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2018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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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 (2018 年修订)特别说明 一、本指南仅为方便有关机构及人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 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与上市业务之用,并非本所业务规 则或对规则的解释。如本指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规 则发生冲突,应以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规则为准。 二、本所将根据需要随时修改本指南,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保留对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 10 月 22 日2018 年修订内容1增加附件 1:上市推广部 IPO 发行各业务完成时点要求(主承销商版)2增加附件 2:主承销商 EIPO 平台操作时间节点3增加网上中签率公告、中签摇号
2、结果公告、发行结果公告报送相关要求4增加 T+4 日或之前保荐机构报送电子版上市审核报告(中小板或创业板) 相关要求5增加 L-1 日发行人在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完成发票信息填报相关要求6完善上市仪式细节及上市仪式人员名单格式(供参考)7上市文件报送增加:21.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所提 交的上市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的书面文件(原件)8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参考格式新增不得重名相关要求9更新相关机构联系电话目 录一、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的确定.4二、发行指南.4三、上市指南.10(一)股票上市指南.10(二)上市仪式指南.12四、申
3、请文件.13(一)股票发行申请文件.13(二)股票上市申请文件.14五、部分申请文件的参考格式.20六、业务咨询电话.29七、发行上市流程图.30一、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的确定一、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的确定发行人及主承销商需在披露招股意向书前一交易日通过保荐业务专区申请证券代码,上传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申请书(可参考后附申请格式) 、核准文件、发行时间表,由本所上市推广部受理申请并审核通过后,主承销商进入保荐业务专区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确定模块,确定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二、发行二、发行指南指南(一)直接定价发行1T-2 或之前(T 日为新股申购日,下同)(1)披露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 ;(2)主承
4、销商在保荐业务专区“发行上市首发基本情况表填报”栏目填写和提交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并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清单要求通过保荐业务专区报送发行申请文件(电子文件) 。2T-1 日(1)披露发行公告;(2)主承销商 10:00 前向本所上市推广部报送发行申请书面文件(清单附后) 。3T 日(1)投资者申购;(2)主承销商 16:00 后向本所上市推广部领取新股发行结果;(3)主承销商准备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联系指定媒体于下一个交易日披露;(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需于当日下午 16:50 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本所上市推广部)(4)如网上发行需要摇号,主承销商联系摇号机构,准备T+1 日摇
5、号事宜;(5)主承销商 17:00 前将股票首次发行网上认购资金划款申请原件(下载网址:-服务支持-业务表格-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表格)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4T+1 日(1)披露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如网上发行需要摇号,主承销商上午主持网上发行摇号仪式;(3)主承销商上午 11:00 前将摇号结果送达本所上市推广部;(4)主承销商准备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联系指定媒体于下一个交易日披露。 (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需于当日下午15:00 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本所上市推广部)5T+2 日(1)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2)中签投资者向其结算参与人足
6、额缴纳认购资金。6T+3 日(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2)主承销商向本所上市推广部领取新股网上发行认购结果(含放弃认购结果) ,并准备网上发行结果公告,联系指定媒体于下一个交易日披露。 (网上发行结果公告需于当日下午16:45 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本所上市推广部)7T+4 日(1)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含包销)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在指定媒体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3)发行人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新股认购资金交收结果完成网上发行股份登记;(5)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 10:00 前到中国结算深圳
7、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办理股份登记的相关事宜;(6)主承销商可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领取关于新股发行认购资金划款的通知 。8T+5 日及以后(1)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领取股东名册;(2)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二)询价方式发行1T-5 日或之前(1)披露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等文件;(2)网下询价开始日前,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EIPO 平台”)提交网下发行申请,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提交新股网下发行委托。主承销商需要在 EIPO 平台上完成的操作请参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18 年修订
8、)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用户手册(主承销商版) (Ver4.0)和附件 2 主承销商 EIPO 平台操作时间节点。(3)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了解办理股份登记、老股转让的税费扣除等事宜。2T-2 日之前网下投资者在 EIPO 平台参与询价(投资者需要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完成的操作请参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18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用户手册(投资者版) (Ver4.0) 。3T-2 日(1)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发行价格及最终的新股发行数量;(2)主承销商在保荐业务专区“发行上市首发基本情况
9、表填报”栏目填写和提交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并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清单要求通过保荐业务专区报送发行申请文件(电子文件) 。4T-1 日(1)披露发行公告;(2)主承销商 10:00 前向本所上市推广部报送发行申请书面文件(清单附后) ;(3)主承销商 15:00 前在 EIPO 平台录入发行参数,并启动申购。5T 日(1)投资者申购;(2)主承销商 16:00 后向本所上市推广部领取新股发行初步结果,并结合发行方案确定是否启动回拨;17:00 前,如回拨,主承销商将发行基本情况表(主承销商盖章,表头注明“回拨后”)报送本所上市推广部;如不回拨,主承销商将不启动回拨的情况说明(主承销商盖章)报送本所上
10、市推广部;(3)主承销商向本所上市推广部领取新股发行结果;(4)主承销商准备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联系指定媒体于下一个交易日披露;(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需于当日下午 16:50 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本所上市推广部)(5)如网上发行需要摇号,主承销商联系摇号机构,准备T+1 日摇号事宜;(6)主承销商 17:00 前将股票首次发行网上认购资金划款申请 (下载网址:-服务支持-业务表格-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表格)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6T+1 日(1)披露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如网上发行需要摇号,主承销商上午主持网上发行摇号仪
11、式;(3)主承销商上午 11:00 前将摇号结果送达本所上市推广部;(4)主承销商 15:00 前将新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文件通过EIPO 平台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5)主承销商准备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联系指定媒体于下一个交易日披露。 (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需于当日下午 15:00 前将电子版发送本所上市推广部)7T+2 日(1)披露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2)网上中签投资者和网下获配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8T+3 日(1)15:00 前,主承销商将新股网下配售结果文件通过EIPO 平台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资金划入
12、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3)主承销商从本所上市推广部领取新股网上发行认购结果(含放弃认购结果) ,并准备发行结果公告,联系指定媒体于下一个交易日披露。 (发行结果公告需于当日下午 16:45 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本所上市推广部)9T+4 日(1)T+4 日 9: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下发行新股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2)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含包销)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3)发行人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4)披露发行结果公告;(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新股认购资金交收结果完成网上发行股份登记;(6)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 10:00 前到中国结算
13、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办理股份登记的相关事宜;(7)主承销商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领取关于新股发行认购资金划款的通知 。10T+5 日及以后(1)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领取股东名册;(2)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三、上市三、上市指南指南(一)股票上市指南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关注在发行人证券核准发行至上市期间发生的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本所上市推广部报告。1T-1 日或之前保荐机构在刊登招股意向书后按照上市申请文件清单要求向本所上市推广部报送第一批上市申请文件(书面文件) ,并同时通过保荐业务专区报送电子文件。
14、2T+3 日或之前保荐机构向本所上市推广部报送电子版上市审核报告(中小板或创业板) ,可参考后附申请格式。3L-2 日或之前(L 日为新股上市日,下同)(1)8:30 前保荐机构在保荐业务专区“发行上市上市数据填报”栏目填写和提交上市数据。(2)保荐机构按照上市文件清单要求向本所上市推广部报送第二批上市申请文件(书面文件) ,并同时通过保荐业务专区报送电子文件。4L-2 日(1)保荐机构到本所上市推广部领取股票上市通知书;(2)保荐机构联系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告书等公告;(3)发行人领取股票上市初费交款通知,交纳上市初费。5L-1 日(1)披露上市公告书、上市保荐书及法律意见书(创业板发行人还需
15、要同时披露上市公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发行人在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完成发票信息填报,并联系本所财务部领取发票。(3)保荐机构和公司做好上市准备。6L 日(1)上市时间由本所统一安排,一般在 T+7 至 T+11 日之间。(2)按时参加上市仪式。(二)上市仪式指南1上市仪式基本情况介绍(1)仪式时间:上市当天 8:30-9:30,敲钟时间 9:25。(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交所八楼仪式大厅。(3)议程(参考议程):公司及参加上市仪式的其它人员于上市当日 8:30 到达本所; 上市仪式开始,贵宾、嘉宾入场;播放公司宣传片;主持人介绍贵宾;贵宾代表讲话;本所与上市公司签署证
16、券上市协议 ;本所与上市公司互赠纪念品;在大屏幕的提示下,公司贵宾代表敲响开市钟;上市仪式结束;公司董监高等人员于上市仪式结束后参加市场监察监控培训及诚信与规范第一讲培训;如举办个性化的上市仪式,请提前与本所上市推广部沟通。2需要发行人提供的三份材料(1)公司 Logo:请于 L-10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发行人的Logo 发送本所上市推广部。该 LOGO 用于制作旗帜-尺寸 3 号旗,一个矢量图和一个 JPG 版本的比对图及证券简称;(2)宣传视频:请在确定上市日期后将视频素材(配声音)和公司 LOGO 发送至相关邮箱。视频分辨率 1920*1080,MP4格式,该视频用于上市当天在仪式大厅循
17、环播放;(3)参加仪式的人员名单和车牌号:请于 L-3 日前将参加仪式的人员名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本所上市推广部,人员名单可参考后附申请格式。四、申请文件四、申请文件发行人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向本所上市推广部报送的书面文件,如无特别说明,只需一份,保荐机构应同时通过保荐业务专区报送电子文件,其中签字盖章页应以扫描方式制作成电子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报送。发行人在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即可到本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申请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业务专区数字证书,并开通网上业务专区。业务专区办理指南请在本指南所附链接下载。请发行人在网上发行日之前到本所中小板/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办理业务专区的开通事宜
18、(注:中小板发行人和创业板发行人分别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和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办理数字证书领取和业务专区开通事宜,并注意办理时间不晚于 T 日) 。(一)股票发行申请文件1股票发行申请书(公司和主承销商盖章) ;2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核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原件核对后退还公司) ;3证券简称及代码申请书(经办人签字,公司盖章) ;4发行上市期间报送文件的相关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新股发行上市期间报送的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报送申请文件中的发行申报文件与在证监会最后定稿的文件一致,以及对外披露的公告与经本所审核的公告一致(公司、主承销商盖章) ;5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主承销商盖章,请在保荐
19、业务专区发行上市栏目填报和下载电子表格);6行业分类情况表(主承销商盖章);7主承销商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主承销商授权委托书(需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主承销商盖章,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发行人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盖章,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发行方案(主承销商盖章)。(二)股票上市申请文件1上市报告书(即为上市申请书,公司盖章) ;2申请上市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加盖董事会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承诺
20、(公司盖章) ;4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盖章) ;5依法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书面文件的电子版不需要通过业务专区上传。 ) ;6公司拟聘任或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料。发行人已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在提供以下材料的同时应提供董事会聘任书,公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应同时提供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董事会推荐书:(1)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需公司盖章);(2)联系方式,至少应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
21、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本所可以随时与其联系;(3)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书面文件的电子版不需要通过业务专区上传) ;7需报送的承诺与说明:(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书,内容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原件;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 ;其他股东就所持股份作出的锁定承诺(如有,原件;如相关股东为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 ;(2)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内容为所持
22、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年 月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原件)(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书,内容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原件)(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书,内容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23、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原件)(5)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承诺书,内容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原件)(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应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说明。 (原件)(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书 (请在本指南所附链接下载声明与承诺书的电子文件;声明与承诺书签订须经律师见证,书面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报送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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