段。5.2.3 应急督导工业和信息化部接到三级、四级事故报告后,启动应急督导程序。应急督导主要包括:(1)进一步了解事故现场和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和进展情况;(2)结合事发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应急指导意见。5.2.4 应急支援(1)调派技术专家赶赴现场;(2)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物资、器材、设备、人力以及技术支援。5.3 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
21、作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要求,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宣布事故应急程序结束,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解除。6 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后应依据相关规定发布信息。7 后期处置(1)现场应急结束后,事发单位要实施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16(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应总结事故应急经验,修订应急预案,补充事故处理中消耗的应急装备、器材,使之恢复至备防状态。(3)根据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正式进驻事发单位后,应急机构应向事故调查组移交必要的事故情况材料。8 保障措施8.1 通讯与信息保障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体系、民爆行业应急通讯录,明确各级应急联
22、络人及应急联络专用电话(见附录)。现场应急通讯方式由各单位在其事故应急预案中明确。8.2 应急队伍保障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信部应建立应急专家组,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配置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器材、交通工具、监测仪器等装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急需。8.4 经费保障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落实应急装备与物资、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等年度资金预算,保障17必要的应急能力。9 培训与演练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民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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