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收藏的精品资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调整的内容与方法.doc
《2021-2022年收藏的精品资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调整的内容与方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2022年收藏的精品资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调整的内容与方法.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调整的内容与方法原作者:邢国平原文发表:2012-03-01来源:中国税务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国税函20081081号,以下简称填表说明)和全国统一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要求,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计算税前利润都使用会计上核算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含支出和资产调整,下同)指标,但两者的范围和使用额度(比例)不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除使用会计核算的数据外,还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以下简称税法)规定进行调整。从以往年度纳税人报送的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看,总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只是在主表和附表的相关栏目填上了会计
2、账簿核算的相应数据,没有按照税法规定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其它相关附表中内进行列示、调整,结果最终被主管税务机关在申报后做出特别纳税调整,不但补缴了税款,还加收了滞纳金、罚息和罚款。为此,笔者借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之际,将成本费用调整的内容与方法介绍如下,供在汇算清缴中参考: 1、视同销售成本。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货物、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时赠出的商品除外)、或虽未无偿赠送但未收取货币(以物易物或换入换出劳务)资金;或者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或发生其他按税法规定应计征企业所得税但按
3、照会计制度规定不需要作收入处理的业务,在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需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按照成本费用与收入配比原则,其相应的成本也应该记入当期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以下也称税前扣除或准予扣除),其中:“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成本”在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第13行填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成本”填入该表的第14行:“其他视同销售成本”填入该表的第15行,然后,将第12行的合计数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第4列“调减金额”栏(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通过附表二直接填报)。 2、工资薪金支出。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
4、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包括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合理工资薪金”的条件与范围做出了详细规定,因此,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将不符合规定条件和范围的工资薪金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2行“工资薪金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栏;将符合规定条件和范围且在汇算清缴期内支付补充支付的工资薪金填入该行的第4列“调减金额”栏。 3、职工福利费支出。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
5、要受三个条件的限制:一是扣除金额的计算以税法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总额为基础;二是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的支出范围;三是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法定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企业应当将实际支出超过法定扣除限额的差额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3行“职工福利费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栏;将符合规定范围在汇算清缴期内支付且不超过扣除限额的数额填入该行的第4列“调减金额”栏。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按照税法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即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除受法定合理工资
6、薪金总额和法定扣除比例限制外,还受上一纳税年度法定结转额的影响,但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加上上年度法定结转额的合计数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当年扣除限额,超过扣除限额的,在将超过部分结转下一年度继续扣除的同时,将本年实际发生超过部分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4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栏,将用上年结转额扣除部分填入该行的第4列“调减金额”栏。 5、工会经费支出。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部分准予扣除,其扣除限额除受工资薪金总额和2%扣除比例的限制外,还受专用扣除凭证的限制,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
7、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企业应当凭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所得税前扣除,并且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在税前扣除,原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从2010年7月1日起废止,因此,对于企业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来说,凭证不符不能扣除,凭证相符超过扣除比例也不能扣除,企业应将不允许扣除部分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5行“工会经费支出”第
8、3列“调增金额”栏,将符合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支付且未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填入该行的第4列“调减金额”栏。6、业务招待费支出。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可见,其扣除限额同时受四个条件限制:一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不论是否超过扣除限额均不允许扣除;二是销售(营业)收入金额的大小;三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合法扣除范围的60%;四是扣除限额在不得超过合法扣除范围60%的同时也不能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两者孰小者为扣除限额。企业应当将超出扣除范围和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填入附表三纳
9、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6行“业务招待费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栏。 7、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包括广告性赞助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2010年以前烟草企业不允许扣除,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除酒类制造以外的其他饮料制造为30%)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因此,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调整方法与职工教育经费相同,只是扣除比例和计算扣除限额的基础不同,即将本年实际发生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7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栏,将用
10、结转额扣除部分填入该行的第4列“调减金额”栏。不过,所需要的各项指标均要通过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计算后才能填报。 8、捐赠支出。 按照税法规定,除特别规定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准予扣除,不过,不论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还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或其直属机构实施的捐赠都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范围和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和超出扣除限额的捐赠支出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8行“捐赠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栏进行调整。 9、利息支出。 按照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包括银行罚息,下同)、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
11、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以及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实际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以及企业向无关联自然人的借款利息支出、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条件时不允许扣除,企业应当将不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9行“利息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栏,将在汇算清缴内补充支付的允许税前扣除部分填入该行的第4列“调减金额”栏。 10、住房公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1 2022 收藏 精品 资料 企业所得税 汇算 清缴时 成本费用 调整 内容 方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