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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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柳州市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方案耐多药肺结核指结核病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经体外药物敏感性试验证实至少同时对异烟肼和利福平两种主要抗结核药物耐药。耐多药肺结核是目前结核病控制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其治疗难度大,治疗时间长,传播风险高,公共卫生危害大。为了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结核病耐多药形势,规范我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治疗和管理,根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原卫生部令第92 号)、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2012)、 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5)和广西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职责(一)领导机构市卫计委负责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
2、定我市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对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情况的监控和评价,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二)业务机构在市卫计委及各县(区)卫计局的领导和协调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具体负责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级业务机构职责如下:- 2 -1.市级(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落实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随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组织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耐多药肺结核发现、登记报告、追踪等工作;负责对县(区)相关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培训。(2)市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广西龙潭医院:负责本医院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
3、的耐药检测及各县(区)传统药敏和线性探针检测;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全程治疗管理,包括住院治疗管理和出院后的随访复查;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及相关报表的填写;负责患者住院期间的感染控制。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负责本医院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的耐药检测及登记和报告。(3)市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耐多药结核病感染控制、疫情报告、病人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并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2.县(区)级。(1)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推荐本辖区实验室耐多药结核病人到广西龙潭医院进行诊治,负责耐多药检测标本的运送。负责落实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出院后的随访
4、及追踪管理;负责组织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耐多药肺结核健康促进工作。协助定点医院做好耐多药肺结核可疑- 3 -者的耐药检测及相关信息的填报和网络录入。(2)县(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开展痰培养及快速耐药检测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填报和网络录入;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出院后的随访管理。(3)县(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结核病感染控制、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方面进行监控。3.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落实耐多药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负责患者院外抗结核注射剂注射期间的药物注射以及口服抗结核药的面视下服药;密切注意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情
5、况,一旦发现及时报告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出院后的随访管理及追踪工作;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取药;规范填写各种工作记录。二、组织实施(一)指定柳州市耐多药肺结核治疗定点医院根据广西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规范及柳州市具体情况,指定广西龙潭医院作为我市的耐多药肺结核治疗定点医院。负责患者的全程治疗管理(包括住院治疗管理和出院后的随访复查)、患者登记报告及相关报表的填写及患者住院期间的感染控制等。(二)成立柳州市耐多药肺结核诊断、治疗专家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名单组长:李勇- 4 -副组长:吕康言成员:刘爱梅、曹子中、郑东升、冯光辉、廖光付、伍国伟、蒋忠胜、郁国强、韦鸣、李梁、谭
6、寿南专家组办公室挂靠在广西龙潭医院内 4 科,负责协调耐多药肺结核诊断、治疗及日常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刘爱梅兼任。耐多药肺结核的诊断及治疗实行专家组确定原则。 (三)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及登记分类1.筛查对象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对象主要是涂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新涂阳和复治涂阳患者。重点筛查对象为以下 5 类高危人群:(1)慢性排菌患者(经多次不规则治疗后痰菌仍阳性的肺结核患者)/复治失败患者;(2)与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接触密切的涂阳肺结核患者(包括其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等);(3)初治失败患者;(4)复发与返回的患者;(5)治疗 2 月末痰涂片仍阳性的初治涂阳患者。2.患者登记分类。根据治疗
7、史,将患者分为七类:(1)新患者:从未应用过抗结核药物治疗或应用抗结核药物化疗不足一个月(因其他疾病应用抗结核药物治疗除外)。(2)复发:指过去有明确的结核病史,完成规定的化疗疗程后医生认为已治愈,现在痰涂片又出现阳性的肺结核病患者。- 5 -(3)返回:指结防机构确诊的患者治疗1 个月,中断治疗2 个月后再次到结防机构接受治疗的患者。(4)初治失败:新涂阳患者治疗第 5 个月末或疗程结束时,痰涂片检查阳性的患者。(5)复治失败:复治第 5 个月末或疗程结束时,痰涂片检查阳性的患者。(6)治疗 2 月末阳性的初治患者:新涂阳患者治疗第 2 月末痰涂片检查阳性的患者。(7)其他:除上述 6 项以
8、外的患者。(四)耐多药肺结核的诊断1.可疑者样本的送检及登记送检单位对痰标本和痰阳性培养物填写“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痰标本/菌株送检表”(附表 1),并将送检表及标本(痰标本 3 日内、痰阳性培养物 7 日)交至广西龙潭医院。2.实验室检查。(1)广西龙潭医院接收样本后,规范填写“结核病样本和菌株接收登记本”(附表 3),3 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测和登记。检测结果于 3 个工作日内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检测结果提示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3 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知耐多药肺结核诊断、治疗专家组并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同时通知病人所属县(区)疾控中心。3.耐多药肺结核的确诊耐多药肺结核必须由专家组结合患者
9、病史、胸部影像学及实- 6 -验室等相关检查,对耐药检测结果报告为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同时耐药的患者进行确诊。专家组确诊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患者信息登记在“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本” 上(附表 6),建立病案记录(附表 7),同时将信息录入至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病案。(五)耐多药肺结核的治疗耐多药肺结核治疗方案的设计由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而非专家个人行为。治疗以标准化治疗方案为主,不适宜采用标准化治疗方案的,应由专家组根据药敏试验结果和既往抗结核药物用药史、耐药结核病接触史和患者依从性,设计经验治疗方案或个体化治疗方案。 (见附件 1)(六)耐多药肺结核的管理1.住院管理患
10、者住院期间的治疗管理由广西龙潭医院负责。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住院期间按照专家组确定的治疗方案治疗,如需更改方案,应报专家组讨论决定;主管医生或护士每日督导患者服药,负责填写“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附表 9)。按治疗监测要求对患者进行痰涂片、痰培养、肝功能及肾功能等检查;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密切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态,对患者进行关于耐多药结核病治疗、注意事项、药物不良反应早期发现等知识的健康教育。2.出院管理。(1)出院工作衔接。- 7 -患者出院时,广西龙潭医院主管医生或护士要指导患者(或患者家属)规范填写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患者出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耐多药患者督导通知
11、单发送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邮箱并电话告知对方相关工作人员。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通知后,做好患者的登记、规范填写“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管理卡”(附表 11);3 个工作日内,落实患者治疗和管理。出院患者应到指定场所接受治疗。(2)基层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落实耐多药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负责患者院外抗结核注射剂注射期间的药物注射以及口服抗结核药
12、的面视下服药。患者每次服药均应在医务人员或接受过培训的督导员直接面视下进行,每次服药后由督导员填写“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每个月填写一张。患者未按时接受督导服药时,督导医生在 24 小时内对患者进行访视,确保患者规范治疗。治疗过程中督导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症状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及时通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期间,督导员应提醒患者按期到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和复查并指导患者事先留痰。(3)随访与复查。- 8 -广西龙潭医院对患者出院后进行定期随访和复查。收集和保存患者上个月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记录卡”,据其填写病案记录,并将患者的随访检查结果记录在病案上,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患者所在的
13、县(区)疾控中心和督导员,同时将信息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县(区)疾控中心每月对督导患者服药的执行单位和患者访视 1 次,查看督导人员直接面视下督导治疗的执行情况、患者服药情况等。 3.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跨区域管理跨区域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是指在治疗过程中,由某一个市转到另一个市,不能在原登记地市继续接受治疗管理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1)转出患者管理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转出时,广西龙潭医院须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患者耐多药病案进行转出,完成转出信息的记录和转出患者治疗队列分析表的报告。根据患者既往的取药情况,给患者携带从转出至转入地结防机构期间所需 1 个月的抗结核药品,避免患者在此期间中断治疗。市
1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 3 个工作日内通知转入地市级结防机构。(2)转入患者管理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转入我市时,广西龙潭医院负责该患者的后续治疗管理,负责网络信息的录入与完善,并建立纸质病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患者从对方结防机构转出后 2 周内对患者进- 9 -行追访,追访结果 1 周内向转出地结防机构反馈。对于未中断治疗或中断治疗2 个月的转入患者,原则上应当延续原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管理。对于中断治疗2 个月的患者,重新登记到“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登记本”上,并对患者进行二线药敏试验。结果未明时,给予原方案治疗;结果得到后,由专家组确定是否调整治疗方案。(七)耐多药肺结核感染控制耐多药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
15、应做好耐多药肺结核感染控制工作,从组织管理、环境工程和个人防护方面制定并实施感染控制措施,切实做好耐多药肺结核的感染控制工作。(八)健康教育治疗前由经过专门培训的门诊医生或督导人员向患者及家庭成员重点宣传耐多药肺结核的严重危害、主要症状、防治知识、国家优惠政策等,详细说明治疗期间的各项要求,使患者及其家属能够主动配合治疗。健康教育应贯穿治疗的整个过程。可通过讲解和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健康教育。(九)心理支持患耐多药肺结核后,无论对于患者还是他们的家庭都是巨大的打击。疾病将带来周围人群的歧视,而歧视会影响治疗依从性。另外,治疗耐多药肺结核的较长疗程以及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都会增加患者的忧郁
16、、焦虑,坚持治疗更加困难。对患者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可以增加患者治疗依从性。三、督导与评估- 10 -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和管理单位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并及时反馈和通报督导结果。(一)指标1.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痰培养人数/耐多药可疑者数100。2.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比例。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的比例=纳入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100。3.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治愈和完成治疗的患者数/纳入治疗的耐多药肺
17、结核患者数100。(二)耐多药肺结核筛查月报耐多药肺结核筛查月报表,主要包括可疑者筛查结果及纳入治疗情况等。1.报表报送。市辖区月报表、季度报表由市辖区定点医院负责报送,县(区)月报表、季度报表由县(区)疾控中心负责报送。2.报告时限。每月 5 日前将上月耐多药报表报送市 CDC,市 CDC 汇总本辖区县(区)报表后,于 10 日前报送自治区疾控中心结防所。- 11 -附件 1 耐多药肺结核的治疗一、治疗原则耐多药肺结核治疗以标准化治疗方案为主,不适宜采用标准化治疗方案的,应由专家组根据药敏试验结果和既往抗结核药物用药史、耐药结核病接触史和患者依从性,设计经验治疗方案或个体化治疗方案。治疗原则
18、应遵循以下几点:(一)充分考虑患者既往用药史和当地耐药结核病流行状况。 (二)至少包括 4 种有效的抗结核药物和吡嗪酰胺。 (三)药物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而定。 (四)注射剂(氨基糖苷类和卷曲霉素)至少使用 6 个月,强化期 6 个月末痰菌仍为阳性者,或病变范围广泛的复治患者,强化期注射用药可延长至 8 个月,此时继续期的时间相应缩短。 (五)治疗疗程应为痰菌阴转后至少 18 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总疗程约为 24 个月,广泛耐药肺结核总疗程约为 30 个月。 (六)患者全疗程均接受直接面视下督导治疗(DOT)。 (七)及时、合理地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减少治疗中断的危险性,并预防由于严重不良反应造成的
19、病死率增加。二、推荐的治疗方案 (一)耐多药肺结核治疗方案。 6 Cm(Am)-Lfx(Mfx)-Pto(PAS,E)-Cs(PAS,E)-Z /18 - 12 -Lfx(Mfx)-Pto(PAS,E)-Cs(PAS,E)-Z (二)广泛耐药肺结核治疗方案 。12 Cm-Mfx-Pto(PAS)-Cs(PAS)-Clr-“Amx-Clv”-Z / 18 Mfx-Pto(PAS)-Cs(PAS)-Clr-“Amx-Clv”-Z (三)药物缩略语解释: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Lfx:左氧氟沙星,Mfx:莫西沙星,Am:阿米卡星,Cm:卷曲霉素,Pto:丙硫异烟胺,PAS:对氨基水杨酸,Cs:环
20、丝氨酸,Clr:克拉霉素, Amx-Clv: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三、治疗监测为保证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评价疗效和及时发现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对每例纳入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均需进行治疗监测。耐多药/广泛耐药肺结核主要的监测项目包括:痰涂片抗酸菌检测、结核分枝杆菌培养、肝肾功能、血尿常规、电解质、血糖、脂肪酶、乳酸、胸片、心电图、促甲状腺激素(TSH)、听力、视野和色觉及体重、心理咨询等。监测项目和频次参考如下:表 1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疗监测项目及频率治疗月份监测项目012345681012141618202224痰涂片痰培养肝功能肾功能血尿常规电解质血糖脂肪酶乳酸胸片心电图- 13 -TSH听
21、力视野与色视体重表 2 广泛耐药肺结核患者治疗监测项目及频率治疗月份 监测项目0123456789 10 11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痰涂片 痰培养 肝功能 肾功能 血尿常规 电解质 血糖 脂肪酶 乳酸 胸片 心电图 TSH 听力 视野与色视 体重 说明: 1. 痰涂片和培养:治疗前;强化期每月 1 次,继续期每两个月 1 次; 2. 肝功能(必要时做尿酸测定):治疗前检测 1 次(包括乙肝抗原以及抗体;治疗期间每月检测 1 次;具有肝功能损害危险患者,或出现肝功能损害症状的患者,可适当增加监测频率; 3. 肾功能:治疗前检测 1 次;强化期每月 1 次,使
22、用 Cm 的患者根据情况每 1-2 周检查一次;继续期由地市专 期由地市专家小组确定检查的频率; 4. 血尿常规:治疗前检测 1 次;治疗期间每月 1 次,必要时适当增加监测频率; 5. 电解质:使用 Cm 者必要时做电解质(钾、钠、钙等)检测; 6. 血糖:使用加替沙星治疗者,治疗前检测血糖(了解患者的基线情况),以后每月检测 1 次。 7. 脂肪酶:使用利奈唑胺、贝达喹啉出现腹痛者,为排除胰腺炎时检测;使用贝达喹啉建议治疗前检测。 8. 乳酸:使用利奈唑胺或进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者出现乳酸性酸中毒症状时检测。 9. 胸片:治疗前检测 1 次,强化期每 3 个月一次,继续期每 6 个
23、月一次; 10. 心电图:使用贝达喹啉者于治疗前检查,以后在治疗第 2、12、24 周重复检查;合并心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 减退或电解质紊乱时增加监测频率。 11. TSH(促甲状腺激素):治疗前检查 1 次;使用 Pto 或 PAS 时必要时检查; 12. 听力、视野与色视:治疗前检查;治疗期间由地市专家小组确定治疗后检查的频率; 13. 体重:治疗前;强化期每月 1 次;后为每 2 个月 1 次; 四、不良反应预防和处理(一)不良反应的预防。1.在抗结核治疗前医生应向患者或患儿家长介绍所用抗结核- 14 -药物不良反应的表现,并告知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2.基层医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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