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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盘点管理规定广西玉柴机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存货盘点管理规定财务部审核:陈小芬批准:陈启贤公布日期:2020-11-25生效日期:2020-11-25版本修订记录序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生效日期版本备注12020-11-25换版,替代GW/ZM283069-08版2020-11-25制度名称:存货盘点管理规定编号:编号:GW/ZM283069-09版号:受控状态:受控1目的为了规范存货盘点事务,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及岗位人员责任,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好,特制定本规定。2盘点范围2.1单位范围适用于玉柴专卖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包括控股、参股及纳入经营管理的子分公司,下称“各单位。2.2存货
2、范围指列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各种商品配件含发动机零配件、汽车配件等、润滑油、化工产品、汽保产品、轮胎、包装物含纸箱、木箱以及低值易耗品等。3盘点方式和时间3.1各存货单位每年组织两次定期全面盘点。3.2中期盘点,北方等天气较冷的公司详细单位在盘点工作通知中确定,下同于每年4月27日-4月30日进行,其余公司每年6月27日-6月30日进行;3.3年终盘点,北方等天气较冷的公司于每年10月28日-10月31日进行,其余公司每年12月28日-12月31日进行。3.4盘点时间如有更改,在盘点通知另行明确。3.5交接盘点:仓管负责人发生岗位变动时,在岗位变动当月进行存货盘点,原则上在当月27日-30日
3、进行盘点,并以盘点结果作为存货管理责任的交接根据。注:月度抽盘及经理、财务负责人离任抽盘作为经过管理在(存货管理制度)中明确4盘点组织盘点总负责人:总经理初盘总协调人:主管业务线副总经理复盘总协调人:总会计师初盘组织部门:各资产管理部门复盘组织部门:财务部盘点小组:初盘小组由各单位的存货管理部门仓管员及业务人员组成,复盘小组由财务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组成。存货管理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初盘,财务部负责组织进行复盘。初盘人员不能兼任盘复人员,即不能由同一人完成同一仓库、仓区的初盘、复盘工作。5盘点工作职责5.1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盘点,审批盘点差异,对全公司盘点结果进行总结汇报,对经审批的盘点盈亏作相应账
4、务处理。5.2营销部负责公司全部存货盘点的实盘数差异复核、出具实盘考核意见。5.3各实物管理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存货盘点工作,并对盘点结果、盘点分析报告的完好性、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单位负责人亲身担任或指定一名详细盘点负责人。5.4集团信息技术部或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协助解决信息系统盘点数据处理和监控。6盘点计价总部配件采用总部标准成本价计算,子分公司采用子公司标准成本价计算。7盘点分类7.1按存货项目分类按存货项目分类盘点、分类统计数据,即按配件、润滑油、化工产品、汽保产品、轮胎、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类别进行盘点。7.2按存货状态分类。对外销售的存货一般分为适销、不适销和存在质量问题等三
5、个状态,对适销、不适销和质量商品状态的定义界定:7.2.1适销商品,指能正常周转、销路较好的商品。7.2.2不适销商品,指市场需求改变、或库龄过长、或技术参数改变等因素影响,暂时无法销售的商品,但不包括有质量问题的商品。7.2.3存在质量问题商品,指存在质量瑕疵,有待修理、更换的商品。7.3按存货库存账龄分类存货按库存账龄划分为八个账龄段:1-3个月、4-6个月、7-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37-48个月、49-60个月、大于60个月。8盘点前准备工作8.1盘点负责人根据存货管理实际情况,细化存货盘点要求,确定详细盘点负责人,确定初盘人和复盘人选。8.2业务员负责通知客户根据
6、本身需要提早备货。在符合信誉政策的情况下,可要求信誉好、偿债能力强的客户提早备货,以减轻盘点压力,减少盘点经过中的临时出入库单据的使用,减少存货数量调整。8.3仓管员负责存货整理:要求摆放整洁、分类集中、标志明晰,同一类型分区存放、同一物料统一存放;检查系统单据,原则上应确认不存在已发货未开单、已验收未入库、已作单未出库的情况后才能进行系统冻结。8.3.1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系统开出单据的,将单据整理归类,并作好电子版表格备查,避免误作盘亏。8.3.2由于特殊原因已开销售单未能提货的必须作好实物隔离及标识,并作好电子版表格备查,避免误作盘盈。8.4仓管员负责准备临时任务出库单。8.5仓管员划定特
7、定货架或仓库空地,以备隔离存放盘点期间验收的货物。8.6各单位仓库负责人负责准备和打印存货盘点单。能够从业务系统打印存货盘点单,或参照提供的存货盘点格式表打印空白的存货盘点表。8.7存货收发时间的截止。领料/发料,验收/销售等收发业务的截止时间为初盘前一天17时30分。9盘点工作步骤和办法9.1盘点主要步骤工作流程图9.2异地仓库存货盘点要求若存在委托别人管理的异地仓库存货,必须同步进行确认,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施行现场盘点,应凭异地仓库保管人签字确认的实盘报表录入博科系统。9.3盘点期间收、发货要求9.3.1盘点开场后,原则上应停止存货的进出和移动。遇紧急情况必须发货时,必须开具(临时业务出库单),经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会计审批后才能发货。(临时业务出库单)在盘点结束后的三天内补录入业务系统,重新打印出库单,并附上原始(临时业务出库单)作为出库凭证。9.3.2盘点期间经批准后的所有发货业务,都必须在(临时业务出库单)中注明“已盘或“未盘字样,属未盘存货的,应调增实盘数量维护到业务系统;属已盘存货的,直接作为下一会计期出库数。10盘点结果分析编写与报送、账务处理及存档10.1盘点结果分析报告报送与审核10.1.1盘点差异及分析报告的编制及审批流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