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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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据合理
2、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
3、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概概 况况 发债主体概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或“公司”) ,原名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市能
4、源总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发起设立,于 1993 年 6 月 27 日注册成立,同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 000027.SZ, 注册资本 3.20亿元。2007 年 12 月,公司定向增发 10 亿股,其中公司向能源集团发行 8 亿股购买能源集团相关资产。2008 年 4 月 7 日,公司更为现名。2011 年 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总股本增至 26.43 亿股。 2011 年 11 月, 能源集团分立为两家公司,新设深圳市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管理”) , 能源管理继承能源集团持有公司
5、63.74%的股份。2013 年 2 月,公司吸收合并能源管理,公司控股股东由能源管理变更为深圳市国资委。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39.64亿元,其中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 47.8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850.74 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274.84 亿元,资产负债率 67.69%。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5.27 亿元,净利润 7.16 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41.79 亿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 895.03 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300.84 亿元,资产负债率
6、66.39%。2019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9.65 亿元,净利润 4.06 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17.71 亿元。 本期债券概况 表表 1:本本期期债券债券基本条款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 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 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 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 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债
7、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单利按年计息, 不 计复利。 如有递延, 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 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递延支付 利息权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 除非发生 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 发行 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 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 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 支付利息的行为。 强制付息 事件及递 延支付利 息的限制 (1)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 以下事件的, 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 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
8、)向普通 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2)利息递延 下的限制事项: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 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 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 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赎 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 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 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 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 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 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财政部令第 33 号)、
9、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423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 201413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会20192 号),发行人 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 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 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 影响发行人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 发行人有 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偿还方式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 每年 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 人普通债务。 募集资金 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 充营运资金。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10、,中诚信证评整理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行业行业分析分析 电力行业 电力生产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行业,其发展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2016 年,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企稳,加之夏季持续高温天气的影响,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59,19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7%,增幅创近三年新高。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1,07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4%;第二产业用电量 42,10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1%;第三产业用电量 7,96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1.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8,054 亿千瓦时,同
11、比增长 10.7%,当前拉动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继续从传统高耗能行业继续向服务业和生活用电转换。2017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63,07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6%,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 1,15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8%; 第二产业用电量 44,413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70.4%;第三产业用电量 8,81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4.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8,69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3.8%。2018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68,4
12、4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5%, 其中, 第一产业用电量 728 亿千瓦时1, 同比增长 9.8%,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06%;第二产业用电量 47,23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69.01%; 第三产业用电量10,80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2.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5.7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9,685 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0.4%,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4.15%。 电力装机容量方面,虽然近几年用电需求增速放缓,但我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仍保持较快增速。截至 2016 年末, 全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 16.46 亿千瓦,同比增
13、长 8.2%,增速较 2015 年下降 2.1 个百1 2018 年 3 月,国家统计局发出的通知明确将“农、林、牧、渔服务业”调整到第三产业后,再更名为“农、林、 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电力行业按照最新的标准开展 行业统计工作,为保证数据可比,2018 年数据是根据新标 准重新进行分类后的数据,对应的涨幅为与上一年调整后 的数据的对比。 分点,但仍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充足。具体来看,水电装机容量 3.32 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 20.18%;火电 10.54 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 64.04%;核电 0.34 亿千瓦,并网风电 1.49 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
14、0.77 亿千瓦。截至 2017 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17.77 亿千瓦,比 2016 年末增长 7.6%。其中,火电装机容量 11.06亿千瓦,同比增长 4.3%;水电装机容量 3.41 亿千瓦,同比增长 2.7%;核电装机容量 0.36 万千瓦,同比增长 6.5%;并网风电装机容量 1.64 万千瓦,同比增长 10.5%;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1.30 万千瓦,同比增长 68.7%。截至 2018 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19.00 亿千瓦,同比增长 6.5%。其中,火电装机容量 11.44 亿千瓦,同比增长 3.0%;水电装机容量 3.52 亿千瓦,同比增长 2.5%;核电装机容量
15、 0.45 亿千瓦,同比增长 24.7%;并网风电装机容量 1.84 亿千瓦,同比增长 12.4%;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1.75 亿千瓦,同比增长 33.9%。 电源结构方面,最近几年来,中国通过提高环保标准,鼓励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节能性能优良的先进机组加快建设、优先安排发电计划和优先上网销售等方式,逐步改善中国电源结构,降低高污染、高耗能发电机组在中国电力供应中的比例,各类型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有不同比例的上升;同时,火力发电项目的装机容量占全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的比重有所下降,但火力发电机组的发电量占电力行业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均保持在 71%以上;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比重有所
16、上升。随着电力结构及布局持续优化,风电、太阳能发电消纳问题有所缓解。电源投资建设重点向非化石能源方向倾斜。 图图 1:2011 年以来我国电力消费与发电装机增长情况年以来我国电力消费与发电装机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诚信证评整理 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我国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的周期性变化与宏观经济及电源投资建设的周期性变化密不可分。20162018 年全年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3,797 小时、3,786 小时和3,862 小时,整体呈波动上升态势;同期火电设备
17、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4,186 小时、4,209 小时和4,361 小时,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3,619小时、3,579 小时和 3,613 小时,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1,745 小时、1,948 小时和 2,095小时, 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7,060 小时、7,108 小时和 7,184 小时。 各类型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具体见表 2。 表表 2:20162018 年中国各类型机组年末装机容量、年度发电量和发电小时数年中国各类型机组年末装机容量、年度发电量和发电小时数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2017 年年 2018 年年 装机容量(万千瓦)装机容量
18、(万千瓦)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火电 105,388 64.04 110,604 62.24 114,367 60.20 水电 33,211 20.18 34,119 19.20 35,226 18.54 风电 14,864 9.03 16,367 9.21 18,426 9.70 核电 3,364 2.04 3,582 2.02 4,466 2.35 太阳能 7,742 4.70 13,025 7.33 17,463 9.19 其他 6 0.00 0 0.00 19 0.01 总计总计 164,575 100.00 177,70
19、3 100.00 189,967 100.00 发电量(亿千瓦时)发电量(亿千瓦时)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火电 43,273 71.82 45,513 70.92 49,231 70.39 水电 11,748 19.50 11,945 18.61 12,329 17.63 风电 2,420 4.02 3,057 4.76 3,660 5.23 核电 2,132 3.54 2,483 3.87 2,944 4.21 太阳能 674 1.12 1,182 1.84 1,775 2.54 其他 0 0.00 0 0.00 0 0.00
20、总计总计 60,248 100.00 64,179 100.00 69,940 100.00 发电小时(小时)发电小时(小时) 数量数量 增速(增速(%) 数量数量 增速(增速(%) 数量数量 增速(增速(%) 火电 4,186 -4.08 4,209 1.06 4,361 3.61 水电 3,619 0.81 3,579 -1.16 3,613 0.95 风电 1,745 1.22 1,948 11.83 2,095 7.55 核电 7,060 -4.63 7,108 0.94 7,184 1.07 太阳能 1,125 -8.09 1,204 7.02 1,212 0.66 平均平均 3,7
21、97 -4.79 3,786 0.03 3,862 2.01 注:1、上述水电数据包含抽水蓄能的水电站;2、以上数据均经四舍五入处理,故单项求和数与合计数存在尾差。 数据来源:中电联,中诚信证评整理上网电价方面,2013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多次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电价持续低迷; 2017 年 7 月, 火电上网电价在持续 4 年下调后,迎来首次上调。2013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下调全国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由于 2012 年以来煤炭价格下行明显,根据煤电联动政策,在 2015 年 4 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再次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降幅为 0.02 元/千瓦时。2015
22、 年 12 月,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发改委决定再次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平均下降 0.03 元/千瓦时。2016 年下半年以来,燃煤价格高企,火电企业经营压力增加,2017 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基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 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中诚信证评认为,此项政策的出台有助于7
2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缓解 2016 年三季度以来电煤价格上涨过快,火电生产企业盈利空间被压缩的局面。 2016 年 11 月,国家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 ,指出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的要求,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7.7 亿千瓦左右, 比 2015 年增加2.5 亿千瓦左右,占比约 39%,提高 4 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 31%;气电装机容量增加 0.5 亿千瓦,达到 1.1 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 5%;煤电装机容量力争控制在 11 亿千瓦以内,占
24、比降至约55%,未来电源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表表 3:电力装机中长期发展目标:电力装机中长期发展目标 单位:亿千瓦单位:亿千瓦 类别类别 2015 年年 2020 年预期年预期 煤电 9 11 气电 0.66 1.1 常规水电 2.97 3.4 抽水储能 0.23 0.40 风电 1.31 2.1 太阳能 0.42 1.10 核电 0.27 0.58 资料来源: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 ,中诚信证评 整理 总体来看,近年来受中国经济增速企稳以及夏季持续高温天气的影响,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有所回升。中诚信证评认为,未来全国用电需求整体上仍将保持增长态势,短期来看,火力发电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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