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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一、纳税义务人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v 管理机构、
2、营业机构、办事机构v 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v 提供劳务的场所v 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v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二、征税对象(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
3、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的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所得来源的确定(对非居民企业比较关键)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4、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三、 税率种类税率基本税率25%低税率(预提所得税率)20%(实际征收时适用10%的税率)两档优惠税率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低税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
5、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纳税人 税收管辖权征税对象税率居民企业居民管辖权,就全球范围所得征税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在华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基本税率25%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有联系的取得的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地域管辖权,仅就其来自我国的所得征税来源于我国的所得低税率20%(实际减按10%的税率征收)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
6、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一、收入总额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一)一般收入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2.劳务收入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
7、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若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
8、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财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二)特殊收入的确认特殊收入税务处理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企业分得产品时以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除另有规定外,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项目内部处
9、置资产不视同销售视同销售处置资产(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收入确定方法企业发生上述视同销售确定收入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四)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除企业所得税法及
10、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2.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销售方式确认收入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手续预收款发出商品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如果安装程序简单,可在发出商品
11、时确认收入)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收到代销清单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4.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5.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销售折扣):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销售折让、销货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
12、商品发生销售者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6.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1)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2)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3)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者应收的合同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
13、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4)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安装费: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
14、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会员费。入会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确认收入。7.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
15、的比例来分摊各项的销售收入。8.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收入类别具体项目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者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
16、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其他免税收入:(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捐赠的收入;(2)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贴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时间确认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2)国债利息收入计算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
17、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3)国债利息收入免税问题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按规定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三、扣除原则和范围(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二)扣除项目的范围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2企业
18、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3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项目1成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其他耗费2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3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4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帐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5其他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
19、动中发生的除上述项目外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三)扣除项目及其标准项目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据实扣除“三费”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会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三费”和“五险一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
20、,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
21、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22、;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除已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
23、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准予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用于公益事业的捐
24、赠,包括: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另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视同公益性捐赠。有关资产的费用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总机构分摊的费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资产损失企业当期发生的
25、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其他费用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可以据实扣除手续费与佣金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扣除标准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
26、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取资产租金或使用费)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但不含营业外收入、转让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四、不得扣除的项
27、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企业间经营罚款,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五、亏损弥补1.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
28、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2.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3.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
29、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专心-专注-专业 读书的好处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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