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中心质量管理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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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床检验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根据需求确认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确认程序1.目的通过对检验方法的选择,以满足预期的用途。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方法管理的全过程。 3.职责 中心主任批准选用的检验方法。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检验方法进行确认和评审,检验方法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检验人员负责检验方法的验证实验,并编制检验方法作业指导书。 4.工作程序 检验方法的选用 国际、国家或地区的标准与法规中明确的; 已出版的公认的/权威的教科书中明确的; 经同行评议认可的书刊或杂志中明确的。 检验方法的确认 技术负责人应对使用的检验方法时查对确认。 检验方法的验证 检验人员对经确认了的检验方法使用前进行验证实验,验证
2、过程记录在检验方法验证表中,交技术负责人审核,主任批准。 检验方法的评审 技术负责人应对检验方法进行初期评审,如符合要求,并经主任批准,可作为本科的检验方法,以后每年要定期进行一次评审。评审过程记录在检验方法评审表中。 检验作业指导书 所有的检验方法都应形成作业指导书,技术负责人保证检验方法的内容完整和现行有效,并在使用前进行评审。检验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当可行时): a 检验目的;b 检验方法的原理; c 性能参数(如线性、精密度、以测量不确定度表示的准确性、检出限、测量区间、测量真实性、灵敏度和特异性); d 原始样品系统(如血浆、血清和尿液); e 容器和添加
3、剂类型; f 所需设备和试剂; g 校准程序(计量学溯源性); h 程序步骤; I 质量控制程序; j 干扰(如乳糜血、溶血、胆红素血)和交叉反应; k 结果计算程序的原理,包括测量不确定度; l 生物参考区间; m 患者检验结果的可报告区间; n 警告/危急值(当适用时); o 实验室解释; p 安全性预警措施; q 变异的潜在来源。 注 1:每一个程序的性能参数应与其预其用途有关。 注 2:应定期评审生物参考区间。 检验方法使用时注意事项 实验室应将现行的检验方法,包括对原始样品的要求和相关操作的性能参数与要求列成清单,供临床医生取用。 如果拟更改检验方法并可能引起结果及其解释的明显差异,
4、应在更改之前以书面方式对临床医生做出解释。检验项目及价格的报备检验项目临床应用指南临床检验中心运营管理文件(一)标本的管理制度1. 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 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采集部位、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3. 标本由专人采集。血液标本由护士抽取;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4. 采集标本之前,在试管或容器上标明病人信息
5、,如姓名、住院号、编号、项目等。5. 严禁在病人输液同侧手臂采血,更不能直接在输液通道抽取血样。6. 标本采集后应尽快送检,运输过程中要保持管口封闭,管口向上垂直放置,并尽量减少振动。7. 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编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8. 申请单与病人标本上信息不一致、无检查项目或检查项目不清楚、错送到本中心的标本、未注明信息的标本、空管、标本量过少、收集标本的容器不正确
6、、标本有外漏污染等不合格标本拒绝接收。9. 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不合格标本记录表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编号、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同时电话通知临床医生。10. 在查对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其他实验室的样本,要提高责任心,及时地转送到有关实验室,切勿延搁样本,延误检测,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对人为造成的样本遗失,漏检和由之延误检测违反承诺时限报告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 将追究当事者和相关实验室责任。11. 各实验室在工作中发现有需转送到其他实验室的样本, 须统一放置在固定部位并有明显标志的样本盒中, 以便其他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各实验室对如何转送和取样本应有明确的规
7、定,包括定时定点,由检测实验室同志查询收集。标本检验完毕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保存。12. 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13. 检测后的各种标本,除尿液和粪便外,检验完毕后,置冰箱保3天才能丢弃,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14. 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结果重新复查。15. 保存到期的标本集中放置丢弃在黑色胶袋中,密封后按医疗垃圾统一处理。16. 对使用完毕的细菌培养基
8、,回收使用的要高压灭菌后进行洗刷,一次性的细菌培养基按一般医疗垃圾处理。各种标本的采集要点:标本采集是直接关系检验结果的基本要素,如果标本采集不当,即使最好的仪器设备也难以弥补在采集标本时引入的误差和错误。(一) 血液标本采血管分普通管、抗凝管和促凝管三类。常用抗凝剂有草酸钾、草酸钠、枸橼酸钠、EDTA-K2或EDTA-Na2、肝素、氟化物等。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选用合适的抗凝剂十分重要。1选择抗凝剂注意事项:(1) 含有K+、Na+的抗凝剂不能用于测定K+、Na+的标本。(2) EDTA、氟化物、草酸盐等不能用于测定Ca2+的标本,因为Ca2+可与它们形成不溶性物质。(3) 草酸盐、氟化物不
9、能用于测定酶和用酶法测定的标本,因为它们有激活或抑制某些酶活性的作用,如草酸盐可抑制AMY、ACP、LDH的活性,氟化物则有激活尿素酶、AMY的作用。(4) 草酸钾:钙离子螯合剂,常用量为12mg/ml血液。草酸钾虽仍可应用,但使红细胞缩小,水分从红细胞渗入血浆,使血浆成分浓度相应偏低。(5) 草酸钾氟化钠混合抗凝剂:专供葡萄糖测定用,氟化钠1g,草酸钾3g混合,混合剂4mg抗凝1ml血。(6) 肝素:是一种粘多糖体,可抑制凝血酶原转化为凝血酶,使纤维蛋白原不能转化为纤维蛋白。以152.5IU抗凝血液1ml。肝素抗凝血不影响红细胞体积,可用于生化及血液学检验标本,但不可用于筛选DIC的3P和T
10、T试验,因肝素与鱼精蛋白作用,发生沉淀,使3P出现假阳性以及肝素的抗凝血酶作用出现产生干扰。(7) EDTA:与钙离子络合而抗凝,通常血液学常规检验应用其钾盐EDTA-K2或EDTA-K3 。EDTA-Li2 亦可作为抗凝剂,且可用于大多数生化检验。(8) 使用抗凝剂要注意血与抗凝剂的比,如血沉取106mmol/L的枸橼酸钠0.4ml,抽1.6ml血;凝血机制取0.2ml,抽1.8ml血;血常规用EDTA抗凝管抽1.5ml血;血生化用肝素抗凝管抽3ml血等。2标本采集注意事项:(1) 末梢采血时,务必清洁消毒,待干燥后穿刺,用1次性采血器。婴儿可取自脚后跟两侧处,一般不取手指,采血中不可用力挤
11、压,以免组织液混入血液,使血液易于凝固和稀释,出现误差。(2) 采静脉血时止血带结扎过久,可引起误差。如以结扎1min的样品结果为基数,则结扎3min,可使血浆总蛋白增加5,胆固醇增加5,铁增加6,胆红素增加8,乳酸则不能使用止血带。(3) 血清标本应避免溶血,并及时分离血清,如需隔日检验,应封口后冰箱储存。(4) 采血用针头过细会使血K+升高。(5) 要特别注意采血不能在输液的同侧进行,更应杜绝在输液管内采血,因输液成分会影响检测结果(使相应的结果偏高,如输K+、Glu时,可使所测K+、Glu明显增高),或使血液稀释结果偏低。(6) 血气和pH值测定的血液以动脉血为原则,且不可漏气。细胞培养
12、的样品要采用无菌技术,防止污染。(7) 标本采集后,必须在试管或容器上贴上检验申请单号码、标明病人姓名、编号等,且应当场核对无误。(二) 尿液标本根据采集时间可分为清晨空腹尿、随机尿、计时尿(2h、3h、12h、24h等)、午后尿、餐后尿、症状典型时尿等。(1) 晨尿为住院病人留尿的主要方法,早晨起床后收集第一次尿,可用尿常规检验。(2) 随机尿多为门诊就诊病人的留尿检验方法。(3) 餐后尿为收集进餐后2h尿,主要用于了解葡萄糖代谢情况,用以筛查隐性糖尿病或轻症糖尿病。(4) 计时尿应于计时开始时排空尿液,然后于规定时间内至截止时间留尿,计时尿多用于肾功能和有形成分排出率的评估,亦用于计算淀粉
13、酶或肌酐的排出率。(5) 24h尿多用于化学组分的测定,亦用于泌尿道抗酸杆菌的检查。尿液原则上以不用防腐剂为好,如需12h或24h尿,首选以冷藏为妥,根据不同的检验目的加用合适的防腐剂,例如加40甲醛1滴于尿液30ml中,适用于细胞及管型等有形成分的检查;激素检验常以盐酸10ml作为24h尿的防腐剂或硼酸1g加于尿液100ml,麝香草酚0.1g加于尿100ml供抗酸杆菌浓集检查。(三) 粪便标本采集后及时送检,如作原虫阿米巴检查应保持一定的温度,且立即送检,立即检查,如检查蛲虫则不必送检粪样,而应于晨起时排便前用棉拭擦肛门周围,可得虫卵。粪便标本应不污染容器外表,一般以无滤漏容器留取510g即
14、可。(四) 脑脊液、浆膜腔液、关节液均由临床医师穿刺采样,检验中心应提供专用的各种试管或容器,及时送检。(五) 骨髓采样由临床医师穿刺,抽吸量不得超过0.2ml,涂片均匀,送检。(六) 胃及十二指肠液一般均在门诊或病房采集后送检,收样时应核对标本。胃液分基础胃酸分泌(ABO)、最大胃酸分泌(MAO)等,十二指肠液分甲、乙、丙、丁管。甲管来自总胆管为橙黄色,乙管来自胆囊为黄绿色,丙管来自胆道为柠檬色,丁管来自十二指肠液为灰黄或淡黄色,细菌培养应从乙管取样接种培养基。(七) 痰液标本采集晨间第一口痰,多用于细胞学及微生物学检查。采样前应先反复漱口,经深呼吸数次后用力咳痰,不可吐入唾液。微生物培养取
15、样应在抗生素等药物治疗开始之前,如已用药,则应选血液药物浓度最低水平时采样。(八) 阴道分泌物由妇产科医师采样后即时送检,如不能及时送检,可在37加温数分钟后检查,否则影响滴虫动力,易于漏检。(九) 精液和前列腺液采集精液应在禁欲35天后进行,且于排精后30min内保温送达检验科,容器以广口玻璃小好,不可贮存于避孕套或塑料瓶内,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检查。前列腺液由医师作前列腺按摩术取样,收到标本后亦应立即检查。(十) 其他标本根据具体检验项目而定,临床医师在开申请单前,应同检验中心相关部门联系并询问详细后,注明检查要求,再采样并及时送检。总之,各种检验标本的采集合适与否,直接关系检验质量,应予以重
16、视。标本的保存要点:1. 采样后须立即送检的常规项目:血氨、血沉、血气分析、酸性磷酸酶、乳酸以及各种细菌培养,特别是厌氧菌培养。2. 采样后0.5h内送检的常规项目:血糖、电解质、血液细胞学、体液细胞学、涂片找细菌、霉菌等。3. 采样后12 h内送检的常规项目:各种蛋白质类、色素类、激素类、脂类、酶类、抗原、抗体测定等。4. 采样后2 h以上才能送检者,则常对标本采取必要的保存手段。对血糖或乳酸可直接分离血清后冷冻保存,或用NaF作稳定剂28密封保存;K+必须分离血清后密封28存放;ACP须加稳定剂后分离血清冷冻保存;对其他一般项目,可加盖密封后直接28存放,但血沉和细胞学检查不能采用此方法。
17、5. 标本保存1个月:一般对检测物分离后,-20存放。6. 标本需长期保存(3个月以上者):对检测物分离后(包括菌种) -70保存,还应避免反复冻融。 (二)检验项目质量保证不合格标本拒检制度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一、符合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2.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7.24小时标本无注明尿量的标本.
18、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号联等不相符者.10.采集的 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11.厌养培养标本未满足厌养要求.二、拒检程序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3.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三)检验报告制度1. 接收检验单应有登记手续,做到不错、不漏,并查对书写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办理收费或记帐。凡不符合要求者,及时退回临床或病人。2. 检验报告单是医疗文件的组成部分,字迹要清楚,内容简明扼要,书写符合规范,由主检人员亲自填写并签全名或盖章,电脑打印的
19、报告单,主检人员也要签名或盖章,不得弄虚作假。3. 无报告权的检验人员操作的检验单应由带教人员审核签名或盖章。4. 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阳性可用“”表示,阴性可用“”表示,未检验用“/”表示。5.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6. 如遇有重要意义的阳性结果,应及时签发报告或及时通知临床,以便及时处理病人。如遇有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亦应主动报告,以免贻误病情。7. 检验完毕后,须进行结果登记,要填写完整,妥善保存一年。8. 检验单发出前,须经审阅签名,方可发出。9. 检验单发出要有交接登记,应派专人按时送交临床科室。 1
20、0. 所有检验项目都应有详细登记;特殊病种检验,应注意为患者保护隐私。(四)检验中心查对制度1. 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2. 采集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3.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4. 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和应插入的质控物,检验目的与标本是否相符。5. 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填写报告是否符合规范。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查和查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必要时,要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并作书面记录。6.
21、 发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是否有遗漏。(五)报告签发和复核结果人员资质认定的规定和程序生物安全管理(一)成立实验室生物危害性评估小组。(二)根据卫生部行业标准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进行评估。(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制度 一. 着装: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2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
22、,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3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5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二洗手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3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应的工作人员提供洗手用的替
23、代品。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 “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5当实验过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动物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三、操作准则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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