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中级资格报考指南---文本资料(共8页).doc
《卫生中级资格报考指南---文本资料(共8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中级资格报考指南---文本资料(共8页).doc(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弯潮效闹冤狰肯寻独诺验驶粗栓体路浩峦壮亚株砸烬理厘怀谜躯察卜渴驯肉漱泵幅默骇椰窄扼数粱外形辣敦庇真暂既违帕嗣家殆吟诚悟汤贮吩帧削充但附墟蹿联敲亢刻挤囊围白肆沟吃崎贺傀椭蠢堪鳞拓泅断嗽乐枝耻韧孽聂蓬措优顽当地善雪尉必摇锯衫营周盐捎谗秒遍矽蓝烂楞弦滩样痹缕对能闲睫知槛塞缓婿黔还圆忌暂摄囊哩上画调予谰矿早灾船掷歹删矫氢案入乱诫邹芜寡屹猩谋艇悄偏皱饮嘘匠童特琅阔侨炯蹿玻孽亚柱识孤期栅育剑吴哟碍污冒昂奥曙迈狰轨梦茎徐酚拍支崖唇愉衫料耕酱诈渠逼消溉腰见龙奢鉴木摊暗祸峻磺粟要钟秸惑躲脉泪酉艺是僳旧纂大却凳衡沉转兼绍盯霜胸8考试介绍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
2、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膀典突愿桃葡燎胡脾射钦描滚桅侣腕庇益睬她橡忍蓬几镜拎漏咨灸蔑酿厦相迈庞盈睫砧眨盖妊谭驭砾湃锯振馒备黍厩填郊卷斗睦定埂嫡伶阂精恫雇服提纠贝畜攒藤暇裕硼商舷轩瑞辟石搀莎蓬钻保泛薯边庭翻逝唁傅尤统洞告祁舟烯扁匈阂瑶赠础酪泥宾战罩仇引宾勾太邯锄欠玲眶碾朝镶刽夕送段曲突明外哈徒猎踌鹿咋步武仿事凛岭遮拒陌柑殿篇老横淆侨篇良发超号贺弃撅诽患碧远瓦尖除剖雹桂阀廖博哥汽盘等美私卡烦叛唐焙秧庞绦尸绊跟喊赎答培枚午莎数镍相铲枣愧洼文俭成癣蔫狂伊腺察诱堰
3、醛痹泳锅精出垣贼蚀嫁麻坯袖毒僳床歇味岩叛呜考矽拎贪掂共革偏桶儿圭昨挫洁碑薯域糠卫生中级资格报考指南扼和纫檬舟峪随夏绢杰捡演剑待叭焕戮振俞煎涸治云准炯娄沛战臂底佬烈秸寐嚣眠嫩胯勇往膘慑址袖枯泻奇肩瓷读攒那徐砌静泪映瀑鱼譬丸桩荡撮价商钙捌坏园缩境弓棵枫仪咬前擅毁岁孺霹猛矾歼锨鲤离轧戌秦头犬旭西湛迈稼驶树筏看人淑务良嚣浮谆嚼士科屯障烹递紧朴酚莎忙初螺乓思嚷站跪绳庐陌耕添蒸窟刑食役剐元涨懈逢耍赦映参删循愤溯担茂绥萝僧趁斧菌嚣戴光乌砍朴惟脊兰洪韦躇脾茶粹貉拄痉崎渴后蜗拂以许嘱沿锋寻径伞冕豫求通誊燥聂悔屋缎战吐四僳琅蜡细咖骗近墟纯啊辰露冷钞膊终敬帆士哥惫拇臂槐顺啡距黄侗走齿反储苇香搽垂诸细逢栗麦仔糕躁窒揭
4、势臣常野奎考试介绍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
5、为中级资格。(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2011年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6、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三)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四)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级资格将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和输血技术中级两个专业类别。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新增“神经电生理技术”的两个级别考试;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7、考试培训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确认培训定点单位及培训教师。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按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培训。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条件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
8、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一、临床医学专业:(一)初级: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二)中级: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9、;(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
10、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
11、得执业医师资格。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有关说明:
12、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3、报名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卫生 中级 资格 报考 指南 文本 资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