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肃的礼记学及其后世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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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肃的礼记学及其后世影响摘要 王肃作为继东汉卢植和郑玄之后出现的礼学家,以其礼记注和圣证论中与郑玄有所不同的礼学观点,从而成为独自名家的一派,其礼记学著述及学说的传播与传承,对后世礼学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从集中在诸多礼学问题上王肃与郑玄的认识和理解的不同,以及历经唐宋元明清乃至近代的后世学者对王肃礼记学的各种观点的肯定与否,既呈现出传统经典学术传承中的时代性异同与特点,也表明在唐人标树的“礼是郑学”之外,还有值得后人关注和探析的别样的礼学观点及其学术价值意义所在。 关键词 王肃;礼记学;后世影响 中图分类号 K23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1763(2016)02004510 Abst
2、ract:As the scholar centering on the study of The Book of Rites after Lu Zhi and Zheng Xuan in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Wang Su stands unique among other scholars with his Commentaries on the Book of Rites and On Taking Sages Discourses as evidence. Wang Sus opinion is slightly different from Zheng
3、Xuans. His treatise on the study of The Book of Rites and its spread and inheritance has exerted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later scholars of the study. Especially, he disagreed with Zheng Xuan on understanding various problems in The Book of Rites. Meanwhile, later scholars from the Tang, Song, Yuan,
4、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o the modern times either confirm or disapprove Wang Sus study, which not only illustrate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and characteristics over the time of the academic inheritance of the traditional classics, but also presents that, apart from Zheng Xuans study of T
5、he Book of Rites, there are other opinions with great academic significance, which deserves the scholars concerns and researches in the later times. Key words:Wang Su;study of The Book of Rites;influence on the later scholarship 一王肃礼记学的资料及传承 处在汉末三国时代,主要活动于曹魏时期的王肃,与礼学的关系十分密切。就其著述而言,如在礼记方面,继东汉卢植、郑玄分别有
6、注礼记二十卷之后,王肃则有注礼记三十卷。 陆悦鳌毒典释文序录。张一弓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5页下栏。此外,郑玄有三礼音各一卷,王肃也有三礼音各一卷,而七录只说王肃撰有礼记音。 同上,第16页上栏。 根据三国志魏书卷十三王肃传的记载,一方面王肃出身官宦之家,其父王朗为曹魏初期的重臣,其本人则自魏文帝曹丕至于高贵乡公曹髦时期,历任各种官职,是位重要的政治人物。另一方面,王肃又有家学渊源,其父即为经学家,曾经“著易、春秋、孝经、周官传,奏议论记,咸传于世”;王肃本人在十八岁时“从宋忠读太玄,而更为之解”,又在经学方面,最初是“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后来则“采会同异,为尚书、诗、
7、论语、三礼、左氏解,及撰定父朗所作易传,皆列于学官”,并多有其他著述,“所论驳朝廷典制、郊祀、宗庙、丧纪、轻重,凡百余篇”,而且生前传学,至于“门生者以百数” 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414、419页。,也就是说亲近而为师服丧服的学生弟子很多,足见其当时的学术影响。 就王肃对郑玄学术的态度来说,在孔子家语序中,王肃自有言说而略见其详。他说:“郑氏学行五十载矣,自肃成童,始志于学,而学郑氏学矣。然寻文责实,考其上下,义理不安,违错者多,是以夺而易之。然世未明其E情,而谓其苟驳前师,以见异于人,乃慨然而叹曰:岂好难哉,予不得已也。” 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
8、95册,第页。由此可知,正因为当时郑玄学术的影响之大,王肃从一开始也多有学习,只是随着研习深入,王肃发现郑学中的问题并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而不能不发。无独有偶,与王肃的“不好郑学”及其官学地位成对比的,则是郑玄学派的传人依然以私学传承,并且与王肃相辩驳,有史为证:“时乐安孙叔然,受学郑玄之门,人称东州大儒。徵为秘书监,不就。肃集圣证论以讥短玄,叔然驳而释之。” 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419、420页。这不能不令后人感叹当时学术的一种风貌,也开启了后世经学史上郑王之辨的先声。 王肃的礼记注,原书已无可见,只是在传世文献散见的引用中可以看到一些具体材料,从中既可以了解其与汉代注
9、疏家马融、卢植和郑玄所注礼记观点的异同,也可见王肃礼记学本身的一些特点。 最新近的研究,可参考刘丰王肃的三礼学与“郑王之争”,中国哲学史2014年第4期。郭善兵郑玄、王肃 比较研究,泰山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最典型的传世材料,应该就是比较多地集中在唐代杜佑通典、陆德明经典释文和孔颖达礼记正义,以及南朝宋裴S史记集解和唐代官修晋书等文献当中所保留的王肃礼记注的相关信息,这些文献中大致有190余条王肃注,其中王肃与郑玄的解说同义的有30余条。 参考李振兴王肃之经学第四章“王肃之三礼学”第三节“王肃之礼记学”中有具体的考释和论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599页-第672页。 经统计,
10、在经典释文中引述和保留王肃礼记注的内容,计有23条,除了一条讲到关于月令“蔡伯喈(蔡邕)、王肃云周公所作”之外,多数是针对字词音义的训读和解释。通典中提到王肃的有40余处,包括王肃议礼的内容,其中有33条涉及礼记注,而且在内容上除了一些字词音义的训读和解释之外则丰富很多,从中可以看到王肃礼记注与马融、卢植、郑玄礼记注的异同。礼记正义引述和保留的王肃礼记注的内容有70条,在内容上,既包括经典释文引述的王肃对于礼记中字词音义的训读和解释,也包括涉及礼学学说的注解,同样是很丰富的。另外,史记集解乐书当中保留有王肃礼记注63条,其中除了檀弓上2条之外,集中在乐记的有61条。 同上。 湖南大学学报( 社
11、 会 科 学 版 )2016年第2期王启发:王肃的礼记学及其后世影响 其他保留了王肃礼记注的晋唐之间的文献,则有如李振兴王肃之经学中所例举的,还有司马贞史记索隐有2条(乐记2条),张华博物志有1条(檀弓上1条,卷八,与礼记正义为同一条),后汉书祭祀志注有1条(礼器1条),晋书有3条(祭法3条,礼志,卷十九),魏书有7条(檀弓上1条,见于卷一百八之二;王制1条,见于刘芳传;月令5条,见于刘芳传),宋书有5条(祭法3条,卷五十五、礼志2条),南齐书礼志有1条(礼器1条),隋书2条(王制1条,见于卷七;月令1条,见于牛弘传) 除了礼记注,王肃圣证论、孔子家语注当中的礼学观点也成为后世如礼记的注疏及史
12、籍引述和关注的方面,尽管是或有所肯定与否定,或在于“是郑”、“非郑”的选择当中。 二王肃“礼记”学涉及的几个礼学问题 如果说王肃礼记注的传承有着与郑玄礼记注的流传不甚相同的意义的话,那么应该说,王肃通过注解礼记围绕着一些礼制问题所体现出的礼学观点与郑玄的不同,则成为汉唐之间礼学发展史当中很重要的方面。这些问题,有的则保留在孔颖达礼记正义的记述中,有的则保留在杜佑通典的相关记述中。 据隋书经籍志一录有“圣证论十二卷,王肃撰。”(中华书局,1973年,第4册,第938页)可知,唐人所见王肃礼说即据于此书。这里略举其例可见其貌。 (一)关于郊祭之为周礼、鲁礼的问题。 郑玄认为礼记郊特牲所记是鲁国之礼
13、,而非周礼;王肃则承袭董仲舒、刘向的说法而反驳郑玄,认为属于周代所行之郊礼。 (1)关于这个问题,孔颖达在礼记正义郊特牲开篇部分的疏解中讲到:“先儒说郊,其义有二:案圣证论以天体无二,郊即圆丘,圆丘即郊。郑氏以为天有六天,丘、郊各异,今具载郑义。”又说:“兼以王氏难郑氏,谓天有六天,天为至极之尊,其体祗应是一。”如前引三国志王肃传所记,圣证论为王肃所作,其中汇集了很多驳难郑玄礼说的内容。孔颖达则有所倾向地指出:“而贾逵、马融、王肃之等以五帝非天,唯用家语之文,谓大、炎帝、黄帝五人之帝属,其义非也。又先儒以家语之文,王肃私定,非孔子正旨。又王肃以郊丘是一,而郑氏以为二,王肃以郊特牲周之始郊日以至
14、,与圜丘同配以后稷。郑必以为异,圜丘又以帝喾配者,郑以周郊日以至,自是鲁礼,故注郊特牲云: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因推鲁礼以言周事。郑必知是鲁礼非周郊者,以宣三年正月郊牛之口伤,是鲁郊用日至之月。案周郊祭天大裘而冕,郊特牲云:王被衮,戴冕b十有二旒。故知是鲁礼,非周郊也。”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礼记正义,中册,第766-767页,李学勤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从孔颖达的是郑、非王的举证和议论中,可见郑、王观点上关键性的区别。 (2)针对礼记郊特牲“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一句,郑玄有注云:“言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阳气新用事,顺之而用辛日。此说非也。郊天之月而日至,鲁礼也。三王之郊
15、一用夏正,鲁以无冬至祭天于圆丘之事,是以建子之月郊天,示先有事也。用辛日者,凡为人君,当齐戒自新耳。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因推鲁礼以言周事。”对此,孔颖达礼记正义一方面指出:“此等之说非也,谓董仲舒、刘向而为此说。”同时又指出王肃对此说的继承:“王肃用董仲舒、刘向之说,以此为周郊。郑康成则异于王肃, 上文云迎长日之至,自据周郊,此云郊之用辛,据鲁礼也。” 同上,第796页。接着,孔颖达引述王肃圣证论中对郑说的非议:“郊特牲曰郊之祭,迎长日之至,下云周之始郊,日以至,玄以为迎长日谓夏正也。郊天日以至,玄以为冬至之日。说其长日至于上而妄为之说,又徙其始郊日以至于下,非其义也。”这里,王肃认为
16、按照郑玄的理解是不符合经文本义的。而且,“玄又云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因推鲁礼以言周事,若儒者愚人也,则不能记斯礼也;苟其不愚,不得乱于周、鲁也。”这里,王肃明确批评郑玄混淆了周礼和鲁礼。再有,“郑玄以祭法E黄帝及喾为配圆丘之祀,祭法说E无圆丘之名,周官圆丘不名为E,是E非圆丘之祭也。玄既以祭法E喾为圆丘,又大传王者E其祖之所自出,而玄又施之于郊祭后稷,是乱礼之名实也。”这里,王肃认为郑玄是在名实上混淆了祭祖的E祭与祭天的圆丘郊祭。 同上,第797页。 那么,对于郑玄的“鲁郊说”的认识,孔颖达礼记正义一方面通过引经据典地解说来证明和肯定郑玄礼记注的合乎经义,即:“必知鲁礼者,以明堂云:鲁
17、君孟春乘大路,载弧纾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又杂记云: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故知冬至郊天,鲁礼也。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者,证明天子之郊必用夏正。鲁既降下天子,不敢郊天与周同月,故用建子之月而郊天,欲示在天子之先而有事也。”另一方面,孔颖达又指出南北朝时学者崔灵恩、皇侃对王肃之说的采用,以及郑学者对王肃问难的回应,亦即:“但鲁之郊祭,师说不同。崔氏、皇氏用王肃之说,以鲁冬至郊天,至建寅之月又郊以祈谷,故左传云启蛰而郊,又云郊祀后稷,以祈农事,是二郊也。若依郑康成之说,则异于此也。故圣证论马昭引谷梁传以答王肃之难,是鲁一郊则止。” 同上。 总之,在郊礼之祭与圜丘之祭的问题上,王肃和郑玄的解
18、说是不同的,正像礼记正义说到的那样:“郊、丘大事,王、郑不同,故略陈二家所据而言之也。按圣证论及异义,皆同Y梁之义,鲁转卜三正之内,一郊则止。而崔氏、皇氏以为鲁冬至郊天,夏至又郊,凡二郊,非郑义也。” 同上,第798页。尽管孔颖达对郑玄说极力维护而不认同王肃的说法,但是也还是保留了不少王肃的意见和学说,为后世学者的辨析留下了相应的资料。而且实际上实行的郊祭和学术上持论还有不同,按照清人的说法:“后儒各宗其师说,故历代郊祀之制,互有变易。宋儒主王,惟明堂之祭仍以为上帝云。”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卷二十九。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85册,第771页。 (二)关于社祭的对象之为人鬼、地
19、神的问题 郑玄认为祭祀社稷的礼,祭祀的是地神,而王肃认为祭祀的是人鬼。 在礼记郊特牲“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句下,郑玄有注云:“大社,王为群姓所立。”就此,孔颖达礼记正义说:“知为群姓所立者,祭法文,但社稷之义,先儒所解不同。郑康成之说,以社为五土之神,稷为原隰之神。句龙以有平水土之功,配社祀之;稷播五谷之功,配稷祀之。”不止于此,孔颖达还以“郑必以为此论者”而引述郊特牲、礼运、王制当中的相关文字进行一番论证来加以解说和肯定。不过,在说明了郑玄的说法之后,孔颖达又举出包括王肃在内的不同说法称:“若贾逵、马融、王肃之徒,以社祭句龙,稷祭后稷,皆人鬼也,非地神。” 十三经注疏标点
20、本礼记正义,中册,第790页,李学勤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接着,孔颖达进一步列举了几段王肃问难于郑玄说,以及通郑学者回应王肃而作的反驳,从中可见两派意见和王肃的礼记学之一端。 (1)在圣证论中王肃问难于郑说云:“礼运云:祀帝于郊,所以定天位;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社若是地,应云定地位,而言列地利,故知社非地也。”对此,郑学者马昭(之)等回应说:“天体无形,故须云定位。地体有形,不须云定位,故唯云列地利。”这是从经文的不同解读上来认识社祭对象的,王肃认为既不言“定地位”就不是以地神为对象,郑学者则说只讲“列地利”就明确是以地神为对象的了。 (2)王肃又问难于郑说云:“祭天牛角茧栗而用
21、特牲,祭社用牛角尺而用大牢。又祭天地大裘而冕,祭社稷冕,又唯天子令庶民祭社,社若是地神,岂庶民得祭地乎?”对此,为郑学者回应说:“以天神至尊而简质事之,故牛角茧栗而用特牲,服著大裘。天地至尊,天子至贵,天子祭社,是地之别体,有功于人,报其载养之功,故用大牢,贬降于天,故角尺也。祭用冕,取其阴类,庶人蒙其社功,故亦祭之,非是方泽、神州之地也。”这是从祭天地与社祭在仪礼装束规格、行祭者身份上来判断,王肃认为社祭应该不是以地神为对象,否则规格降低,而且庶民也得以祭地神了;郑学者则认为正因为是祭地神的,所以才会规格低于祭天,并以阴对地,而且庶民社祭,也并不就是代表天下的方泽、神州之地神的。 (3)王肃
22、又问难于郑说云:“召诰用牲于郊牛二,明后稷配天,故知二牲也。”又云:“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明知唯祭龙,更无配祭之人。”为郑学者回应说:“是后稷与天,尊卑所别,不敢同天牲,句龙是上公之神,社是地o之别,尊卑不尽县绝,故云配同牲也。”这里是从用牲规格来判断的,王肃认为社祭用三牲可知就是以句龙人神为对象的,郑学者则认为社祭地神以句龙配祀不存在尊卑悬殊的问题。 (4)王肃又问难于郑说云:“后稷配天,孝经言配天明夫,后稷不称天也。祭法及昭二十九年传云:句龙能平水土,故祀以为社。不云祀以配社,明知社即句龙也。”为郑学者回应说:“后稷非能与天同,功唯尊祖配之,故云不得称天。句龙与天同功,故得云祀以为
23、社,而得称社也。”这是从人神能否作为天地神的代表的认识来判断的。王肃认为,以后稷配祀天神而不能称天神,句龙并不是配祀社神的,那么其本身就是社神;郑学者则说,句龙得以配祀地神是因为他代表地神的功劳与天神相当,所以称社没有问题。 (5)王肃又问难于郑说云:“春秋说伐鼓于社责上公,不云责地o,明社是上公也。又月令命民社郑注云:社,后土也。孝经注云:后稷,土也。句龙为后土。郑既云:社,后土,则句龙也。是郑自相违反。”为郑学者回应说:“伐鼓责上公者,以日食,臣侵君之象,故以责上公言之。句龙为后土之官,其地神亦名后土,故左传云:君戴皇天而履后土。地称后土,与句龙称后土名同而无异也。郑注云后土者,谓土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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