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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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2009-2013 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5 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 号)精神,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山东经济社会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我厅组织专家制订了山东省高等职业院 2009-2013 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并报经教育部审核同意、备案,现印发给你们
2、,请认真贯彻执行。自 2009 年起,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组织、实施程序及方法等按以上文件实施。各高等职业院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评估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加强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水平和办学质量。各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工作评建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高等教育处反馈。附件 1: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 2009-2013 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附件 2:
3、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二九年四月十五日附件 1: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 2009-2013 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精神,切实加强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估机制,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制定 2009 年-2013 年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规划。一、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展望在教育部、省委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4、,山东高等职业教育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意见,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院已达 71 所,高职在校生 80 万人,占高校在校生人数的 52.5,高等职业教育成为山东省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高等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办学和人才培养定位逐步准确、科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办学规模大幅度扩大,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
5、机制逐步完善,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明显增强,为山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技能专门人才,成为山东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力军,为促进山东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面临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遇。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大批的高技能人才,特别是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施半岛城市群战略、加快城市化进程,以及我省教育结构调整的需要,都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现实的推动力。但是,由于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时间较短,基础相对薄弱,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教育思想需要进一步转变,教育理念需要进一步
6、更新;投入不足成为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专业设置存在趋同现象,专业发展不平衡,专业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特别是“双师素质”、“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具有高职特色的教学体系尚未成熟,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力度仍需要进一步加大;高职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需要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今后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着眼于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统一和适度超前发展的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
7、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道路,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使高等职业教育在促进我省从人口大省到人力资源大省,再进一步发展到人力资源强省的过程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逐步适应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稳步发展,师资队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工学合作、产学
8、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二、2004-2008 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回顾(一)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基本情况为了做好高等职业院校的评估工作,山东省教育厅于 2003 年 5 月下发了关于进行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教学工作评价的通知鲁教高函(2003)4 号,2004 年 8 月成立了“山东省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受山东省教育厅的委托,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16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行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教学工作评价的通知鲁教高函(2003)4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
9、于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高函(2004)9 号的精神和工作部署,从 2004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2月,组织专家对 50 所高职院校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优秀的 26 所,占 52%;良好的 16所,占 32%;合格的 8 所,占 16%。(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取得的成效通过评估,各院校加强了教学基本建设、深化了教育教学改革、规范了教学管理、增强了质量意识、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有效地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效果显著。1.办学指导思想和定位更加明确通过评估,各院校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和定位,有效地提
10、升了院校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遵循高职教育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办学思路更加清晰,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更加明确。2.院校管理更加规范,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通过评估,各院校普遍增强了对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院校普遍重视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大多数院校能主动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调整专业设置,坚持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院、系两级教学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质量意识得到强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主管部门
11、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宏观管理得到加强。3.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被评院校认真贯彻评估方针,以评估为契机,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教学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实习实训条件得到加强,为高职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院校普遍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和对现有教师的培养,师资队伍结构趋于合理。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从企业和社会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任教、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机制逐步完善。4.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服务社会能力得到提高通过评估,进一步提升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能力,学生就业质量明显提高,高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积极参与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12、校企合作进一步加强,服务社会能力得到提高。(三)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评估工作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办学条件的提升和办学要求的规范,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有:1评估过程中,重硬件投入、轻软件管理,重外延发展、轻内涵质量的现象在部分院校中表现比较突出。2重迎评突击、轻平时建设,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还不十分完善,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形成。3重评估结果、轻整改工作,评估后的回访机制没有建立,整改效果不突出。4水平评估的工作过程过于程式化,评估形式过于单一,方式方法缺少灵活性、针对性。三、指导思想与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
13、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文件精神,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注重创新、培育特色、打造文化;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和使用,不断改善条件,规范管理;逐步建立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基本原则(一)坚持申请评估必须达到基本条件的原则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
14、自有毕业生起至有 3 届毕业生前,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 号)的有关要求,可申请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院校,必须在其有 5 届毕业生前达到条件,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省教育厅在其有 3 届毕业生后,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二)坚持院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原则以院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通过评估,激发院校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三)坚持平等交流、双方互动的原则现场考察主要通过“深度访谈”的方法,在平等交流的氛围中,达到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的目的。(四)坚持全面
15、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评估时,既要把握被评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情况,又要根据院校的具体情况,从信息采集平台展示的结果,确定考察的重点和关键,分析查找原因,在此基础上,对主要评估指标体系做出价值判断。(五)坚持评价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评估不仅要对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帮助院校诊断问题所在,寻找深层次原因,为院校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方法。(六)坚持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院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原则 五、评估依据(一)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
16、 号) (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82号)(四)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五)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专家组操作规程(试行)六、主要任务(一)引导被评院校将注意力切实集中到贯彻教高200616 号文件精神、加强内涵建设上来,逐步形成以院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二)引导被评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激发院校参与评估的内在需求,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院校的自觉行动。引导高职院校按照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进行改革与建设,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不断深化。(三)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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