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事故的法律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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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触电事故的法律规定触电事故的法律规定触电是指人类与电有直接的接触时,因而感遭到疼痛或甚至遭到伤害的意外事故。触电时间越长,人体所受的电损伤越严重。对于触电事故的处理,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是一些触电事故的相关法律规定知识。触电事故的法律规定一、关于触电(一)什么是触电?触电是因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到电源,遭到一定量的电流把人体做为导体通过,构成电流通道,致使人体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甚至死亡的后果。触电时间越长,机体的损伤越严重。低电压电流可使心跳停止(或发生心室纤维颤抖),继之呼吸停止。高压电流由于对中枢神经系统强力刺激,先使呼吸停止,再随之心跳停止。高电压可使局部组织温度高在2000-40
2、00度。肢体肌肉和肌腱受电热灼伤后,局部水肿,压迫血管,常伴有小营养血管闭塞,引起远端组织缺血,坏死。(二)触电的分类根据触电事故的构成方式,触电事故可分为电击和电伤。1、电击是电流对人体内部组织的伤害,是最危险的一种伤害,绝大多数(大约85%以上)的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由电击造成的。(1)、电击的主要特征有:伤害人体内部。低压触电在人体的外表没有显著的痕迹,但是高压触电会产生极大的热效应,导致皮肤烧伤,严重者会被烧黑。致命电流较小。(2)、根据发生电击时电气设备的状态,电击可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直接接触电击:直接接触电击是触及设备和线路正常运行时的带电体发生的电击(如误触接线端子发生
3、的电击),也称为正常状态下的电击。间接接触电击:间接接触电击是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当设备或线路故障时意外带电的导体发生的电击(如触及漏电设备的外壳发生的电击),也称为故障状态下的电击。2、电伤是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等效应对人造成的伤害。触电伤亡事故中,纯电伤性质的及带有电伤性质的约占75%(电烧伤约占40%)。尽管大约85%以上的触电死亡事故是电击造成的,但其中大约70%的含有电伤成分。对专业电工本身的安全而言,预防电伤具有愈加重要的意义。(1)电烧伤是电流的热效应造成的伤害,分为电流灼伤和电弧烧伤。电流灼伤是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电流通过人体由电能转换成热能造成的伤害。电流灼伤
4、一般发生在低压设备或低压线路上。电弧烧伤是由弧光放电造成的伤害,分为直接电弧烧伤和间接电弧烧伤。前者是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发生电弧,有电流流过人体的烧伤;后者是电弧发生在人体附近对人体的烧伤,包含熔化了的炽热金属溅出造成的烫伤。直接电弧烧伤是与电击同时发生的。电弧温度高达8900以上,可造成大面积、大深度的烧伤,甚至烧焦、烧掉四肢及其他部位。大电流通过人体,可以能烘干、烧焦机体组织。高压电弧的烧伤较低压电弧严重,直流电弧的烧伤较工频沟通电弧严重。发生直接电弧烧伤时,电流进、出口烧伤最为严重,体内也会遭到烧伤。与电击不同的是,电弧烧伤都会在人体外表留下明显痕迹,而且致命电流较大。(2)皮肤金属化是在
5、电弧高温的作用下,金属熔化、汽化,金属微粒渗入皮肤,使皮肤粗糙而张紧的伤害。皮肤金属化多与电弧烧伤同时发生。(3)电烙印是在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的部位留下的永久性斑痕。斑痕处皮肤失去原有弹性、色泽,表皮坏死,失去知觉。(4)机械性损伤是电流作用于人体时,由于中枢神经反射和肌肉强烈收缩等作用导致的机体组织断裂、骨折等伤害。(5)电光眼是发生弧光放电时,由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电光眼表现为角膜炎或结膜炎。(三)、触电事故方式根据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流过人体的途径,电击可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1.单相触电当人体直接碰触带电设备其中的一相时,电流通过人体流入大地,这种触
6、电现象称为单相触电。对于高压带电体,人体虽未直接接触,但由于超过了安全距离,高电压对人体放电,造成单相接地而引起的触电,也属于单相触电。低压电网通常采用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和中性点不直接接地(通过保护间隙接地)的接线方式,这两种接线方式发生单相触电的情况为:(a)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单相触电(b)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单相触电2.两相触电人体同时接触带电设备或线路中的两相导体,或在高压系统中,人体同时接近不同相的两相带电导体,而发生电弧放电,电流从一相导体通过人体流入另一相导体,构成一个闭合回路,这种触电方式称为两相触电。发生两相触电时,作用于人体上的电压等于线电压,这种触电是最危险的。3.跨步
7、电压触电当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接地电流通过接地体向大地流散,在地面上构成电位分布时,若人在接地短路点周围行走,其两脚之间的电位差,就是跨步电压。由跨步电压引起的人体触电,称为跨步电压触电。下列情况和部位可能发生跨步电压电击:(1)、带电导体,十分是高压导体故障接地处,流散电流在地面各点产生的电位差造成跨步电压电击;(2)、接地装置流过故障电流时,流散电流在附近地面各点产生的电位差造成跨步电压电击;(3)、正常时有较大工作电流流过的接地装置附近,流散电流在地面各点产生的电位差造成跨步电压电击;(4)、防雷装置接受雷击时,极大的流散电流在其接地装置附近地面各点产生的电位差造成跨步电压电击;(5)
8、、高大设施或高大树木遭受雷击时,极大的流散电流在附近地面各点产生的电位差造成跨步电压电击。跨步电压的大小受接地电流大小、鞋和地面特征、两脚之间的跨距、两脚的方位以及离接地点的远近等很多因素的影响,人的跨距一般按0.8m考虑。由于跨步电压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以及由于地面电位分布的复杂性,几个人在同一地带(好像一棵大树下或同一故障接地点附近)遭到跨步电压电击时,完全可能出现截然不同的后果。二、触电法律适用(一)、法律及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电力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规定我国民事法律对于电力造成的人身损害的适用范围是分高压电和非高压电两种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高压电造
9、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中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别人损害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对于高压电与非高压电的界定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作了解释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所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kv)下面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对于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当民事责任。但对
10、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根据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当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当相应的责任。对于非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民事法律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仅仅对此作了受权性规定。该解释第六条规定:“因非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能够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讲对于低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失参照高压电的规定处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对对电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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