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本.docx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本.docx(2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本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下面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介入和“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主治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
2、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行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行监督管理。第六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引导职工加强排查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事故隐患,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认真进行查证,如属实,应当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
3、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详细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业务部门详细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并催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建
4、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分包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第十条经营场所管理单位应当保证市场具备安全条件,与经营者签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协议,明确各自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当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由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下列责任:(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对本单位与生产经营
5、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当重点防备、监控的事故风险,提出事故隐患辨识标准; (二)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建立资金专项使用制度;(四)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列入本单位安全培训课程,使从业人员明确岗位责任,把握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五)建立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定期邀请本单位以外的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对已获得安全标准化一、二、三级证书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根据每年不少于一、二、三次的频次开展专家安全检查;(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应当包括:各类安全检查,风险评估(评价)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记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报表;事故
6、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报表;(七)根据安全检查性质,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各类安全检查表(卡),从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班组,到每个作业岗位,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并做好检查记录;(八)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自查、班组巡查、车间(分厂、区队)周查、单位月查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在用设备及其安全设施、有关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内容:(一)指导和监督各业务部门、车间(分厂、区队)排查、辨识和治理事故隐患,并对
7、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组织施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三)查处未按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背劳动纪律的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各业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内容:(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 (二)制定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详细工作标准;(三)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四)按时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所属车间(分厂、区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内容:(一)建立
8、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二)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装置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有效运行;(三)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背劳动纪律等行为;(四)按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内容:(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二)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四)加强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等安全装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安全有效;(五)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背劳动纪律等行为;(六)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9、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作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并包括下列内容:(一)清楚本岗位作业经过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二)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三)杜绝违章、违法作业和违背劳动纪律行为; (四)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五)身体欠佳或者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六)把握作业经过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碰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时;(二)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三)发惹事故或
10、者险情时;(四)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时。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应当根据事故隐患性质,及时施行治理。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和防控措施。第十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并施行治理,治理方案至少包括下面内容:(一)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二)治理的目的、任务和时限;(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四)治理资金和物资的;及其保障措施;(五)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六)安全防备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经过中,应当采
11、取相应安全防备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经过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别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和装置,应当加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告知相关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加以明示,并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协调。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邀请有关专家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验收和确认。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事故 隐患 排查 管理制度 范本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