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与我国的对应策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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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与我国的对应策略绪论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位越来越重要,并且日益成为国家和企业国际竞争优势的核心基础,一个国家或企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其在全球化经济中进行资源配置和国际分工的地位。如何借鉴、吸取有益的先进经验,正确地制定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本国经济,参与世界竞争,推动社会发展,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首要问题之一,也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问题。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已经成为一个
2、知识产权大国,但却远非知识产权强国。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非常明显。面对知识经济带来的挑战,各国都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使之更好地适应国际标准并积极影响它,从而为本国带来更多利益。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最近几年,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国内案件急速增多,知识产权口益成为企业之问乃至国家之问竞争的一个焦点。因此,研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1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概述1.1 知识产权 1.1.1 知识产权的含义与范围关于知识产权的含义与范围,存在着若干种不同的解释与界定.这里给出三种:(1)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
3、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用权利。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狭义的或传统的知识产权则包括工业产权与版权(著作权)两部分,其中,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等,版权中则包括作者权与传播权(即邻接权)等。(2)据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创造性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3)国际上最为公认的解释是1994年签署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4、中的规定。依据该协议第二部分,被列为知识产权标的有:版权与邻接权(相关权利); 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未经披露过的信息的保护; 协议许可证中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1.1.2知识产权的特点一般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但与一般的民事权利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专有性(Exclusivity),是指作者、发现人、发明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排他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其智力成果。时间性是指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存在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后知识产权所有人即丧失专有权利。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效力存
5、在地域限制,任何一个国家依据其本国法律所承认的知识产权,只在本国领域内具有法律效力,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享受法律保护(国家或地区之间己签订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协定或条约的情况除外)。(2)无形性,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它与有形财产权不同,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是一种智力或智慧财产权。(3).人身权与财产权的融合性,知识产权不只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权,一些知识产权还具有人身权的权利特征,如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作品完整权等,高度体现了知识产权的人身权与财产权的融合性。(4).法定性,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息息相关。必须强调的是知识产权是单纯通过立法行为建立的无形财产权。并非所有的智力成果都能获得
6、知识产权的保护,智力成果要取得某项知识产权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有某种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关于此种知识产权的直接而具体的规定; 二,智力成果要列入某种知识产权专门法律的保护范围;三,要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履行某种手续。1.2.知识产权保护1.2.1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1)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属于国际公法问题,即国家之间通过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等对国家间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等方面的最低标准作出规定;(2)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则是一国国内法的问题、主要是民法(私法)领域的问题。1.2.2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 目前,国际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两个平台,一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7、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前者较多的对知识产权所在国利益的保护,而后者更多关注知识产权人的利益。(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着一个由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双边、多边或地区性协定、条约构建的广义的规则体系。(2)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创新能力最强并且最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在根据本国科技和经济发展状况及企业的发展需要而进行制度创新。(3) WTO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实施促进了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更充分、更有效的保护;确保知识产权的实施及程序不对合法贸易构成壁垒。它要求各国建立公平公正的法律程序,以“允许有效打击侵权行为”,并且“不得过于复杂、昂贵或费时”。 1.2.3 知识产权
8、保护制度的特点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形成过程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从知识产权制度诞生之始,各国知识产权立法就不断受到国际条约的协调和影响 (2)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也推动了知识产权法的发展(3)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占据民事权利保护的重要位置1.2.4 知识产权保护产生的内在动因 (1)基于激励社会创造与发明的需要:创造与发明事实上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决定因素;(2) 基于保护相当可观的投资的需要:投资对创造和思想作品的传播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复杂的医药成分和药品: (3)基于承认保护发明人和创造人的道德权益,防止他人滥用其创造成果的需要2 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国际贸易
9、之间的关系2.1 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分析2.1.1 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密切相关 21世纪将会是一个高新技术层出不穷的时代。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主要是两大技术: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1)网络技术 第一, “网络版权”要解决让专有权利有效的“覆盖”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具体而言,就是数字化作品的权利保护、保密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以及数据库的权利保护三大问题。 第二, “网络标志”经营标志以数字化的形式出现在网络空间,既涉及到传统商标制度的变革,又涉及域名保护制度的创新。 (2)基因技术,基因专利涉及两大问题:一是界定基因专利保护范围,二是明确基因专利的排除领域,特别是克隆人的方法、对胚胎商业
10、利用的方法以及基因序列的简单发现等。 以上是知识产权制度与时俱进、回应时代挑战的代表性命题。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要对“网络技术”、“基因技术”作出回应,即通过制度创新实现立法的现代化。2.2 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分析2.2.1 知识产权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转让,转让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版权许可,使版权人获得收入: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例如新的药品和其他高科技产品,电影、音乐、书籍、计算机软件,知名品牌商品,植物新品种等。当然从国际贸易额的绝对数上看,无形的知识产权转让,还远远比不上有形货物买卖.但知识产权贸易的上升速度大大高于货物买卖.乌拉圭回合将知
11、识产权列入了贸易谈判的议题,世贸组织包括了知识产权,被认为是对关贸总协定的重大突破。知识产权贸易继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之后成为构建世界贸易体制的三大支柱之一。国际贸易中的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的成本优势之间的冲突盗版和假冒,要求在国际领域内给予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而作为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是成本优势,即丰富的自然资源、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出口产品主要集中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他们理所当然要求取消关税壁垒,给予最惠国待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这种不同的需求必然会产生利益冲突,当然这种冲突最终在WTO框架内通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一揽子协议,这就是刚才谈到的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知识产权协议。
12、因此可以说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反映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对国际经贸关系的深刻渗透。2.2.2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阻碍正常贸易的发展虽然说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打击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打击假冒商标、盗版书籍、光盘及影音资料等等,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过犹不及”、“物极必反”,如果一味的滥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则会导致过度保护的局面,形成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不利于甚至严重障碍国际贸易的开展。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的滥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特别立法措施的滥用特别立法措施是指国家通过特别立法,在高技术产业贸易中设置一些障碍。美国及其他一些西欧发达国家还严格控制超级计算机、
13、芯片等现代高科技产品的出口,或者在使用对象与使用方式上作出种种限制,一旦其认为违反规定就不再予以出口,这些限制都是在保护知识产权名义下采取的,故属于知识产权壁垒范畴。 (2)电子计算机技术措施的滥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纷纷在贸易、工业、运输、金融领域,采用一项运用计算机、通信及标准化等因素来处理业务文件的新方法一电子数据交换(EDI)。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其在该领域拥有的知识产权,强制规定国际贸易中要按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进行。、同样,发达国家也利用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拥有的高技术和知识产权,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商品严加约束,以达到构筑知识产权壁垒,保护本国市场的目的。
14、3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3.1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现状3.1.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就开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建设。通过借鉴国际公约、条约规定和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我国不断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体系。 (2)对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修订 在不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同时,我国也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特别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为履行入世承诺,我国政府严格遵循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有关规定对国内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法律
15、法规扩大了权利保护的范围,增强了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和司法审查有关内容,从而完善了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同TRIPS的规定基本一致。3.1.2我国参加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的情况 在不断完善国内法律体系建设的同时,从80年代起,我国相继参加了一些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此外,我国还在积极研究加入其他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如我国目前已经着手制定和修改法律,为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作准备。3.2、我国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3.2.1我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组织机构 1995年6月成立的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处,负责领导、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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