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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管理制度编号:LX-FS-A46490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InTheDailyWorkEnvironment,TheOperationStandardsAreRestricted,AndRelevantPersonnelAreRequiredToAbideByTheCorrespondingProceduresAndCodesOfConduct,SoThatTheOverallBehaviorCanReachTheSpecifiedStandards编写:_审批:_时间:_年_月_日A4打印/新修订/完好/内容可编辑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讲明:本管
2、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到达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对施工现场民工工伤管理,规范公司民工工伤保险及赔付、处理流程,促使各项目部及班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民工发生工伤后各班组支出的费用,能让民工工伤处理得到根本解决,特制定本制度。一、民工参保范围1、在绍兴市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及其附属工程等项目的施工企业,除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外,都应为企业内未参保的民工办
3、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2、所指的民工是指与企业构成劳动关系的、具有农村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地直接从事施工工作的非农户籍职工,也适用。3、工伤参保年龄范围:男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内;女性为18周岁至55周岁内。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1、建设单位在各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2、施工单位民工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2%征缴。3、对承包合同总造价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重点项目和大型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征缴费率,但最低不低于
4、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1%;4、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重特大公共设施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再适当下浮,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05%。三、工伤处理原则1、公司对各类工伤事故处理秉承“有申报、有根据,予以受理;有申报,无根据,不予受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四、工伤保险管理职责财务处:负责各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合同缴纳民工工伤保险费的工作。工伤后班组需公司垫付的负责根据领导审批支付及审核好工伤所需要的医药费及护理费等费用班组向公司借款的,必须按公司相关制度收取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利息收去。质安处:负责向市社保局申报民工工伤参保名
5、单;负责处理各项目部发生的工伤事故相关事宜,并根据公司领导的审批意见办理工伤认定申请、赔偿等相关手续,与班组长做好工伤责任确实定。负责办理民工工伤保险及工伤申请的最终审批。督查处:负责与各班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并向质安处提供民工工伤参保名单详见附件一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监督质安处能否及时办理民工参保手续。项目部:负责配合督查处采集新进民工工伤参保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负责民工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及土建公司、质安处负责人进行汇报。土建公司:负责审核各班组民工工伤保险及工伤申请的相关事宜。法务办:负责做好工伤全经过的法律服务保障。五、发生工伤事故处理流程1、发生工伤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
6、管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土建公司、质安处、人力资源部、办公室;2、由班组长或者带班组长将受伤的民工送至定点医院绍兴市第一人民医院,若不能医治的,需转外地治疗须定点医院出具证实,医保局批准。3、项目部会同质安处一天内就事故情况写出书面具体情况报告,报董事长、土建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死亡事故24小时内由办公室报劳动保障局。4、质安处会同土建公司、项目部根据伤情及伤者和班组责任情况实际,提出治疗费用承当方案承包班组按合同承当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同时公司相关部门并按承包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理。5、由发生工伤的班组长向公司质安处提交工伤申请报告详见附表二及承诺书详见附表三,由质
7、安处负责向土建公司、督查处等处室进行会签后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6、公司领导同意报工伤后,质安处在发生工伤后1个月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书详见附件四)(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五)7、法务办全程提供法律服务保障。8、工伤申请成功后,待民工工伤痊愈后,质安处与班组长凭工伤认定书医疗机构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及工伤职工的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工伤待遇审核手续。若工伤保险赔偿与实际支出金额有差异的,差异部分由班组长自行承当。9、若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质安处、班组长及工伤民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费用由班组承包人承当,同时公司根据班组长对工伤的认识态度
8、按承包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六、工伤费用管理1、发生工伤事故时,原则上由班组长自行支付医药费及相关费用。2、若班组长无力支付医药费的,由班组长向公司提交申请借款,并填写借款承诺书详见附件六和借条。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从土建公司备用金中调用。3、工伤者已经在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处理完毕及办好所有相关工伤手续后、待民工工伤痊愈后,质安处完成市社保局工伤一次性赔偿费赔付后,打入我公司账户后,若工伤医药费是公司垫付的,直接扣除借款及利息和公司工作人员办理此工伤的工资等费用按实报销。对于未能在市社保局报销的医药费用,在该班组审批进度款或者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若医药费是班组长自行垫付的,由班组长填写工伤费用申
9、请表详见附件七、保证承诺书详见附件八,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班组长到财务处领取市社保局一次性赔偿费。对于未能在市社保局报销的医药费用由班组长自行承当。七、公司对各班组工伤事故申报的管理1、对于一般性工伤事故金额在5000元下面包含5000元的,原则上由班组自行解决。若有特殊情况的由各处室、土建公司及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2、对于伤势严重的工伤事故5000元以上的,由班组长提交工伤申请报告及承诺书经公司各相关处室会签后,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3、若同一个工程同一个班组发生每一起工伤事故,公司质安处将对该班组和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并通报;若同一个工程同一个班组发生两起以上工伤事故包括两起,公司质安处有权对该班组和项目部按工伤事故的责任大小进行通报,并由班组长承当违约金2000-10000元注:该条款将在今后的各施工班组内部承包合同中明确。八、本制度由质安处负责解释,经公司制度调研与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PleaseEnterTheNameOfOrganization/Organization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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