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城市总体规划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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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TECHNICALTECHNICAL GUIDELINESGUIDELINES FORFOR VILLAGEVILLAGE PLANNINGPLANNING OFOF ZHEJIANGZHEJIANG PROVINCEPROVINCE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052015.052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目次目次1 1 总则总则.11.11.1 关于本导则关于本导则 .11.21.2 关于村庄规划关于村庄规划 .12 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32.12.1 主要任务主要任务 .32.22.2 现状
2、调查要求现状调查要求 .32.32.3 规划内容规划内容 .42.42.4 成果要求成果要求 .53 3 村庄规划村庄规划.73.13.1 主要任务主要任务 .73.23.2 现状调查要求现状调查要求 .73.33.3 用地分类用地分类 .83.43.4 规划内容规划内容 .103.53.5 成果要求成果要求 .15附表附表 1 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18附录附录 1 1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19附录附录 2 2 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21本导则用词说明本导则用词说明.23浙江省村庄规划编
3、制导则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11 1 总则总则1.11.1 关于本导则关于本导则1.1.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改善农村 人居环境,建立适应我省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科学指导村庄规划 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 定本导则。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的规划编制, 包括建制镇、乡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 规划的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 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1.3 本导则遵循“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增强实用、分类指导, 简洁易行、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完善村庄规划编
4、制体系,重点 把握村庄规划的基础性内容;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特 点的村庄编制相应内容和深度的规划;充分考虑对村庄规划编制的 指导意义,保证村庄规划编制的操作性。1.1.4 依据本导则编制的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1.21.2 关于村庄规划关于村庄规划1.2.1 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包括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 村庄设计、村居设计四个部分,本导则重点阐述镇(乡)域村庄布 点规划和村庄规划。1、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 规划,以镇(乡)域行政范围为单元进行编制,可作为镇总
5、体规划 和乡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单独编制。小城市试点镇、中心镇、 重点镇等宜单独编制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镇(乡)域村庄布点规 划重点对镇(乡)域内的村庄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并统筹安 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22、村庄规划: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 的多个行政村可考虑统一规划。村庄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应与村庄行 政边界一致,规划内容包括村域规划和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规 划。村域规划应重点解决村庄产业发展,并综合部署生产、生态、 生活等各项建设,明确土地利用的一张图管理;居民点(村庄建设 用地)规划重点细化居民点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
6、与基础设施,并进一步明确景观风貌特色控制与村庄设计引导等内容。3、村庄设计:在村庄规划的基础上,以规划实施为重点,包括 村庄总体设计、农居建筑设计、村庄公共建筑设计、村庄环境设计 及村庄基础设施设计等方面内容,是对村庄建设进行的具体安排。4、村居设计:根据村庄设计确定的风貌特色要求,在充分考虑 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习惯的要求,进行具有浙江名居特色的建 筑设计。1.2.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期限应与镇(乡)总 体规划保持一致,一般为 1020 年,其中近期规划为 3 年左右。图图 1.2.11.2.1 村庄规划设计体系村庄规划设计体系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32 2 镇(乡)域村
7、庄布点规划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2.12.1 主要任务主要任务2.1.1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县市域村庄布点规划 确定的城乡居民点布局,以镇(乡)域行政范围为单元,在分类指 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村庄的功能定位与产业职能,加强与镇 (乡)土地利用规划在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和实施时序等方面 的充分衔接,落实中心村、基层村等农村居民点的数量、规模和布 局,建立合理的村庄体系,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制 定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的时序计划,为下一步开展村庄规划编 制提供依据。2.22.2 现状调查要求现状调查要求2.2.1 调查阶段:在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应
8、进 行不同深度的现状调查,熟悉镇(乡)域范围内自然人文环境、各 类设施、各村庄和产业发展情况等,充分掌握当地自然资源、历史 人文、发展诉求等资料,具体分为调查准备、初步调查、深入调查 和补充调查四个阶段。1、调查准备。在现状调查之前,应收集好镇(乡)域地形图、 镇(乡)域及各村庄基本情况说明、相关规划等基础资料,初步确 定调查的方向并设计好调查问卷。2、初步调查。进行现场踏勘、镇(乡)座谈和村民访谈。现场 踏勘着重调查镇(乡)及村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以及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灾害发生情况等方面内容。镇(乡) 座谈应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发展诉求; 村民
9、访谈要求入户调查填写调查问卷。 3、深入调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和内 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镇(乡)域村庄规划布点的可操作性。 4、补充调查。在规划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后,针对各方对规划方 案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补充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次补充 调查。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42.2.2 调查方式:注重地形图踏勘调研、乡镇及村落文献调研、访 谈调研、问卷调研等多种调研方式的有机结合,深入了解镇(乡) 发展思路与村民意愿。2.2.3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济要素、历史文化要素、自然环 境要素、土地利用要素和相关政策要素五个方面。1、社会经济要素:镇(乡)及村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10、包括户 籍人口、户数、劳动力人数、人均纯收入、集体收入、主导产业等。2、自然环境要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等。3、历史文化要素:包括有形要素和无形要素,有形要素包括历 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 文物埋藏区等,无形要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他传统生产生活 方式、社会关系等。4、土地利用要素:包括土地使用、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设施等。5、相关政策要素:包括与镇(乡) 、村庄发展相关的各类政策、 管理制度等。2.32.3 规划内容规划内容2.3.1 村庄发展条件综合评价:结合村庄现状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 综合评价村庄发展条件,明确各村庄的发展潜力与优劣势,
11、明确主 要问题。2.3.2 村庄布点目标:以镇(乡)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 确定镇(乡)域村庄发展和布局的近远期目标。2.3.3 镇(乡)域村庄发展规模:依据镇(乡)总体规划,结合农 业生产特点、村庄职能等级、村庄重组和撤并特征以及村庄发展潜 力等因素,科学预测镇(乡)域村庄人口发展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2.3.4 镇(乡)域两规衔接:以镇(乡)域为规划范围,以土地利 用现状数据为编制基数,按照“两规合一”的要求,明确需保护的 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资源, 以及区域公用设施走廊的界线和管控要求。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52.3.5 镇(乡)域村庄空间布局:明
12、确“中心村基层村自 然村(独立建设用地) ”三级村庄居民点体系和各村庄功能定位,制 定各级村庄的建设标准,并对主要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部署。2.3.6 空间发展引导:在镇(乡)域范围内划分积极发展的区域和村 庄、引导发展的区域和村庄、限制发展的区域和村庄、禁止发展的 区域和搬迁村庄等四类区域,制定各区域和村庄规划管理措施。2.3.7 镇(乡)域村庄土地利用规划:依据镇(乡)域发展规模, 进一步明确各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总量,提出城乡建设用 地整合方案,重点确定中心村、基层村和自然村(独立建设用地) 的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和调整范围。2.3.8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发展规模和
13、 服务功能,合理确定各级村庄的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体、商 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级别、层次与规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应 符合附表 1 的规定。2.3.9 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安排镇(乡)域道路交通、给水排水、 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提出各级村庄配置各类设施的原 则、类型和标准,并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2.3.10 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根据村庄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考虑 各类灾害的影响,明确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划定 镇(乡)域消防、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易发区的范围,制定相应 的防灾减灾措施。明确村庄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控制标准,确定需要 重点整治的村庄、污染源和防治措施。2
14、.3.11 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镇(乡)域村庄布点的原则、目标 与重点,确定近期村庄空间布局、引导要求和重点建设项目部署, 确定近期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与发展方向。2.3.12 规划实施建议和措施:提出镇(乡)域村庄发展和布局的分 类指导政策建议和措施,重点对近期规划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2.42.4 成果要求成果要求2.4.1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成果包括技术性成果、公示性成果。 其中,技术性成果主要由规划文本、主要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6公示性成果主要包括规划内容简介和主要公示图纸,二者均以书面 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2.4.2 技术性成果: 1、规划文本。包括规
15、划总则、规划布点目标、村庄布局原则与 村庄调整合并方案、村庄居民点体系布局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2、主要图纸。应采用比例尺为 1:20001:5000 的地形图,包 括区域位置图、村庄分布现状图、村庄布局规划图、空间发展引导 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 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备注:所有图纸均应标明图纸要素, 如图名、图例、图标、图签、比例尺、指北针、风向玫瑰图等) 3、附件。对规划文本与主要图纸的的补充解释,可包括规划说 明、基础资料汇编等。2.4.3 公示性成果: 1、规划内容简介。包括村庄布点目标、镇(乡)域村庄发
16、展规 模、镇(乡)域村庄空间布局、镇(乡)域村庄土地利用规划、近 期建设规划等。 2、主要公示图纸。包括村庄分布现状图、村庄布局规划图、空 间发展引导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73 3 村庄规划村庄规划3.13.1 主要任务主要任务3.1.1 依据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并结合村庄实际,明确村庄产 业发展要求,综合部署生产、生态、生活等各项建设,确定村庄发 展目标、发展规模与发展方向,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完善公共服务 设施与基础设施,落实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 灾等的具体安排,加强景观风貌特色控制与村庄设计引导,为村民 提供切合当地特色,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17、的宜居环境。3.23.2 现状调查要求现状调查要求3.2.1 调查阶段:在村庄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应进行不同深度的现 状调查,熟悉村庄用地和产业情况,充分掌握当地自然资源、历史 人文、发展诉求等资料,具体分为调查准备、初步调查、深入调查 和补充调查四个阶段。1、调查准备。在现状调查之前,应收集好村庄地形图、村庄基 本情况说明、相关规划等基础资料,初步确定调查的方向并设计好 调查问卷。2、初步调查。进行现场踏勘和村民访谈。现场踏勘着重调查村 庄产业发展、用地类型、用地权属、农房建设、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灾害发生情况及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内容。村民访谈应 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
18、谈,并入户调查填写调查 问卷。 3、深入调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和内 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可操作性。 4、补充调查。在规划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后,针对各方对规划方 案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补充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次补充 调查。3.2.2 调查方式:注重地形图踏勘调研、村落文献调研、访谈调研、 问卷调研等多种调研方式的有机结合,深入了解村民意愿。3.2.3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济要素、历史文化要素、自然环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8境要素、土地利用要素和相关政策要素五个方面。1、社会经济要素:村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包括户籍人口、户 数、劳动力人数、人均纯收入
19、、集体收入、主导产业等。2、自然环境要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等。3、历史文化要素:包括有形要素和无形要素,有形要素包括村 庄形态与整体格局、街巷空间、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无形 要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等。4、土地利用要素:包括土地使用、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设施等。5、相关政策要素:包括与村庄发展相关的各类政策、管理制度 等。3.33.3 用地分类用地分类3.3.1 参照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并对指南中“N 非村庄建 设用地”的类别名称和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将用地划分为“村庄 建设用地” 、 “对外交通与其它国有建设用地” 、 “非建设用地”三大 类
20、。3.3.2 一般规定1、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2、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 3 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 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 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3.3.3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 3 大类、10 中类、17 小类。 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 3.3.3 的规定。表表 3.3.33.3.3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别代码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内容V 村庄建设用地村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
21、民住宅用地、村庄公 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及村 庄其他建设用地等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9V1村民住宅用地村民住宅及其附属用地 V11住宅用地只用于居住的村民住宅用地 V12混合式住宅用地兼具小卖部、小超市、农家乐等功能的村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公 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场地V2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包括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 宗教、文物古迹等设施用地以及兽医站、农机站等农 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V2V22村庄公共场地用于村民活动的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包括小广场、小 绿地等村庄产业用地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
22、,包括村庄商业服 务业设施用地、村庄生产仓储用地V31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 用地包括小超市、小卖部、小饭馆等配套商业、集贸市场、 以及村集体用于旅游接待的设施用地等V3V32村庄生产仓储用地用于工业生产、物资中转、专业收购和存储的各类集 体建设用地,包括手工业、食品加工、仓库、堆场等 用地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村庄道路、交通和公用设施等用地 V41村庄道路用地村庄内的各类道路用地 V42村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村庄停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用地V4V43村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村庄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殡葬和能源等 工程设施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 等用地;消防、防洪等防灾设施用地 V9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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