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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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临汾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部分) 1.1.执业兽医注册流程图执业兽医注册流程图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7 年主席令第 71 号)提示: 一、申请材料:1、兽医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体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内部监督机构:临汾市畜牧兽医局监察室 2016823委托 审查不符合行政 许可条件的材料 不全材料 齐全申请收件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
2、 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 求赔偿审批专家现场勘察、技 术审查 受理责任单位:畜牧 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经办人:工作人 员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经办人: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动物卫 生监督所; 责任人:工作人员;注:此环节不计入 审批时限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办理时限:20 工作日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告知补齐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 因;时限:5 个工作日不予审批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办理时限:20 工作日46临汾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部分) 2.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流程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流程图 行驶依据:中华
3、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申请企业 或个人提 出申请 (市畜牧 兽医局只 负责 17 个县(市、 区)动物 防疫条件 合格证发 放备案工 作)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责任人:局长经办人: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 责任人:所长经办人:官方兽医时限:20 工作日;收件受理官方兽医现场勘察、技 术审查审批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办理时限:20 工作日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告知补齐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 因;时限:5 个工作日 不予受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 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 因;时限:5 个工作日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4、: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 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 求赔偿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办理时限:20 工作日不予审批提示:一、申报条件:布局、选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有隔离、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专职动物防疫技术人员;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 共患病;防疫制度健全;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二、申请材料:(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3 份;(二)消毒制度、防疫制度等 相关管理制度;(三)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健康证并交验原因件;(四)场址平面图、位置图;(五)所在乡镇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六)依据法律法 规规章
5、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三、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四、内部监督机构: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016823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责任人:局长经办人:工作人员材 料 齐 全材 料 不 全委托 审查重新申请47临汾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部分)3.3.动物及动物产品申报检疫流程图动物及动物产品申报检疫流程图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提示:一、申报材料:(一)检疫申报单(二)原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三)瘦肉精检测报告。二、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临汾市畜牧兽医局监察室 2016823三、申请
6、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动物检疫经存储再出 库动物产品外埠入市直接 分销动物产品畜主、货主通过电 话等方式申报检疫申报检疫货主、畜主将动物 或动物产品送达指 定地点检疫员实施 检疫 责任单位:动物卫 生监督所 责任人:所长 经办人: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日受 理查证 验物材料齐全、合格,动物 或动物产品合格出具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 证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 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 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 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收到损害 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材料缺失或动物、动物 产品品不合格,按相关 规定处理并不予出证不予
7、出证审核无误不符合条件48临汾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部分) 4.4.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批流程图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7 年主席令第 71 号)现场 审查不符合行政 许可条件的材料 不全材料 齐全申请收件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 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 求赔偿审批专家现场勘察、技 术审查受理责任单位:畜牧 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经办人:工作人 员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经办人: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动物卫 生监督所;
8、责任人: 工作人员;注:此 环节不计入审批时 限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办理时限:20 工作日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告知补齐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 因;时限:5 个工作日不予审批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人:局长 办理时限:20 工作日提示:一、申请材料:开办动物诊疗单位应向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提供的材料要达到规范标准:(一)填写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书项目填写应齐全、完整、规范,并应与检查验收核实的证物相符。(二)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和内设工作室平面布局图:“地理方位
9、图”应标明周边环境;“平面布局图”应标明尺寸、方位、门、窗、各室名称,以及置放的设施、设备等,平面图载明的事项应与实际相符。(三)动物诊疗场所产权或使用权有效凭证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合同时限一年以上);3、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四)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无人畜共病的有效凭证) 。(六)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七)所有从业人员名录:且应载明拟定职务或职责和有关学历、专业、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等基本情况。(八)法人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九)营业场所所在地社区出具的“不扰民证明”原件。(十
10、)周围邻居同意开业签字单原件(十一)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标明品牌、购置时限、运行状态等。(十二)各项规章制度样本:包括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十三)工商部门的核名通知书。(十四)医疗垃圾处理方式方法(市内要与医院或社区门诊签定的医疗垃圾处理合同。其他地区除前面的处理方式外还可自行焚烧、掩埋,并提供相应的处理证明) 。(十五)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应为“某某动物(或宠物)诊所” 、 “某某动物(或宠物)医院”等,并应与具备的开办条件、规模相符。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称。二、申请人权利:
11、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内部监督机构:临汾市畜牧兽医局监察室 201682349临汾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部分)5.5.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行为的处罚流程图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行为的处罚流程图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7 年主席令第 71 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 出行政诉讼。 办理时限:60 日 电话:2016823维持案源 监督检查、群 众举报等 经办人:工作 人员违法行为轻微的,依法 可不予行政处罚有应受行 政
12、处罚的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移送相关部门结案结案立案调查 责任单位:临 汾市动物卫生 监督所 责任人:所长 经办人:工作 人员做出行政处罚 意见 责任单位:临 汾市动物卫生 监督所 责任人:所长 经办人:工作 人员陈述申辩 当事人陈述申辩 办理时限:3 工 作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任单位:临汾市动 物卫生监督所 责任人:所长 办理时限:7 工作日执行处罚 当事人履行 行政处罚决 定。 办理时限: 15 日陈述申辩理 由成立撤销结案 责任单位:临汾 市动物卫生监督 所 责任人:所长 办理时限:3 工 作日提示: 一、行政处罚材料: (一) 立案审
13、批表 ;(二) 行政处罚审批表 ;(三) 行政处罚告知书 ;(四)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 结案报告 。 二、执法相对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临汾市畜牧兽医局监察室 2016823陈述申辩理 由不成立变更撤销50临汾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部分)6.6.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行为予以处罚流程图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行为予以处罚流程图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1 号)案源监督检 查、群 众举报 等违法行为轻
14、微的, 依法可不予行政处 罚有应受行 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移送相关部门结案结案立案 责任单位:动 物卫生监督所 责任人:所长 经办人:工作 人员送达行政 处罚事先告 知书 责任单位: 动物卫生监 督所 责任人:所 长听证 当事人依法要 求听证的办理 时限: 3 工作日听证事实理由 或证据不成立, 应予行政处罚陈述申辩 当事人陈述申辩 办理时限:3 工 作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人:所长;办理时限: 7工作 日执行处罚 当事人履行 行政处罚决 定。 办理时限: 15 日陈述申辩理由成立撤销结案 责任单位: 动物
15、卫生监 督所;责任 人:所长 办理时限: 3 工作日提示: 一、行政处罚材料: (一)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二) 行政处罚意见书 ;(三)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四)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 结案 报告 。 二、相对人权利: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临汾市畜牧兽医局监察室 2016823申请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 罚不服的,有权 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提出行政诉 讼。 办理时限:60 日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听证事实理由 或证据成立, 不予行政处罚变更撤销维持51临汾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部分)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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