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收藏的精品资料人力资源管理法规与案例(相关名词解释-问答-选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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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管理法规与案例名词解释:1. 劳动监督:又称劳动监督检查或劳动法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纠偏、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的总称。(P 15)2.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的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P 17)3.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P 27)4.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2、P 39)5. 企业职工培训:是指企业通过企业培训中心或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工作需要对企业职工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操作技能、管理知识、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P 53)6. 职业培训实体:是指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各种培训机构。(P 58)7.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P 87)8.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P 94)9.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社
3、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P 114)10.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受伤、患病、致残或死亡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获得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为因上述两种情况导致死亡的职工的供养亲属提供抚恤金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P 130)11. 劳动保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和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P 151)12. 离职:是指尚未丧失工作能力的员工由于个人原因要求退离现有的工作岗位。(P 182)简答:一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P 30)1.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情形的。二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P 33)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哪些情况下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P 37)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5、;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四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P 102)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五 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P 59)1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2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3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4有相应的经费。六
6、 经济性裁员不能裁减的人员(P 197)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 工资的特点(P 87)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获得的;2工资的标准必须是事前规定的;3来到这工资的支付依据是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4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定期支付;5工资的形式和水平由企业依法自行规定。八 工作与休息时间安排遵循的原则(P 70)1保障用人单位生产任务的完成;2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3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4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九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范围
7、(P 118)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4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十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参考因素(P 95)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论述:1.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P 3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
8、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2.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
9、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联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劳动法律关系是以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现实基础,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劳动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国家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
10、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区别:第一,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因为一定的劳动关系最直接地联系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依据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律而形成,体现了国家的意志。第二,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雇主和雇员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每一种具体的劳
11、动关系之所以成为劳动法律关系,正是因为有规定和调整这种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规范存在。如果没有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就不可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第三,两者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内容,当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时,这种关系因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缺少有效的保护与保障。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任何一个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是作为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出现的,同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第四,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劳动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3.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前4点见人资三级P278)劳动合同:劳
12、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1)主体不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按照合法程序推举的代表;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则是企业和劳动者个人。(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企业的一般劳动劳动条件标准的约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它可以涉及集体劳动关系的各方面,也可以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一方面。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3)功能不同:协
13、商,订立集体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为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设定具体标准,并作为单个劳动合同的基础和指导原则;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凡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一律无效,故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5)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以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6)期限不同。劳动合同有三种期限,即有固定期的、没有固定期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而集体合同只有一种
14、期限,就是有固定期的,而且时间只能是一至三年。4. 为什么我国失业现象不可避免?(1)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过程需要的劳动相对减少,一部分劳动力从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2)随着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一部分劳动力不能及时适应新兴产业部门的要求,不得不处于失业状态。(3)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使失业率产生波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作用,一些企业亏损、倒闭、致使一部分职工辞职或被辞退、被解雇。(4)人口总量和劳动力供给人口相对过剩。由于人口基数过大,新增劳动力绝对数仍将大幅度增加,对我国现阶段就业形成巨大压力。(5)传统体制造成了巨大的就业损失。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推行重工
15、业优先发展战略。但由于重工业资本密集程度高,劳动力吸纳能力较弱, 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就意味着牺牲大量的就业机会。(6)政治体制、 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大量体制性冗员不断释放。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权利福利型就业制度,低工资、高就业,造成许多单位人浮于事, 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低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推行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这种改革还在进一步深入,随着这种改革的不断深入,沉淀的大量冗员不断释放出来。(7)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城镇失业人口的比例。我国在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面对的是城市中也存在大量的失业情形,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必然和城市失业、下岗职工争夺
16、就业岗位。城乡劳动力对有限就业岗位直接争夺的结果使城镇失业人口比例的增加。(8)就业观念的落后使部分人失业以后不再就业。由于受传统观念的约束,人们总是趋向于高薪水、高地位、高层次的工作,回避待遇低、地位低、层次低的工作。(9)劳动力市场发育滞后影响了就业率的提高。由于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备,造成劳动力供求双方信息不完备、不对称,影响了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使失业率由于市场缺失而遗憾地增加。综上,在我国,由于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受到经济发展的制约,加上企业有用人自主权,实行劳动合同制,积极性裁减人员的制度,破产制度,一部分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被裁减,因而在社会上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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