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版)汉江五桥唐白河桥质量管理办法(共3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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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汉江五桥唐白河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汉江五桥唐白河桥的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两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优良工程意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第三条 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和资料不齐
2、全不予签证。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具有否决权。第四条 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以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优良。第五条 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各项规定对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外观质量达到“平、直、顺、美”的要求,实测项目评分和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第六条 承包人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
3、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检测试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做到工程质量优良,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可靠。第七条 承包人接到正式的施工图设计后,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施工复测,对设计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中桩地面线、横断面高程等项目进行全面测量闭合,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复测报告。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复测报告要进行认真复核、分析、研究,提出审查意见报送建管办。施工复测报告未经建管办
4、批准,不得开工。第八条 建管办批准施工测量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批准的控制点及控制参数,设置监理专用检测控制点。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对承包人的任何一项工程进行检测控制,必须使用自选的控制点。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 建管办建立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质量负责制,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质安部全面监督管理。第十条 总监办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的工程质量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从上到下直线管理。第十一条 项目部建立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质量负责制,配备质检工程师、试验员、质检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负责本合同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试验检测工
5、作。项目部要严把现场质量管理关,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现场质检人员,建立现场质检员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与施工同步,消除质量管理漏洞。第十二条 承包人、监理的试验室设备、仪器数量和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检测项目的要求,未经计量部门检测标定合格不准使用。第十三条 参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岗牌上应标明单位、姓名、岗位职务,以便工程质量检查时核对。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程序 第十四条 通过对分项工程开工审批、工序质量检查认可、施工过程检查控制、现场工程质量检查、中间交工证书签认、中间计量表签认,六道主要程序的严格把关,有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实现工程质量优良的目标。第十
6、五条 承包人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设计图等基础资料,以及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指标及其控制措施,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安排情况等。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测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最终签发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承包人方可进行分项工程施工。第十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自觉按照规范施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进行纠正。监理人员要坚持全过程巡视、检查,对主要工程和关键工程部位要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按照不小于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规定频率的20
7、%的比例进行取样试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处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问题,监理工程师要签发指令文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必要时彻底返工或下令停工整顿。建管办工程部、质安部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控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承包人、监理、建管办三方各负其责,对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严格检查监控,确保不出质量问题和不留质量隐患。 第十七条 当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仔细检查验收,确认各项质量指标(包括外观质量)均符合要求后,给予签认。第十八条 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
8、首先检查各项表格和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完善,其次检查各项质量指标及计算评定方法、结果是否符合规定,确认无误后,应给予及时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与本分项工程相关的下一工序施工。第十九条 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计量表。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中间计量表的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其次逐表检查承包人、监理人员签字是否齐全,再次复核工程的几何尺寸、计算方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签认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表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实施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求监理工程师务必认真复核,严格把关。 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
9、 开工前认真做好分项工程开工审批,施工管理人员、材料、机械的核实,技术质量交底“三件事”;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现场试验检测和检查监督的措施对原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完工后严格进行检验签证把关,凡是质量、资料不合要求的工程一律不给予签证,以确保每一个分项工程“质量优、资料全、外观美”。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按照设计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放样测量,核对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如确认无误,即按设计放样,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和测量监理工程师一起进行实地测量,对地形、地质、施工图、放样位置等各项指标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能同意开工。合同段起止点(段)的施工
10、放样,必须与前后合同段的控制点闭合,平面和高程误差均应符合规定。如实际地形与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反映,以求相关方尽快研究解决。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应选择有施工经验的劳务承包人,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必要的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管理知识考核,进行施工经历,业绩、信用等情况调查,择优使用劳务承包人。对施工质量差,不服从监理,多次教育或两次返工仍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劳务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清除出场。第二十三条 承包人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技术交底,即总工向工程部、质检部交底,工程部、质检部向现场施工技术员交底,现场技术员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必须准确完善,具有针对性,高程、平面
11、位置、几何尺寸、材料要求、配合比、施工工艺等相应控制要求应详细交待清楚,并签字明确责任。第二十四条 承包人、监理人员对砂、石、水泥、钢材、沥青、支座、锚具等各种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第二十五条 分项工程一经批准开工,承包人应首先在施工现场设立 “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名称、承包人名称、技术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监理人员的姓名,以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等内容。第二十六条 施工过程中,现场质量管理员要全过程进行监控,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和设计规格、尺寸,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进行纠正。监理人员要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勤
12、检查、多旁站,对主要工序和工程的关键部位要全程监理。只要是发现问题,无论覆盖多深、多厚,必须进行彻底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第二十七条 承包人的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照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和频率进行取样试验和现场检测,及时提供试验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验证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对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工程项,须进行重新检测,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第二十八条 建管办应对工程质量进行不间断巡查,并经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督促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得以有效实施。第二十九条 建管办巡查人员任何时候发现工程质量问题
13、,均可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开具处罚通知单,处罚数额应根据问题轻重和责任大小合理确定。第三十条 承包人、监理人员要十分重视工程的外观质量,凡不符合“平、直、顺、美”标准的,必须按规范要求及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严重的坚决要求推倒重来。第三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把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关,从工序认可到中间交工认可,都应亲自进行现场检验复核,确认各道工序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符合规定,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规范,方能签字认可。第五章 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第三十二条 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一)施工组织设计1、针对桥梁特点、施工难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
14、计划、材料准备以及人力、机具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保护措施等),并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2、分部工程比较复杂时可视情况增加分部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二)试验检验机构及设备1、承包人及监理单位必须依合同成立专门用于本工程试验检验的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取得母体试验机构的授权。2、试验监测设备精度必须满足工程施工中各项试验检验的要求。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政府质监部门的校核和标定方可使用。(三)施工测量控制1、施工前根据桥梁的形式、跨径及设计要求建立坐标测量控制网,测量精度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2、测量控制网控制点的设置必须满足相关要求,施工中应保护好测量控制网的控
15、制点,注意不要将控制点设置在建筑红线内,禁止将控制点设置在滑坡体上。3、桥梁各个部位和各道工序的施工,应保证测量定位和高程控制的准确性。上部结构的施工还应重点控制:(a)现浇箱梁的支架沉降;(b)预应力梁的预拱度值;(c)悬臂施工时的梁体变形。在施工测量放样过程中应随时对平面控制网和水准网进行复测,确保满足放样和检测的精度,4、每个观测点,应建立沉降、位移变形观测档案,一旦发现点位沉降、位移超出规范规定,可能影响放样和检测精度,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反映,以求合理及时处理。5、必须在桥梁两端建立永久性观测网。第三十三条 原材料及辅助设施质量控制(一)原材料及配比试验检验1、一般要求所有用于工程的
16、材料必须经过试验检验合格,其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主要材料(钢材、预应力筋、水泥等原材料及锚具、支座、伸缩缝等产品)应具有完整、有效的供货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单等资料;所有钢材及预应力材料除按规定进行力学性能抽样试验检验外,每批进场时均应严格全面检查外观质量;每批材料运抵工地时,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自检和监理抽检(部分需要外检的材料应在承包人、监理、建管办三方共同认证下送检),试验部门的资质必须满足相应要求;所有设计的不同类型和标号的砂浆、混凝土必须提前做好配比和验证试验,试配参数和试配过程应经监理工程师监督并按规定做好报批手续,否则,相关工程不得批准开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
17、用的砂浆、混凝土等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若砂、石、水泥等其中的任一项材料发生产地或规格等变化时,必须重新进行配合比试验,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试验结果指定允许在某部位使用或不准使用;拌制重要部位的混凝土前,应对所使用的水质进行检验;砂浆、混凝土按规定的频率做好试件,试件应采用现场取样制作和实行同步养生,严禁向现场抽取的砂浆、混凝土试样中添加水泥;钢筋在使用前必须将表面的浮锈清除干净,对表面有严重锈蚀、有麻坑、裂纹夹砂并削弱截面的钢筋采用除锈后降级使用或另作处理;当实际施工所用钢筋与设计钢筋有变化时,除按设计变更程序办理外,还应进行两者强度的换算、握裹力的验算、并复核构件截面的抗剪和抗弯拉力是否符合设计
18、要求,且钢筋强度的等级不宜超过1级。2、主要原材料检验内容砂应对其筛分、表观密度与堆积密度、含泥量与泥块含量等指标进行检测。碎石应对其筛分、含泥量、针片状含量、压碎值、表观密度与堆积密度等指标进行试验检验;水泥应对其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等指标进行检测;粉煤灰应对其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三氧化硫、含水量、抗压强度比的指标进行检测;钢筋应对其外观质量、直径、单位重、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性能的指标进行检测;钢筋直螺纹加工及套筒连接应对其进行外观及拉伸试验检测;预应力筋应对其外观质量、直径、规定非比例延伸力、最大力总伸长率、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松驰率等指标进行检
19、测;锚具应对其外观质量、硬度、静载锚固性能等指标进行检测;波纹管应对其外观质量、尺寸、环刚度、局部横向荷载、柔韧性、抗冲击性的指标进行检测;支座应对其竖向外观质量、承载力、水平承载力、摩擦系数、转动性能的指标进行检测;伸缩缝应对其外形尺寸、外观质量、组装质量、防水性能的指标进行检测;钢拱肋应对其进行几何尺寸、防护涂装、钢材及焊缝无损探伤检测;吊索应对其进行外观质量、抗拉强度、弹性模量、超张拉、防护涂装检测。沥青应对其针入度、针入度指数、软化点、延度弹性恢复、粘韧性、贮存稳定性离析、TFOT(或RTFOT)后残留物、运动粘度135、闪点、溶解度、韧性、弹性恢复25等指标进行检测。沥青砼用细集料应
20、对其表观相对密度、颗粒组成(筛分)、含泥量(小于0.075mm含量)、含水量、砂当量、棱角性等指标进行检测。沥青砼用粗集料应对其表观相对密度、吸水率、颗粒组成(筛分)、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0.075mm颗粒含量、洛杉矶磨耗值、磨光值、粘附性、石料抗压强度、石料酸碱性、石料冲击值、压碎值、软石含量、含水量、坚固性等指标进行检测。矿粉应对其外观、筛分、表观密度、塑性指数、含水量、亲水系数等指标进行检测。(二)原材料堆放1、所有堆放的材料场地应硬化处理,做好防排水措施。2、钢材和钢绞线露天堆放时,要求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要用垫木(或其他垫物)垫离地面30cm以上,并有油布遮盖等防锈蚀、防潮措施,应根
21、据不同的钢种、牌号、规格及不同的生产厂家分别堆放。3、水泥如为袋装,必须在室内堆放,如为散装,应打入水泥储罐中。4、碎石堆放必须按产地、规格分开堆放,严禁混杂。5、材料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好分类台帐,现场应做好标识。(三)模板及支架1、桥梁工程混凝土模板的设计、加工必须使模板有足够的刚度,允许偏差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模板内壁加工必须平整、光滑。2、模板安装前必须根据浇筑混凝土的断面大小及高度,计算混凝土的侧压力以确定模板的固定方式及连接螺栓,防止跑模、鼓膜。3、模板四周的接缝间隙,必须堵严实和平整,防止漏浆;模板内的垃圾、水泥和钢筋上的油污等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墩柱模板应前后衔接。4、盖梁模
22、板安装前应预先定出盖梁两侧的基准线,侧模安装定位后要设斜撑校正模板的直线及垂直度。5、支架搭设要求按相应技术规程、荷载分布情况进行设计和合理布置。6、支架必须设置在经过加固处理的具有足够强度的地基上,支架材料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产生超过规定允许的沉降量。7、支架上铺设的梁底模搁栅应与支架密贴,底模与搁栅应垫实,在底模铺设时要考虑抛高值。8、模板、支架的制作(或购置)、验收及安装全过程均应有监理工程师监督、验证。第三十四条 混凝土质量控制(一)普通混凝土1、配制混凝土的水泥、外加剂、砂、石等材料的性能指标、规格必须满足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2、外加剂的使用,应根据混合料中外
23、加剂的品种、掺量,进行专项试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能使用;外加剂的掺量允许偏差应控制在2(重量比)以内。3、混凝土拌合必须采用强制拌合,必须按批准的施工配合比,采用重量计量配制,并且必须有自动计量系统,指派专人负责,设备定期进行检校。4、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设备。拌和站的设置位置应综合考虑拌和后运输到浇筑地点的时间及路况,防止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漏浆、分层、离析、初凝。5、搅拌第一盘混凝土时,要考虑到筒壁上的砂浆损失,石子用量应按配比规定减半。6、混凝土浇筑的自由倾落高度要求不超过2m,超过2m时应采用串筒、溜槽等措施,浇筑顺序、振捣必须满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严防漏浆和产生气泡,振捣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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