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实施细则(共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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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减少细菌耐药,降低医药费用,促进合理用药,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0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我院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1.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由院长负总责,业务主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院感科、药剂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外一科、外二科、骨伤一科
2、、骨伤二科、妇科、产科、针推科、眼耳鼻喉科、急诊科、手麻科、检验科、信息科、微生物实验室等共同参与。完善管理职责,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对抗菌药物过度使用进行有效干预,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贯彻落实。2.各成员科室职责医务科负责对抗菌药物使用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权限医师名单变更报信息科维护。根据全院及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提出经验用药方案。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院感科负责抗菌药物抽查,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专项督查通报,定期通报全院及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耐药及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
3、持续改进措施。质控科负责使用、改用、停用或长疗程使用抗菌药物相应的病情分析与病原学检查结果分析记录的病历质量评价与督导。药剂科负责开展并向院感科提供抗菌药物用药评价包括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月预警、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等资料。检验室负责每月向院感科报送全院及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耐药及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等资料。临床科室主任负责本科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对使用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性改进,贯彻落实通报、督导、行政总查房等提出的改进措施。护理部督导各科护士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给药方法、使用间隔,严格执行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他措施。手麻科负责手术期间的抗菌药物的首次使用与追加,确保手术预防用药时机正确并记录。
4、二、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由药剂科按照规定在该药品名称后分别标注为I、II、III,方便医师识别开取。2.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按临床医师职称的级别分三级为即医师(一级)、主治医师(二级)、副主任以上医师(三级),非副主任以上医师的临床科室科主任可享受三级医师的管理权限。3.严格执行医师分级选用适宜抗菌药物制度: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指导原则,医师只能选用适宜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主治医师(中级职称)只能选用适宜非限制及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科室主任可选用适宜非限制级、限制使
5、用级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4.选用抗菌药物应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依据,凡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有药敏试验报告,确因病情需要经验使用,必须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按照权限开具处方或临时医嘱,以明确责任。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在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5.住院医师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只能开临时医嘱),除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补填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审批表(见附件1),存药房备查。三、严格掌握抗菌药物适应证(一)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
6、、宫腔感染及术中可能涉及的其他器官的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全身感染。重点管理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见附件2),手术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1.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 一般情况下,类(清洁)切口手术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使用应有感染诊断。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7、;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异物植入术,如腹外疝人工材料修补术、异物植入的血管外科手术、骨科人工材料植入等;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有感染高危因素;经皮肤内窥镜的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者。2.剖宫产手术预防用药 根据创伤和外科手术的切口分类标准,剖宫产手术属于类(清洁-污染)切口手术。剖宫产手术为进
8、宫腔手术,与阴道相通,易发生感染,故需预防用药。3.预防用药的选择(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2)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3)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预防用药应针对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污染菌。如心血管、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等经皮肤的手术,通常选择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药物。结肠、直肠和盆腔手术,应选用针对肠道革兰阴性菌和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的抗菌药物。(4)头孢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
9、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5)对某些手术部位感染会引起严重后果者,如心脏人工瓣膜置换术、人工关节置换术等,若术前发现有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定植的可能或者该机构MRSA 发生率高,可选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但应严格控制用药持续时间。(6)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7)小儿剂量参照药品说明书或按公式(小儿剂量小儿体重成人剂量/70千克)计算。4.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10、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 小时开始给药。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对静脉缓慢滴注万古霉素、克林霉素另有规定,按药品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执行,应在术前2小时给药。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2 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 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
11、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 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 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 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 小时。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 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手术室按照规定开取抗菌药物(见附件23),并在麻醉单上注明使用时间与追加时间。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5.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他措施 实施类(清洁)切口手术应在符合无菌要求的手术室进行。 尽量缩短手术前
12、住院时间,减少院内感染的机会。 做好术前准备工作,使患者处于最佳状态,如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改善营养不良状况、积极治疗原有感染等。 手术备皮:毛发稀疏部位无需剪毛;毛发稠密区可以剪毛,且应在进入手术室前即刻备皮。 严格遵守术中无菌原则,细致操作,爱护组织,彻底止血。切口的感染与失活组织多、残留有异物、血块、死腔等关系密切,局部用温生理盐水冲洗创腔或伤口有助于清除血块、异物碎屑和残存细菌,不提倡用抗菌药物溶液冲洗创腔或伤口。 尽量不放引流装置,如需放置应使用闭合式引流装置,并尽早拔除。长时间放置引流装置不是持续预防用药的指证。 尽可能使用单股不吸收缝线缝闭切口皮肤,使用可吸收缝线缝闭切口皮肤以
13、下各层组织。需出院后拆线的手术患者尽可能到病房由手术医生负责拆线。若发现切口感染,应及时进行相关抗感染治疗,有渗出或脓液的应及时取样做病原学检查。 需连台的类(清洁)切口手术应安排在类(清洁)切口手术后。在污染或污秽切口手术后应关闭手术室进行消毒,符合要求方可实施连台手术。 术前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准备、环境消毒、器械灭菌、术中通风、围手术期保温、术后伤口护理等均应严格参照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制订的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指南中相关规定执行。(二)内科及儿科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
14、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3.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4.不宜常规预防用抗菌药物疾病: 对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昏迷、休克、心力衰竭、免疫抑制剂应用者等,预防用药既缺乏指征,也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二重感染等)。5.宜常规预防用抗菌药物疾病或对象:风湿热复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结核病新生儿淋病奈瑟球菌或衣原体眼炎、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卡氏肺孢菌感染、百日咳密切接触者、新生儿可能感染B组溶血性链球菌(GBS)者、疟疾(进入疫区者)、甲型和乙型流感流行时易
15、感者(65岁、慢性心肺疾病、糖尿病及肾衰等慢性代谢性疾病、免疫低下者等)、HIV母婴传播的预防、HIV-1接触者的预防。6、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三)经验治疗使用抗菌药物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和放射、超声等影像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
16、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3.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4.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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