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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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 (含锦屏县旅游服务中心含锦屏县旅游服务中心)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2018 年版)年版)序号权力 类型事项 编码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 依据承办 机构追责对象范围 备注1行政许可娱乐场所设 立审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 年修订)第九条 娱乐 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 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
2、当提交投资 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 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 性负责。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 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 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 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 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 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 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 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 主要设施设备
3、、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 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 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4、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业务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22行政许可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 所设立审批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 号,2002 年 9 月 29 日公布,自 2002 年 11 月 15 日起 施行)第十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 请。第十三条第 1 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 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
5、 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 同意。 2、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3 年度取消和调整 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 146 号, 2013 年 12 月 5 日发布、施行)附件 2:省人民政府决定 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1 项)第 19 项: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变更许可,下放管理机构: 市(州)、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改革;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 决定(国发201427 号,2014 年 7 月 22 日发布)附 件 3 第 22 项,改为后置审批许可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
6、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业务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3行
7、政许可文艺表演团 体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 修订)第六条:文艺 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 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 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应当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 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 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 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
8、可证, 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
9、、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业务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4行政许可对举办营业 性演出许可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 号)第十三 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 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 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 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 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 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报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10、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业务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3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5行政许可电影放映单 位设立审批电影
11、管理条例(2001 发布)第三十八条 设立电 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 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 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 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 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 应当说明理由。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号)附件 2 第 65 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
12、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业务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6行政许可单位或个人 从事出版物 零售业务审 批出版管理条例(2016 修订)第三十五条 单位从
13、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 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 许可证。第三十七条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 个人,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零售业 务。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
14、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业务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47行政许可单位或者个 体工商户通 过互联网等 信息网络从 事出版物发 行业务许可出版管理条例(2016 修订)第三十六条 通过互 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 户,应当依照
15、本条例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 交易平台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 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验证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16、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8行政许可从事音像制 品(电子出 版物)零售 业务审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6 修订)第三十二条 申 请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从事音像制品 零售业务,应当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 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应 当发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7、,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
18、十一 条业务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59行政许可权限内内部 资料性出版 物准印证核 发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 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的,必须查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 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 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 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 作出是否核发准印证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逾期不作出 决定的,视为同意印刷。1.受理责任
19、: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业务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20、、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10行政许可文物保护单 位修缮或实 施原址保护 措施审批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 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 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 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 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 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 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1、可以给予抢救修 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 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 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 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 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 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22、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文物局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11行政许可临时占用体 育设施审批体育法第四十五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 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 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
23、。因特 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 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 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 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体育 中心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
24、人6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 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 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责任。12行政许可高危险性体 育项目审批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 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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