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申请书5篇仅供参考.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申请再审申请书5篇仅供参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申请再审申请书5篇仅供参考.doc(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申请再审申请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非常途径。那么再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申请再审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申请再审申请书1#申请人(原审被告):_X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通信地址:江北区红旗河沟通中信银行大厦8楼重庆华之岳律师事务所、廖正远律师转);联系电话:1366_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某某。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唐明,男,出生于1972年8月7日,住 所地:潼南县别口乡飞凤村9组158号。 申请人因不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11)沙法民初
2、字第35_9号民事调解书,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请求:1、撤销(2011)沙法民初字第3509号民事调解书;2、改判驳回被申请人诉讼请求;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现有证据证明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11沙法民初字第35_9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双方从2010年10月28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再审。一、原审调解在程序上没有遵循民事诉讼法第7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主持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与事实完全不符。1、本申请人并未将该工程发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申请人通过
3、招标方式将承建的某某住房项目部分劳务分包给重庆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丰公司),硕丰公司委托代理人为王小碧。硕丰公司的所有签章也是真实的,是该单位曾经使用的公章。而硕丰公司系通过报纸公告声明原公章作废,本单位显然没有能力核实该公章真假。2、被申请人受雇于李明全,与李明全一起从吴飞、胡小羽处承揽基础孔桩水钻劳务,不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之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 代表硕丰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是王小碧。而与李明全作为乙方签订基础水钻工作分包合同的是吴飞和胡小羽私人,并非硕丰公司,更非王小碧。双方签订的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
4、协议约定,甲方将挖孔桩、独立桩柱基及条形基础部分的水钻劳务以包干价方式承包给乙方。被申请人与李明全是表亲,受雇于李明全。被申请人妻子王元翠还代表李明全领取劳务费用,在其领款时出具给胡小羽的担保证明的前言部分载明:某某项目5-10#楼挖孔桩水钻部份承揽人李明全班组的全权代表王元翠承诺。 显然,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和担保证明充分证明被申请人与吴飞和胡小羽等人之间系承揽关系,既非受雇于吴飞和胡小羽,更不是吴飞或胡小羽招用的劳动者。 因本申请人并非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的当事人,也不知晓担保证明证据,故在原审中未能举示这两份证据材料,以致原审法院未查清案情。二、原审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不符
5、合法律规定。1、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2、新证据证明的事实是:被申请人仅仅是受雇于李明全,与李明全一起承揽了基础孔桩水钻部分工作。因此,本案不能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认定申请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三、原审调解的履行,将给本申请人造成经济利益不当受损的后果,悖离了民事诉讼调解应当贯彻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兼顾的.价值取向,也违背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主要在于解决纠纷、恢复秩序、实现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目的。 但是申请人却根据原审调解协议在认定工伤后,以其承
6、包的劳务费收入9000余元作为每月工资标准要求本申请人赔偿其伤残八级的工伤待遇26万余元-按正常的社平工资标准,八级工伤待遇仅有10万余元。 无论是承揽关系,还是雇用关系,被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都完全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不存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之基础的情况下,在原审主持下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自然悖离了民事诉讼调解应当贯彻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兼顾的价值取向。综上,原审民事调解书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认定,导致调解协议内容意思表示不真实;在实体处理上没有遵循合同法第4 条、第5条之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当事人
7、履行民事调解协议内容后显失公平,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此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_X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_年10月6日#申请再审申请书2#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职业 详细住址 邮寄地址被申请人:申请再审人 与被申请人 因 纠纷一案,不服 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号民事判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再审请求: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 款第 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第 款 第 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特申请再审。三、具体事实和理由:1、 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8、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 款第 项,具体理由依据如下:2、 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 款第 项,具体理由依据如下:。综上所述。此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书当事人数量+5,并且提交U盘,把原来的判决书做成电子版。原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式五份。#申请再审申请书3#申请人(一审原告 二审上诉人)李_,男,生于1975年8月10日,汉族,农民,住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办事处吴寨村一组。被申请人(一审被告 二审被上诉人)刘_,男,1968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平顶山市卫东区北环路办事处下牛村一组。申请人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对平顶
9、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16日作出的(2012)平民三终字第50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请求事项:1、请求依法再审,纠正原一、二审不当。2、请求依法撤销(2012)平民三终字506号民事判决。事实理由一、申请人劳务增加工程量费用,一、二审法院在事实上不认定错误。驻马店市高新区电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关王庙工业园钢结构厂房在拆装过程中出现工程停工问题的处理意见第8-9页,有证据从分证明被申请人在劳务合同外所增加的工程量。申请人提供录音记录证据中显示,申请人一再要求就增加工程量部分出个手续或出个认证单,但发包方说申请人主体不对,不给出,所以没有合同直接印证,但有处理意见和录音记录间接
10、证据相互印证这一事实,但一、二审对这两份证据置之不理,武断的认定申请人没有补签合同或劳务增加工程量合同,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二、由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申请人窝工、停工的经济损失,不应由申请人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1、因被申请人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经常停电的窝工的人工费和生活费损失;2、因被申请人不按期给付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停工不干人工费和生活费及申请人借钱给工人发工资的利息损失。这部分损失证据由1、工人领走工资的工资表印证;2、工人联名状佐证;3、职工考勤表佐证;4、施工记录佐证。三、被申请人提供错误的施工图纸,导致申请人二次返工的人工费和生活费及材料费(有材料费证据清单),这部分损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申请 再审 申请书 仅供参考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