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的创业政策有哪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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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的创业政策有哪些为了更有效地缓解本次疫情对烟台地区毕业生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为其提供更宽广的就业创业空间,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颁布烟台市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接下来让我们共同了解一下该政策吧。2020烟台市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第一章 毕业生报到派遣手续办理一、就业报到手续办理(一)离校前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左上角一般为用人单位名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后,可持报到证用人单位报到,办理就业、社保手续。 (二)离校未就业烟台生源毕业生,报到证左上角一般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请联系生源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到,无需到市人社局办理。二、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办
2、理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人社部门的毕业生,在择业派遣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聘用)通知书。三、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四
3、、毕业生档案管理1.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发送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报到后须落实档案是否已在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正规管理。2.离校未就业烟台生源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发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理后分发到各县市区。由于来档时间集中,数量大,整理档案需要一段时间,毕业生可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事大厅”模块查询档案去向。五、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办理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由本人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和就业通知书,向原签发就业报到证的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其中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
4、一并遗失的,由学校办理补发手续。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后遗失的,不再补发新证,由学校出具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到原签发就业报到证的就业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其中2003年(含)以后毕业的,由本人持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到原签发就业报到证的就业主管部门核实盖章;1997-2002年毕业的,由学校持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原件)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原件),到原签发就业报到证的就业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第二章 烟台市毕业生就业政策一、实施就业援助对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证的我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政策,
5、随申请随认定,实行“一对一”帮扶就业。二、提供免费职业培训驻烟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或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免费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三、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6、1.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2.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四、给予岗位补贴(一)岗位补贴。对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二)一次性创业岗
7、位开发补贴。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五、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择业派遣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和三年百万青年计划(2019-2021年)所确定的1624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可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信网“直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登录系统,申请就业见习岗位,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见习期间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
8、补助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表现合格的,有机会留用在见习单位工作。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扶贫等服务。服务期间,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自2017年开始,新招募的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2年“三支一扶”服务年限)。七、
9、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逐人了解就业状态和就业意愿,通过自愿参加职业培训、举办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靶向推送招考信息方式和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就业服务周、就业服务月等就业促进活动,畅通供求渠道,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八、来烟就业创业不受落户限制市内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户口可落回原籍。市外高校毕业生来烟就业,办理就业手续即可落户。其中,对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可将户口落在市或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第三章 烟台市大学生创业政策我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人员范围是:驻烟普通高校
10、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我市的台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一、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16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大学生(企业法人),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给予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14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
11、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大学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每名创业大学生、每个创业实体只能领取一次。二、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三、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大学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合法经营一年后,给予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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