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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师制与师徒制管理制度1、目的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和技能的传、帮、带,使新入司员工能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到达岗位要求;新员工的归属感和老员工的责任感,加强公司的凝聚力。为引导新员工快速融入公司,通过导师/师傅的言传身教,帮助其快速成长。1.使新员工感遭到管理人员及老员工的关心和帮助,增加员工归属感,减少流失率;2.为加强新员工实习期间的辅导管理,使基层岗位的师傅能规范地开展辅导工作,真正起到传、帮、带作用,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岗环境、融入公司,更好、更快到达岗位要求;3.面对用工短缺且熟手难求,部分岗位可招一些生手进行培训,以缓解用工压力。定义与范围导师制,即导师带学生,以“带成器为目的,辅导期为一
2、年。辅导对象为营销、服务、研发、财务、质量、商务、IT、制造管理、人力行政等岗位,原则上适用于职称体系人员。师徒制:即师傅带徒弟,以“带进门为目的,辅导期为半年。辅导对象为操作工、技工、文员、司机等岗位,返不适用导师制的,适用于师徒制。2、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或见习期的新员工及其导师。新员工包括校园招聘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招聘的但无岗位工作经历的新入司员工关键控制指标导师/师徒辅导原则:老带新、高带低。导师/师傅职责3、导师队伍的建立3.1导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培养新员工的能力、意愿和热情。3.2导师应具备一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业务扎实,作风优良。3.3各部门根据导师的
3、任职资格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情况推荐导师人选,人力资源部对导师资格进行审定,确认导师及其带徒弟的数量,并建立导师档案见附表14、导师等级设置于管理4.1导师的等级设为一级、二级、三级。详细评定标准见表14.2人力资源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导师进行相关培训。4.3部门负责人对导师确实定负有责任,在入职培训前3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名单送至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在3天内确定每位新员工的导师人选,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入职培训后组织工作导师与新员工见面。4.4新员工到部门报道后一周内,由其导师填写(新员工培养计划表),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每个导师同一时期带徒不超过5个。4.5导
4、师因工作变动而需要中断师徒关系的,需报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表1到导师的等级设置等级学历职称最低岗位经历带徒经历曾带人数评审要求一级本科及以上高级5年10人二级专科中级技师3年5人三级不限不限1年不限部门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备注:具有高级职称一级有特殊奉献或荣誉者,可放宽学历要求。如:被评为公司或集团的先进个人等5到十点职责5.1帮助新员工尽快熟悉公司环境和工作流程;5.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5.3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沟通;5.4介入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对新员工的考核具有建议权;5.5推动新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良方法和简历
5、6新员工的职责6.1了解公司历史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真理,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6.2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6.3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根据导师的安排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总结,虚心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6-4根据新员工的学历和工作,导师对员工的培养划分为不同的期限见表2表2新员工培养期限一个月三个月半年操作工、焊工、应届生本科、大专生电工7考核与奖励7.1新员工试用期满后,部门主管应对新员工试用期间业绩表现给予考核评分,并对能否予以转正。一级、二级、三级导师享有的基本津贴分别为80元/月、50元/月、30元/月,人力资源部结合新员工转正情况调整导师津贴的发放系数,详细标准见表37.2新员工没有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不计发导师津贴。新员工在试用期离司,取消导师津贴。7.3导师津贴在确认师徒关系的当月发放“约定培养月数*每月基本津贴的一半,培养期限满后再结算余下部门。7.4新员工培养期限满后,由部门、新员工对导师进行评估,评定导师带徒期间的绩效等级,可作为导师晋级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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