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常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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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握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常识HR必知的(劳动合同法)50条基本常识(劳动合同法)是HR必须熟知的一个法律,对其法律条文的了解关系着工作的专业性,其中(劳动合同法)有50条基本常识,HR一定要知道。1.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怎样计算?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经过平等协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供双方互相了解、互相考察、互相选择的不超过法律规定时长的期限。试用期在劳动合同解除方式、工资水平等方面与正式劳动合同期间有所不同。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低于其中高者,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试用期的详细时间
2、的相关规定?试用期的详细时间,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试用期最长限度的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下面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下面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3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两年下面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劳动合同期限中。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或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一样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有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根据,不可
3、随意解除。4.什么是集体合同?所谓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劳动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缔结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能够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5.什么是“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
4、地区转移接续制度?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是关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在同的地区之间流转的一项制度,其关系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外一个地区时的交接。7.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其他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素、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最低工资
5、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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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握 了解 劳动 合同法 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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