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docx
《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下面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介入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
2、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施行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施行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施行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施行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
3、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能够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
4、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能够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经过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背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七条施行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
5、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背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介入搬迁活动。(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征用土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根据下列规定补偿:四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能够拆迁补偿或者折价收购,可以以用相当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抵偿。违法违章建筑物以及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发布后栽种的青苗和修建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第二十四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土地 房屋 征收 相关 法律法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