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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质量奖惩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持续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本公司各类质量问题处理做到有据可依,对相关质量责任人的处罚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全质办: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内、外部质量问题防止再发生措施的验证,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追踪落实。质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的管理及全体专职检验人员的管理,内部、外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跟踪落实。操对本人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在生产经过中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全检工序操对本人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挑选出漏加工、漏装配、外观不良等缺陷产品。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加工产品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断定,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及时
2、处理并跟踪结果,监督操作者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三、内容一、与工艺纪律相关的赏罚1作业指导书生产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处罚操作者20元/次;生产现场的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相符处罚操作者10元/次;实际加工方式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处罚操作者10元/项,并承当因而产生的所有损失;(2)首检未交首检就进行批量加工处罚操作者30元/次,并承当因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可进行批量加工,如检验复检不合格,处罚10元/项,假如出现产品报废,所有损失由操作者承当;检验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首件,超过规定时间,首件未确认,处罚30元/次,超过时间段后出现的产品报废损失由检验与操作者共同承当几个操作者几道工
3、序共用一个产品作首检,写在一张首检记录单上,按20元/次处罚相关操作者首检记录不填处罚操作者30元/次;首检记录与工艺卡片要求不一致,缺项、错项处罚操作者10元/项一个尺寸对缺项、错项的首检记录进行了确实认,处罚检验30元/次首检确认后产品未按要求保留、流转,处罚操作者10元/次对因首检问题被罚款5次者,待岗1月,并从学工开场重新试用。3自检、巡检操作者未按要求进行自检,处罚操作者20元/次,巡检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巡检,如出现离岗10分钟或打瞌睡、玩手机等处罚巡检30元/次,并承当由此产生的所有报废损失4产品流转、标识、状态生产产品未按一件流处罚工序操作者10元/件有几道序处罚几道序,检验5元/
4、次;现场不合格品没有标识未放进红色箱子,也没有不合格标识处罚责任人在工序处处罚操作者、在检验处处罚检验10元/项此项与6S重复考核有效已发现不合格品的去向不明处罚责任人库管员、操作者、检验20元/次,并承当因而产生的所有损失产品混装处罚责任人30元/次(无废品损失、无客户投诉前提下)返工产品未按流程流转处罚责任人50元/次,并承当因而产生的所有损失。二、量具的使用、保管及保养1量具的使用对不按工艺要求使用量具者,除按下面项目罚款外,还需承当因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操作者与检验共用一付检具检测产品,扣操作者、检验人员各20元/次;未按量具使用方法使用量具,扣20元/次,并承当因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对继续
5、使用失效磨损、损坏专用量具者处罚30元/次,通用量具者10元/次,如已通知量具管理员,并对量具管理员处罚10元/次专用、30元/次通用;对量具不全仍加工、检验产品者处罚30元/次(仅针对工艺文件确定的批量产品),若因而造成损失,由相关操作者、检验赔偿量具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好量具的计量准用证,若量具计量准用证丢失处罚5元/张;未按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用量者如规定用游标卡尺实际用类似尺寸塞规,罚款30元/次,并承当因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相关产品不可作为量具使用,一经发现,罚款20元/次2保管、保养对乱丢、乱放量具者,处罚量具使用人5元/次;库存量具无标识、乱摆放,对量具管理员处罚10元/次。对继续使用状态、
6、型号模糊的量具使用者,处罚5元/次。量具丢失或损坏,由量具领用人照采购价100%赔偿量具生锈,处罚量具领用人或保管人10元/次,造成量具报废,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三质量事故奖励制度1内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见附表1:2外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罚款金额及原则非批量质量问题节气门总成、机械总成按50元/件、皮带轮30元/件、经全检的发散件到客户的配件按30元/件罚款,第二次发生,仍按此单价执行不翻倍;批量问题产品在当批产品的5%内,属尺寸不合格只对工序操作者进行处罚,属外观不合格只对完工检此处包括装配线及本体完检?进行处罚,漏加工不合格项对完工检验及操作者都进行处罚。外部投拆问题明细问题产品在当批产品的
7、5%内,经确认问题为连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按下表进行处理:样件质量出厂的样品由于尺寸、外观、报告错误等质量问题,处罚样件检测人员及相关工序检测人员50元/次,操作者20元/次报告有问题与操作者无关。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开会讨论处理。原则上按第一责任人承当直接损失的2-10%;第二直接责任人承当直接损失的2-5%;间接责任人承当直接损失1-2%四质量工作纪律针对公司全体操作者及检验人员1下工序发现的漏加工产品,必须上报组长,并将产品统一交巡检人员按考核规定处理,若巡检人员、组长、操作者私自将产品交漏加工工序操作者返工,发现一次处罚私自转交者50元/件,第二次加倍,第三次由综合管理部重新安排工作。2因上报质量问题,被罚款者辱骂、弄虚作假、栽赃陷害、成心为难问题举报者、发现者,一经查实,立即开除。3对公司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指出的不符合要求的操作不予理会,仍然继续者罚款20元/次4因一样原因出现第二次批量15%及以上质量问题此批量针对所有内、外部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处罚加倍并调离生产、质检岗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