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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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文档视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的通知【标签】代收工会经费【公布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文号】云地税发2020292号【发文日期】2020-11-27【施行时间】2020-01-01【有效性】全文有效【税种】其他税费各州、市、县、区地方税务局、总工会,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金融、铁路、东航系统工会:为确保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依法及
2、时足额收缴,进一步支持各级工会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在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富有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20年1月1日起由地税机关根据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代收全省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代收范围云南省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下面简称缴费单位)应缴
3、纳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代收。已成立工会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缴费单位缴纳建会筹备金。二、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单位按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全部职工是指在缴费单位中工作,获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包括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人员,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在一个会计期间(一个月为单位)全部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均计算在内。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单位,以国家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
4、工资作为基数计算缴纳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三、代收管理(一)原则。根据“属地代收,税费同步的原则,由地税机关按季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二)登记。缴费单位于2020年2月28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缴费登记。今后,新成立的缴费单位自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缴费登记。(三)申报。缴费单位应于季度终了后次月15日内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并填报(云南省规费通用申报表)(附件1)。(四)征缴。各级地税机关根据缴费单位申报情况,开具(缴款书)或(完费证)。在昆明市的省级产业、厅(局)、公司、省直机关、各金融、铁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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