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办理指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办理指南.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1 设定依据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2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1.3 福建省消防条例1.4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1.5 福建省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2 办理条件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投资额在投资额在 30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300 平方米以下(
2、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案。取消建筑面积取消建筑面积 10001000 平方米(含)以下且不涉及变动承重结构、使用功能或者不平方米(含)以下且不涉及变动承重结构、使用功能或者不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办公场所室内装修工程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办公场所室内装修工程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推行告知承诺制。消防备案,推行告知承诺制。(一)各县(区、市)级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属地原则,依法负责以下新建、扩
3、(一)各县(区、市)级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属地原则,依法负责以下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下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消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下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工作:防备案抽查工作:(1)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2)不需要专家评审且建筑高度小于 50 米(含)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3)不属于市级重点单位且建筑面积小于 5000 平方米(含)的室内装修工程。(二)消防支队依法负责县(区、市)级公安消防大队审批权限范围外的其他(二)消防支队依法负责县(区、市)级公安消防大队审批权限范围外的其他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消
4、防备案抽查工作。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工作。3 申报材料(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表;2、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并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和涉及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指建筑平面布置图,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的竣工图纸);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已取消,仅需提供列有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相关信息的清单);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5、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可提交检验检测机构的证明文件);5、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信息核查表;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合法身份证明文件;7、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工程项目,应提供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室内装修等工程仅需提供消防设施调试开通报告;8、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工程项目,仅需提供土建工程总平面图、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平面布置图等反映建筑防火真实情况等被动防火设计竣工图纸;注:注:1、上述申请材料(纸质)均需一式一份,以上表格及范文均可在”宁德消防网”下载。2、上
6、述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请携带原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申请人”指的是申报的主体。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在上述每份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签注日期;申请人为个人的,需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字并签注日期。3、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注明日期)。4、建设单位不得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5、消防设计审核已提交的合法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查询确认一致的,可以不再重复提交。 取消建设单位、施工、工
7、程监理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申报材料,其取消建设单位、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申报材料,其 中,建设单位等信息确实无法从国家信用系统获取的,需提交相关资料。中,建设单位等信息确实无法从国家信用系统获取的,需提交相关资料。(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不合格的,申请复查的,仅提供申报表及申请复查报告。4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5 办理时限6 个工作日。6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7 办理方法1、至宁德市镜台山路 9 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消防窗口办理;2、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等网站、公众号办理。http:/8 结果查询1、可进入福建消防信息网 “办事直通车”专栏中查询();2、可进入宁德消防信息网 “三公示”专栏中查询(http:/ 咨询电话0593-225037610 监督投诉电话:0593-2250215备注:1、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2、能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电子文件共享的申报材料减免提交,需纸质存档的由窗口自行打印。3、减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在收件时,经办事群众同意,将其身份证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电子证照库后打印生成复印件,并提供后续办事使用。群众后续在办理其他事项时无需重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窗口人员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打印身份证复印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