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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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地基与基础2.第一节 回填土第二节 桩基第三节 边坡工程支护第二章 主体结构6.第一节 水泥第二节 普通混凝土第三节 外加剂及掺和料第四节 砌体结构第五节 钢结构第六节 预制混凝土构件第七节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第八节 碳素结构钢和型钢第九节 钢材化学成分第十节 钢筋焊接与钢筋机械连接试件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29第一节 地面水泥砂浆第二节 装饰材料第三节 门窗工程第四节 幕墙工程第四章 建筑防水.37第一节 防水卷材第二节 防水涂料第三节 密封材料第四节 刚性防水第五章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50第一节 水嘴第二节 给水管与配件第三节 排水管与配件第四节 采暖管件及散热器第六章 建筑
2、电气57第一节 建筑工程用电线电缆第二节 开 关第三节 小型断路器第四节 漏电保护器第五节 插 座第七章 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60第一章 地基与基础第一节 土方回填一、依据标准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79-9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J301-88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二、检验项目 干密度、压实系数(主要是施工过程中) 压实系数一般由设计单位根据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压实填土的质量控制结构类型填土部位压实系数c控制含水量
3、(%)砌体承重结构和框架结构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0.97op2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0.95排架结构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0.96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0.94注:1 压实系数c为压实填土的控制干密度d与最大干密度dmax的比值。op为最优含水量。 2 地坪垫层以下及基础底面标高以上的压实填土,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基土的压实系数: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不小于0.90)。三、验收批、取样方法及数量1、每个工程在进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和土方回填施工前,均应取有代表性的土样50kg,到试验检测单位做最大干密度试验。2、每
4、个工程在进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和土方回填施工过程中,均应分层取样进行干密度检验,以便检查压实系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干密度检验的取样数量与批量,应按GBJ301-88和JGJ79-91的要求确定:(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对于大基坑每层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层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每层应不少于一个点。(2)土方回填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密度。环刀法的取样数量:柱基回填,抽查柱基总数的10%,但不少于5个;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1组,但不少于1组;基坑和
5、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m2取样1组,但不少于1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m2取样1组,但不少于1组。 4、施工过程中的干密度检验,一般宜采用环刀法取样。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夯压实或捣实层)的2/3深度处。 5、人工地基(包括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等)施工结束后,应检验地基的承载力。第二节 桩基一、桩的分类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的统一分类如下:磨擦型桩 摩擦桩端承摩擦桩按承载性状分 端承桩端承桩 摩擦端承桩竖向抗压桩(抗压桩)竖向抗拔桩(抗拔桩)按桩的使用功能分 水平受荷桩(主要承受水平荷载)复合受荷桩(竖向水平荷载均较大)灌注桩 混凝土
6、灌注桩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桩 混凝土预制桩预制桩 预应力混凝土桩自应力混凝土桩按桩身材料分 钢 桩 钢管桩型钢桩木 桩钢管混凝土桩组合材料桩 部分钢管混凝土桩干作业法桩非挤土桩 泥浆护壁法桩套管护壁法桩部分挤土灌注桩部分挤土桩 预钻孔打入式预制桩按成桩方法和工艺分 打入式敞口桩振扩桩挤土灌注 桩爆扩桩挤土桩 夯扩桩挤土预制桩 打入桩静压桩小桩(d250mm)按桩径大小分 中等直径桩(250mmd800mm)方形桩圆形桩按桩的形状分 多边形桩锥形桩空心桩二、人工地基取样 适用范围: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下的混凝土桩、碎石桩、砂土桩、搅拌桩、灰桩等复合地基,以及予压、换填(砂、石垫层)、强夯
7、等人工处理的地基(非天然地基)。(一)依据标准1JGJ799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2JG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3GBJ 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4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5JGJ/T9395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6Q/JY101998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 7JGJ10697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8JGJ7290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9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0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12JGJ/T-106-2002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13JGJ72-90
8、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二)、检测项目 1检验人工地基的施工质量; 2确定各类人工地基的承载力。(三)验收批桩的验收批是按同一条件划分的。所谓同一条件,主要是指工程地质条件、桩型、所使用的成桩机具、施工工艺、施工单位的素质等等。一般较大工程都应认真划分验收批。 其它人工地基可参照桩基的验收批进行。(四)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1、试验桩(施工前进行)(1)静载试验:当属于下列三条之一时,应作静载试验,数量为三根,总桩数50根时,可作2根。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建筑桩基;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2)高应变动测: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的打入式预制桩,应采用高应变
9、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少于2根: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选择合理的桩型和桩端持力层。2、工程桩检测(用于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检)(1)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设计认为重要的桩;施工工艺不同或不同施工单位施工的桩;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检测定为类的桩;同类型桩宜随机分布。(2)抽样数量:完整性检测:a每根桩下抽检数量不得少于1根;b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
10、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c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干作业灌注桩,以及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d当符合(二).1.中前三款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特殊型号的桩应按规范进行抽芯和超声检验。承载力检测验收检测:a当符合(一).1中的三款条件之一,或挤土群桩,应用静载试验进行检测,数量同(一).1;b上款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中小直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验收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且数量不少于5根;c端承型大直径桩可在灌注砼前进行孔底载荷试验,确定端承力参数,还应按规范采用钻芯法检验;d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建
11、筑桩基,当设计等级为甲级时,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数量按前款抗压试验确定。验证与扩大检测:a特殊情况下,动测法无法得出正确结论,必须采用静载法或其他适用方法进一步验证。如浅部开挖等;b桩身和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c当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证明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加倍扩大检测;d用动测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时,当发现、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20%时,应继续扩大抽检。三、复合地基和人工垫层等:1强夯、人工垫层等人工地基,一般用静载试验或触探(标贯),检测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3点,1000M以上工程,每100M至少应有1点,3000M以上工程,每300M至少
12、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2基坑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检测宜按下列进行: 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5根; 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少于3根。3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墙身结构质量,检测槽段数应不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且不应少于3个槽段。4水泥土墙应在设计开挖龄期采用钻芯法检测墙身完整性,钻芯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应少于5根,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单轴拉压强度试验。5土钉墙采用抗拉试验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
13、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墙面喷射砼厚度应采用钻孔检测,钻孔数宜每100m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6对需焊接桩的:砼预制桩对桩顶完整性状况,按桩质量等级进行检查;对电焊接桩,重要工程应作10%的焊缝探伤检查。第三节 边坡工程支护一、依据标准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T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JGJ85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二、检测项目锚杆承载力、锚固体与岩土层间粘结强度、注浆强度三、验收批与取样数量1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不应低于42.5Mpa;2浆体材料28天的侧限抗压强度,用于全
14、粘结型锚杆不应低于25Mpa,用于锚索时不应低于30 Mpa;3预应力锚具和连接锚杆的部件,其承载能力不应低于锚杆体极限承载力的95%;4面板护壁厚度检测可用凿孔法或钻孔法,孔数量为每100m2抽检一组。芯样直径100mm时,每组不应少于3个点;芯样直径为50mm时,每组不应少于6个点。5一级边坡工程竣工后的监测时间不应少于二年。6每种试验锚杆数量不应少于3根;7验收试验锚杆数量取每种类型锚杆总数的5%(自由段位于I、II或III类岩石内时取总数的3%),且均不得少于5根;8当验收锚杆不合格时应按锚杆总数的30%重新抽检;若再有锚杆不合格时应全数进行检验。9浆体强度检验用试块数量每30根锚杆不
15、应少于一组,每组试块应不少于6个;第二章 主体结构第一节 水 泥一、依据标准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GB175-199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二、检测项目水 泥 名 称检 测 项 目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细度,碱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氧化镁,三氧化硫,细度,碱复合硅酸盐水泥三、验收批1、水泥进场
16、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3、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4、建筑工程使用水泥的验收批,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1)混凝土工程按: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2)砌体与装饰工程使用的水泥验收批,应执行现行水泥标准中
17、的相关条款: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20万t以上,不超过1200t为一编号;60万t以上至120万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万t以上至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上至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四、取样方法和数量1. 袋装水泥:在袋装水泥场取样,应采用袋装水泥取样管,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每次的样品应等量。将所取水泥充分拌合均匀后放入洁净、干燥
18、、不易受污染的防潮容器中。2. 散装水泥:在散装水泥运输车罐中取样,应采用散装水泥取样管,在适当位置插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从不少于3个车罐不同部位所取水泥样品充分拌合均匀后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防潮容器中。3. 送检水泥取样数量应不少于12kg。五、废品与不合格品1所检项目,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2所检项目,凡细度、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包括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
19、的也属不合格品。注:用于委托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所用水泥,应在检验合格的验收批中随机抽出,送样数量按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2包(100kg)。 第二节 普通混凝土一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一)依据标准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二)检测项目筛分析、堆积密度、表观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紧密密度、含水率、吸水率、硫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值、坚固性、碱活性。(三)验收批按同产地、同规格和运输工具划分验收批。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至现场的,以400 m3或者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 200 m
20、3或是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以上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四)取样方法和数量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100kg(最大粒径40mm)。在委托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石子送检数量,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五)复验 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在同批中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不能满足标准要求,该批石子应按不合格品处理。二 普通混凝土用砂(一)依据标准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二)检测项目筛分析、堆积密度、表观密
21、度、含泥量、泥块含量、紧密密度、含水率、吸水率、有机物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坚固性、硫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氯离子含量、碱活性。(三)验收批按同产地、同规格和运输工具划分验收批。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至现场的,以400 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四)取样方法和数量在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60kg。同时委托普通混凝土配合比和砂浆配合比设计时,砂的送检数量应不少于9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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