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具体开业条件(附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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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诊所具体开业条件(附申请书)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并具有执业所在地户籍的,可以在城市(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申请开办私人诊所。 取得医士以上执业证书或者医士以上职称后,从事三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并具有执业所在地户籍的,可以在乡(镇)、村申请开办私人诊所。具有治疗某种疾病专长的中医,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开办私人诊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开办私人诊所:(一) 国家、集体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医务人员;(二) 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或被除名未满三年者;(三) 被卫生行政部门取消行医
2、资格者;(四) 患有传染疾病或因其他健康原因不宜行医者;(五)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不适合开业行医者。 凡申请开办私人诊所的,均应按国务院医疗机构治理条例的规定向当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 开业申请书; (二)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三) 从业医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四) 执业场所有关条件的证明;(五) 资金、设备、仪器情况的证明;(六) 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七)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开办私人诊所申请后,应依据当地的社会医疗需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举行审查。符合条件,属县(市)范
3、围的,由县 (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给执业许可证;属市区范围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审批意见,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市统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给私人诊所发证。 私人诊所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一) 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二) 诊疗科目、时间; (面积); (种); 。 (三)服务场所建造(四)从业人数; (五)自备药品品(六)注册资金; 七)执业许可证号开办诊所个人申请书 榆阳区卫生局: 近年来,榆林市城市化建设日益完善,经济进展十分迅速,随着城区不断扩大,人口日渐增多,市区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资源短缺现象也逐渐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榆阳区长虹北路等方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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