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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本文由Roadmo奉献ppt文档可能在WAP端阅读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公元581公元公元公元907学习要求:把握隋朝(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把握隋朝(开皇律)的主要内容;把握唐律之所以为中华法系的代表的原因与表现。所以为中华法系的代表的原因与表现。一、隋朝的法律制度1、隋朝的立法大概情况、2、隋朝的法律内容、3、隋朝的司法制度、二、唐朝的法律制度1、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2、唐朝的立法大概情况、3、唐朝法律的主要内容、4、唐朝的司法制度、2、隋朝的疆域4、隋朝的大运河23、隋朝的大
2、运河110、唐朝的疆域11、唐朝都城长安12、唐朝的三省六部制13、唐朝的丝绸之路第一节一、隋朝的立法大概情况一立法指导思想隋朝的法律制度1、以德为主,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德刑并用。2、“安上治人,莫擅长礼。安上治人,莫擅长礼3、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二主要立法1、(开皇律)隋文帝时期制定的开皇律)隋文帝时期制定的1体例上:定律十二篇体例上:2内容上:确立新五刑笞、杖、徒、流、死内容上:确立新五刑3改(北齐律)的“重罪十条为十恶北齐律)重罪十条4沿袭八议、官当制度:使其成为定制,为唐所沿袭八议、官当制度:使其成为定制,继承。继承。2、(大业律)隋炀帝时期制定的大业律)隋炀帝时
3、期制定的拆分、更改、增加(开皇律)的篇目,1拆分、更改、增加(开皇律)的篇目,共有十八篇。2删除“十恶条目删除“十恶3减轻刑罚二、行政法制1、建立中央三省六部制三省:尚书省国家最高行政机关1三省:尚书省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门下省隋初,主掌供奉与谏议,侍奉皇帝起居;隋初,主掌供奉与谏议,侍奉皇帝起居;隋炀帝时改革官制,不在担任供奉之职,渐次演变为专掌封驳革官制,不在担任供奉之职,渐次演变为专掌封驳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如以为不当,能够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如以为不当,封还和加以驳正,封驳的机构、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的机构、内史省主掌为出纳王命,起草诏令主掌为出纳王命,起
4、草诏令。尚书省内设2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省内设六部:在地方,隋初设州、县三级;开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皇三年583年2、在地方,隋初设州、郡、县三级;开皇三年583年改州、县三级为州、县两级。改州、郡、县三级为州、县两级。3、废除九品中正制,建立科举制。废除九品中正制,建立科举制。二、司法制度的变革1、中央司法机构:构成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构成、中央司法机构:构成大理寺、刑部、中央司法机构的格局。大理寺负责审讯,刑部负责复核,中央司法机构的格局。大理寺负责审讯,刑部负责复核,御史台负责监察。御史台负责监察。2、地方司法机构:由州、县行政机关兼掌司法权。、地方司法机构:
5、由州、县行政机关兼掌司法权。3、制定改良司法的措施、1限制刑讯,规定刑讯囚犯不得超过二百杖。限制刑讯,规定刑讯囚犯不得超过二百杖。2允许逐级上诉3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写出所根据的律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写出所根据的律文。4要求地方官员认真学习法律,并以考试督责之。要求地方官员认真学习法律,并以考试督责之。5规定由大理寺核准死刑案件,而且必须经三次奏规定由大理寺核准死刑案件,准后方能执行。准后方能执行。第二节一礼法并用唐朝的立法大概情况一、唐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德主要是指君主要以“宽仁治天下;相须而成
6、者也德主要是指君主要以“宽仁治天下主要是指以封建纲常对臣民进行教化。礼,主要是指以封建纲常对臣民进行教化。强调治国必须兼有德礼和刑罚,二者的关系是“的关系,兼有德礼和刑罚,二者的关系是“本和“用的关系,德是根本的、主导的,刑是辅助的、派生的。德是根本的、主导的,刑是辅助的、派生的。二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法律内容要统一、三明德慎罚后人评讲唐律是“一准乎礼后人评讲唐律是“一准乎礼!二、主要立法活动1、(武德律):开端唐代第一部法典、武德律)开端唐代第一部法典2、(贞观律):总其成奠定了唐代律文的基础、贞观律)总其成奠定了唐代律文的基础(贞观律)对(武德律)的调整主要有三方面:贞观律)武德律)
7、的调整主要有三方面:第一,第一,增设了加役流第二,区分两种不同的反逆罪,缩小了缘坐的范围,第二,区分两种不同的反逆罪,缩小了缘坐的范围,缩小判处死刑的数量。缩小判处死刑的数量。第三,完善了一系列重要制度。第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三,完善了一系列重要制度。3、(永徽律)及其(律疏):疏其议、永徽律)及其(律疏)(永徽律疏)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完好的封建法典。永徽律疏)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完好的封建法典。4、(开元律)及其(律疏):告终、开元律)及其(律疏)三、法律形式1、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1律:(唐六典刑部):“律以正刑定罪。唐六典刑部)律以正刑定罪2令:(唐六典刑部):“令以设范立制
8、唐六典刑部)令以设范立制3格:(唐六典刑部):“格以禁违正邪。唐六典刑部)格以禁违正邪。唐初有五十三条新格,唐格分为“留司格与“散颁唐初有五十三条新格,唐格分为“留司格格。4式: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5典:机构组织法,(唐六典)。机构组织法,唐六典)2、唐朝律令格式间的互相关系1律、与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区别,律从消与令、式有明确的分工和区别,极方面规范惩治犯罪,极方面规范惩治犯罪,令、格和式从积极层面规范人们的行为;的行为;2违背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违背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四、唐律的体例构造唐律从广义上讲,唐律从广义上讲,律、令、格、式四种形
9、式都包括在就狭义而言,即指(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内。就狭义而言,即指(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律疏)的合编。因而,(律)与(律疏)的合编。因而,按(律)十二卷分为十二篇,又按(律疏)原来的卷数,分为三十卷。十二篇,又按(律疏)原来的卷数,分为三十卷。也就是讲,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卷,五百零二条是讲,(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卷,五百零二条史书记载为五百条。十二篇的主要内容是:。十二篇的主要内容是书记载为五百条。十二篇的主要内容是:第一篇,名例律。五十七条。第一篇,名例律。五十七条。这一篇相当于当代刑法的总则部分,规定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总则部分,规定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所以放
10、在最前面,其它十一篇,相当于当代刑法的分则部分。在最前面,其它十一篇,相当于当代刑法的分则部分。这一篇的主要内容包括五刑、十恶、这一篇的主要内容包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等。的基本原则等。第二篇,卫禁律,三十三条,警卫,第二篇,卫禁律,三十三条,卫、警卫,对内安全问关禁,对外安全问题。题;禁,关禁,对外安全问题。主要内容是保护皇帝的人身安全和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国家安全问题。例如不准随意进入宫殿门,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问题。例如不准随意进入宫殿门,不准私度关津,即不准私自越度水陆交通要道的关卡。不准私度关津,即不准私自越度水陆交通要道的关卡。第三篇,职制律,五十九
11、条。职务,工作岗位;第三篇,职制律,五十九条。职、职务,工作岗位;制度。主要内容有关国家机构及官员设置,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关国家机构及官员设置,官吏选官员职守和纪律问题。任,官员职守和纪律问题。第四篇,户婚律,四十六条。第四篇,户婚律,四十六条。户,户口;婚,婚姻。户口;婚姻。主要内容包括户籍管理,如不准脱户漏口;卖口分田;主要内容包括户籍管理,如不准脱户漏口;卖口分田;租赋徭役,婚姻家庭等。唐统治者为把人民主要是农民,租赋徭役,婚姻家庭等。唐统治者为把人民主要是农民,束缚在封建土地,上所以把户籍管理、土地制度、束缚在封建土地,上所以把户籍管理、土地制度、徭役制度、婚姻家庭都规定在(户婚律)
12、制度、婚姻家庭都规定在(户婚律)中。第五篇,厩库律,二十八条。饲养家畜的棚圈;第五篇,厩库律,二十八条。厩,饲养家畜的棚圈;库,储存武器和财物的房舍。主要内容有关于家畜饲养储存武器和财物的房舍。与管理,兵甲财物之库藏与管理。与管理,兵甲财物之库藏与管理。第六篇,擅兴律,二十四条。第六篇,擅兴律,二十四条。擅,擅权,越权发兵;擅权,越权发兵;兴造、营造、修缮等工程。兴,兴造、营造、修缮等工程。主要内容有关于军事方面,如擅自发兵。关于工程方面,如非法兴造。如擅自发兵。关于工程方面,如非法兴造。第七篇,贼盗律,五十四条。第七篇,贼盗律,五十四条。贼,指叛逆、殴杀伤人指叛逆、盗取别人财物。主要内容有关
13、于反叛,如谋反、等;盗,盗取别人财物。主要内容有关于反叛,如谋反、谋叛,以及关于杀人和盗窃公私财物等。谋叛,以及关于杀人和盗窃公私财物等。第八篇,斗讼律,六十条。斗殴,相争为斗,第八篇,斗讼律,六十条。斗,斗殴,相争为斗,相击为殴;诉讼,告状。击为殴;讼,诉讼,告状。主要内容是关于打架斗殴和告状。告状。第九篇,诈伪律,二十七条。诈欺,第九篇,诈伪律,二十七条。诈,诈欺,讲谎言以骗伪造,利用假事物以欺骗人。人;伪,伪造,利用假事物以欺骗人。主要内容是有关欺骗和伪造等方面的规定。欺骗和伪造等方面的规定。第十篇,杂律,六十二条。班杂不同第十篇,杂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律,六十二条。杂,
14、指“班杂不同,是各式各样不一致的意思。凡不属于其它篇的各式各样不一致的意思。凡不属于其它篇的“拾遗补错综成文,皆入此篇皆入此篇。阙,错综成文,皆入此篇。主要内容有国家有丧事不准作乐、私铸钱、借债到期不还,赌博、生产管理、不准作乐、私铸钱、借债到期不还,赌博、生产管理、市场管理、卫生管理、水利管理、治安管理等。市场管理、卫生管理、水利管理、治安管理等。第十一篇,捕亡律,十八条。逮捕;逃亡,第十一篇,捕亡律,十八条。捕,逮捕;亡,逃亡,脱逃。主要内容是有关追捕犯人和逃亡的战士。脱逃。主要内容是有关追捕犯人和逃亡的战士。第十二篇,断狱律,三十四条。审讯的意思;第十二篇,断狱律,三十四条。断,审讯的意
15、思;狱,监禁罪犯的地方。刑事案件也叫狱。监禁罪犯的地方。刑事案件也叫狱。主要内容有关于审判方面的,如司法官员不得出入人罪,判方面的,如司法官员不得出入人罪,即不能将重罪轻也不能将轻罪重判,并且要依法判决。判,也不能将轻罪重判,并且要依法判决。也有关于上执行以及监狱和囚犯的管理等。诉、执行以及监狱和囚犯的管理等。五、唐律的特点1、礼法结合:礼是立法根据,法是维护礼的武器。、礼法结合:礼是立法根据,法是维护礼的武器。唐律是礼法完全结合的法典,不同于以往的部分结合。唐律是礼法完全结合的法典,不同于以往的部分结合。2、首创“疏议。、首创“疏议1说明唐律的指导思想;说明唐律的指导思想;2简述律及每一篇目
16、的沿革和篇目之间的联络;简述律及每一篇目的沿革和篇目之间的联络;3解释律文;解释律文;4概讲罪名之间的区别;概讲罪名之间的区别;5简讲有关刑罚的一些问题。简讲有关刑罚的一些问题。3、内容简约:唐律只要十二篇,五百余条。、内容简约:唐律只要十二篇,五百余条。4、法律完备:、法律完备:1调整的对象全面完备;调整的对象全面完备;2法律体系完备;法律体系完备;3立法技术高度完备。立法技术高度完备。六、唐律的影响1、对唐后一些封建朝代立法的影响:中国唐后的各封、对唐后一些封建朝代立法的影响:建朝代的立法均以唐律为蓝本。建朝代的立法均以唐律为蓝本。2、对当时一些东亚国家立法的影响:涉及日本(大、对当时一些
17、东亚国家立法的影响:涉及日本宝律令)、(养老律令)、朝鲜(高丽律)、越宝律令)养老律令)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朝鲜高丽律)、越朝鲜南等国,这些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汲取唐律的内容,南等国,这些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汲取唐律的内容,并以其为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其为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因而,唐律被誉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因而,唐律被誉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第三节唐朝行政法律制度一、行政管理体制一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三省六部制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三省:尚书省最高行政执行机关、中书省三省:尚书省最高行政执行机关、中书省中枢、中书省决策及最高出令机关,掌管国家机要、门下省掌管国家机要、门下省决策及最高出
18、令机关掌管国家机要、门下省专司对各类文书、奏章及诏旨的审核、封驳对各类文书、奏章及诏旨的审核、封驳六部: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省下设立尚书省下设立六部下设二十四个司,六部下设二十四个司,另设九寺五监二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主要为州、县两级制。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主要为州、县两级制。此外,唐太宗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此外,唐太宗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将全国分为十个监察区,称为“唐玄宗时分为15个道个道。个监察区,称为“道。唐玄宗时分为个道。二、官吏管理制度一官吏的选拔:科举制和荫袭官吏的选拔:二官吏的任用:省试四个方面;亲属、籍贯、官吏的任用:省试四个方面;亲属、籍贯、;亲属身份、身份、资历
19、等方面的限制三官吏的考核:岁课和定课官吏的考核:考核的标准:四善考核的标准:“四善是对各级官员行为准则总的要求二十七最要求和“二十七最是把各种官员按职责范围分为二十七类,每类定出一个履行职责的最高标准。二十七类,每类定出一个履行职责的最高标准四官吏的休假和退休制度1、休假:包括例假、省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包括例假、省亲假、婚假、丧假等。2、退休:致仕70岁、退休:致仕岁三、监察体制1、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2、中书、门下两省设置的谏官也行使一定的监察权。、中书、门下两省设置的谏官也行使一定的监察权。四、唐代行政法规及其特点1、行政法规、唐代行政法规比拟完
20、善。唐代令与式的很多规定、唐代行政法规比拟完善。唐代令与式的很多规定、唐律疏议)职制律)以及(唐六典)(唐律疏议)的(职制律)以及(唐六典)等构成了唐代行政法规的完好系统。代行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政法规的完好系统。2、特点、1唐代行政法律规范包罗范围很广,反映了唐代唐代行政法律规范包罗范围很广,行政法规的完备性;行政法规的完备性;2唐代行政法规部类齐全,法律机构也相当严唐代行政法规部类齐全,整,而且确定程度很高;而且确定程度很高;3唐代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法律制裁,一般是行政处唐代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法律制裁,罚,而且行政处罚一般只是以刑罚处罚的方式进行,反而且行政处罚一般只是以刑罚处
21、罚的方式进行,映了封建行政法规的残酷性。映了封建行政法规的残酷性。第四节唐朝刑事法律制度一、刑名五刑二十等:五刑二十等:笞刑五等,下下为一等;笞刑五等,1050下,每10下为一等;五等下为一等杖刑五等,60100下,每10下为一等;下为一等;杖刑五等,五等下下为一等徒刑五等,年徒刑五等,1年3年,每半年为一等;五等年每半年为一等;流刑三等,里为一等;流刑三等,2000里3000里,每500里为一等;三等里里里为一等死刑二等,死刑二等,绞、斩两等。二等斩两等。五刑除由于“十恶受刑以外,其他均能够铜来赎。五刑除由于“十恶受刑以外,其他均能够铜来赎。二、主要罪名1、危害国家罪:危害皇帝权利及其人身、
22、尊严的行为。、危害国家罪:危害皇帝权利及其人身、尊严的行为。如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等。如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等。2、侵犯人身安全罪:包括杀人、伤人、诬告和其他侵、侵犯人身安全罪:包括杀人、伤人、犯人身等的犯罪。犯人身等的犯罪。注:“保辜制度p.185保辜制度3、侵犯公私财产罪:包括匪徒和窃盗注:古代称侵、侵犯公私财产罪:包括匪徒和窃盗犯财产的行为为“犯财产的行为为“盗4、官吏职务犯罪:包括贪污、擅权、渎职及其他职务、官吏职务犯罪:包括贪污、擅权、犯罪等,犯罪的主体为官吏。犯罪等,犯罪的主体为官吏。5、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失火、毁坏堤防、盗及、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失火、毁坏堤
23、防、私有兵器等。私有兵器等。6、毁坏家庭秩序罪:包括如恶逆、不孝、不睦、不义、毁坏家庭秩序罪:包括如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内乱等。7、毁坏社会公共秩序罪:包括禁止在城内和人群中奔、毁坏社会公共秩序罪:驰车马、射击、放弹等。驰车马、射击、放弹等。8、军事犯罪:包括违背兵役、贻误军机、临阵惧敌、军事犯罪:包括违背兵役、贻误军机、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临阵惧敌、逃亡、擅发兵、违背军令等。逃亡、擅发兵、违背军令等。三、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1、十恶重惩原则、谋反,谋危社稷;谋反,谋危社稷;谋大逆,图谋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墓和宫殿的行为;谋大逆,图谋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墓和宫殿的行为;谋
24、叛,图谋背叛国家,投靠敌方的犯罪行为;谋叛,图谋背叛国家,投靠敌方的犯罪行为;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的犯罪行为;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的犯罪行为;不道,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把人肢解、造畜蛊毒不道,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把人肢解、及以邪术诅咒人等的犯罪行为;及以邪术诅咒人等的犯罪行为;大不敬,危害皇帝的人身安全和尊严的犯罪行为;大不敬,危害皇帝的人身安全和尊严的犯罪行为;不孝,子孙不能善待父母、祖父母的犯罪行为;不孝,子孙不能善待父母、祖父母的犯罪行为;不睦,亲族之间相互损害的犯罪行为;不睦,亲族之间相互损害的犯罪行为;不义,侵犯长官和夫权等的犯罪行为;不义,侵犯长官和夫权等的犯罪行为;内乱,亲族
25、之间犯奸的犯罪行为。内乱,亲族之间犯奸的犯罪行为。2、皇亲、贵族官僚减免原则、皇亲、议:指八议,八种人享有;指八议,八种人享有;请:一品至五品的官员及“八议一定范围的亲属一品至五品的官员及“八议享有;享有;减:六品、七品的官员及议、请者一定范围的亲属六品、七品的官员及议、犯流罪下面可减一等处罚;犯流罪下面可减一等处罚;赎:所有官吏及其一定范围的亲属,犯流罪下面可所有官吏及其一定范围的亲属,以铜来赎罪。以铜来赎罪。官当免官3、其他原则1老幼废疾减免刑罚2对更犯加重处刑3数罪并罚4区分私罪与公罪5自首减免刑罚6区分共犯中的首犯与从犯7同居相为隐不为罪8区分成心犯罪与过失犯罪9类推其应出罪者,举重以
26、明轻;其应入罪者,“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举轻以明重。注:“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的概念p.192)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的概念192)1010化外人相犯的处理原则“化外人指不属于唐朝管辖的异族,即外国人。化外人指不属于唐朝管辖的异族,即外国人。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以法律论。第五节唐律的民事法律一、权利主体与行为能力:广泛存在身份差异权利主体与行为能力:二、所有权:竭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力保护财产所有权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有权:竭力保护财产所有权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但主要是不动产土地土地但主
27、要是不动产土地1、均田制:根据身份、职业、年龄、身体状况、在、均田制:根据身份、职业、年龄、身体状况、家庭中的地位、当地人口与土地的比例等,家庭中的地位、当地人口与土地的比例等,分别授予不同数量的土地,包括永业田、口分田、赐田等。同数量的土地,包括永业田、口分田、赐田等。2、宿藏物、阑遗物、漂流物、添附物、孳息物的所、宿藏物、阑遗物、漂流物、添附物、有权归属。有权归属。三、契约1、买卖契约: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买卖契约:动产买卖主要指以牛、动产买卖主要指以牛、马、驴、奴隶等为标的的买卖。不动产买卖专指以土地、房屋为标的的买卖。不动产买卖专指以土地、房屋为标的的买卖。2、借贷契约:包括附加利息的“
28、出举和不计利息、借贷契约:包括附加利息的“出举负债两种。的“负债两种。3、租赁契约:包括耕地、房屋、家畜等几种租赁形、租赁契约:包括耕地、房屋、式。四、婚姻、家庭和继承婚姻、1、婚姻制度、1结婚的条件: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订婚结婚的条件: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书;遵循六礼程序2结婚的限制:良贱不得为婚;同姓、表亲之间不得结婚的限制:良贱不得为婚;同姓、通婚;不得娶逃亡妇女;不得娶监临女为妻等。通婚;不得娶逃亡妇女;不得娶监临女为妻等。3离婚和离:夫妻自愿离婚和离:义绝: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亲属犯有殴、杀、奸等行义绝: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亲属犯有殴、为。2、家庭制度:父权制和夫权制,维护家长特权
29、,如教、家庭制度:父权制和夫权制,维护家长特权,令权、财产处分权、主婚权等。令权、财产处分权、主婚权等。3、继承制度:身份继承嫡长子继承和财产继承、继承制度:身份继承嫡长子继承诸子均分诸子均分第六节唐朝经济法律制度本人阅读本人阅读第七节唐朝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1、中央:大理寺中央最高审讯机关、刑部、刑部、中央:大理寺中央最高审讯机关、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御史台中央最高监察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御史台、御史台关。三司会审:又称三司推事,三司会审:又称三司推事,即碰到十分重大的案件和疑难案件时,通常由大理寺、刑部、和疑难案件时,通常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个机构的长官共同审理。的长官共同审理。2、地方:州、县两级、地方:二、诉讼审讯制度1、起诉的方式:举劾公诉和告诉自诉、起诉的方式:举劾公诉和告诉自诉2、告诉的限制:卑幼不得告尊长,奴婢不得告主、告诉的限制:卑幼不得告尊长,在押犯不得控告别人犯罪等。人;在押犯不得控告别人犯罪等。3、管辖:基层初审、逐级判决、管辖:基层初审、4、审讯制度、1审讯期限的规定2审讯官的回避3证据制度:口供、物证和旁证证据制度:口供、4判决与上诉的规定5死刑复奏制度的规定四、司法官的责任1、审讯责任、2、执行责任、3、监管责任、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