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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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氧气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建立单位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障体系。2、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3、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4、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5、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7、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8、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在厂长(经理)领导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由主管安全副厂长
2、(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各负其责,协助厂长(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为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实施,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设立安全生产投入资金领导小组,由主管安全副厂长(经理)任组长,组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部门、物资供应部门、生产技术部门领导组成。2、按当年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安全资金。3、安全资金由财务部按比例金额提取,专款专用。4、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和基础安全设施等。5、投入计划由安全生产办公室拟定,组长审核。6、安全资金严禁挪做他用,违反者将严肃处理。三、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3、,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2、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3、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4、凡是进行动土及动火的施工,在施工前必须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存档。在禁火区或生产危险较大的地域内动土及动火时,应派专人监管。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施工人员应听从监管人员的指挥。6、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批准的各项内容,如需变更,必重新申请批准。挖掘的沟、坑、池等和破坏的道路,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设警示灯。7、在电杆、塔、容器或大型设备基础及道路附近
4、动土前,必须在其周围加固后,方可进行作业。建设项目筹备部门和建设项目主管工程师,必须对建设项目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禁止任何大小容量的爆破工程,特殊情况应制定方案,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8、对不按规定进行施工、动火、技改、维修或其它作业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2、例行安全检查,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1)每年安排一次全厂(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5、(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设备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3、厂(公司)各部门除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5、班组每周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
6、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6、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7、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厂(公司)领导。8、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公司)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除尘设备、吸尘装置、通风设施,必须按要求加强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作业场
7、所粉尘浓度按国家标准严格控制。2、用于环境设备的灭菌药剂,空气中允许浓度不得高于国家标准,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3、通风设施必须保持经常完好有效。必须认真检查、经常保持安全有效。4、作业人员应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必须正确维护发放的防护用品,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当根据生产中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手段、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在生产过程中接触有强烈辐射、烧灼、爆破刺割、绞碾严重磨损
8、而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害有腐蚀的物质等作业的工人,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装。对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也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3、在冬季经常从事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可发防寒服装。4、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5、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能预防机械的勾、挂、绞、碾等伤害),做到适用、美观、大方。6、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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