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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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信丰法院工作动态群管理规定试行一、目的:为充分发挥微信在工作沟通、信息分享、推动工作、提高效率的积极作用,传递正能量,促进信丰法院信息化管理建设,规范内部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信丰法院工作动态群微信群。在院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该群,由各部门内勤负责邀请本部门人员申请加群,经群管理人员同意后参加该群,非本院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该群;已进群,后离开本院的人员应自动退群或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三、基本要求:1、实行实名制,修改为“部门+姓名。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为“部门+姓名如办
2、公室张三即可。未改名人员按无关人员处理,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改名并经核实身份后重新纳入该群。2、发布内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通知、公告类;二是文件类;三是工作动态、经历做法、意见建议、正能量好文推荐等。3、发布主体:院领导可发布各类信息。通知、公告类由院领导及其受权的部门人员发布;文件类信息指已按程序签发且向全院干警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或经受权起草部门发布;工作动态、经历做法、意见建议、正能量好文推荐等,全院干警均可发布。4、注意事项:1请积极关注“信丰法院工作动态群,及时获取本院有关工作信息。通知类信息发布后,如要求回复的,一经回复即视为通知送达;如未明确要求回复的,无须回复,遵照执行即可,以保持群内通知信息置顶。2确保发布内容真实,虚假信息不得在群内发布。3严格保守单位机密,对可能引发负面影响的信息,严禁向群外传播,违背规定向群外传播引起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责。4“信丰法院工作动态群是作为本院工作动态沟通使用的,群内不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发布与国家政策法律抵触的言论、不得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如发红包刷屏、不得发三俗庸俗、低俗、媚俗等内容的文字、图片及链接。5、倡导踊跃、精炼、系统发言。要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积极展现本人、本部门有关工作情况,向全院传递正能量,浓厚全院干警创业气氛。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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