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docx
《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专题讲座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执行合伙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贺倩明2008.5.27 东莞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1第一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风险一、当前形势的简要分析1、建材价格上涨,施工企业面临困难: 建材价格上涨,施工企业面临困难: 一路攀升的建材价格对饱受工程款拖欠、垫资施工、招投标压价之苦的施工企业来说, (1)一路攀升的建材价格对饱受工程款拖欠、垫资施工、招投标压价之
2、苦的施工企业来说,无疑 是雪上加霜; 是雪上加霜; 建筑企业资金紧张,拖欠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可能加剧; (2)建筑企业资金紧张,拖欠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可能加剧; 延误工期,影响质量; (3) 延误工期,影响质量; 结算困难,与业主矛盾突出; (4)结算困难,与业主矛盾突出; 2、房价下跌、市场疲软、银根紧缩,房地产企业面临困难: 房价下跌、市场疲软、银根紧缩,房地产企业面临困难: 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困难; (1)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困难; 房价持续下跌、房地产市场疲软,导致开发商资金回笼滞缓,开发商的财务风险加剧, (2)房价持续下跌、房地产市场疲软,导致开发商资金回笼滞缓,开发商的财务
3、风险加剧,开 发商可能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 发商可能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 3、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的全面实施将加大施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而民工荒 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的全面实施将加大施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 现象更加剧施工单位的用人压力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2第一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风险二、当前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应特别注意的法律风险 当前形势下, 1、垫资的法律风险; 2、拖欠工程进度款的法律风险; 3、竣工结算的法律风险; 4、工期延误的法律风险; 5、材料商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6、分包
4、商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7、挂靠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 8、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面临的用工法律风险。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3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一、重视合同条款审查、加强过程控制,防范垫资风险 重视合同条款审查、加强过程控制,1、案例 案例某建筑公司承接了深圳某业主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暂定为2000万 元。(备注:合同签订时承包方并没有仔细看施工图,为了少交保证金,合 同约定的暂定价远远少于实际造价)。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垫资至主体结 构封顶,主体结构封顶后三个月内付垫资款的85%,在竣工验收且
5、完成竣工 结算后付至95%,合同约定工期为2004年4月30日开工,2005年12月31日竣工。 合同约定每延期竣工一天,则承包商需向业主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该工程通 过竣工验收的时间2006年11月10日,但涉案工程于2006年4月购房小业主已陆 续入伙,房产已基本销售完毕。双方于2007年1月完成竣工结算,结算的工程 总造价是人民币3600万元。结算完成时业主尚欠承包商500万元工程款未付, 业主随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包商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金 1725万元。承包商提起反诉,要求业主支付工程款本金及利息约700万元,支 付停窝工损失约600万元,本诉和反诉加起来的争议金额超过合
6、同约定价款。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4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经验教训 经验教训 未仔细审查施工图和工程造价,导致垫资金额超过签约时预期, 出现资金困难; 工程量增加未及时办理有效签证; 因业主指定分包及甲供材料工期延误,未及时要求顺延工期; 未及时提交结算报告; 结算未完成,验收手续未办完即让业主的购房业主入伙,无法行 使留置权,陷于被动; 被业主先发制人,未及时提起诉讼。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5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
7、下的法律风险2、垫资法律风险类别 为垫资而融资的风险; 赊欠材料、设备款的风险; 业主故意拖欠工程价款而带来的风险; 因建设单位经营不善所带来的风险; 因劳务费纠纷所带来的风险; 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建设单位转让建设工程项目所带来的风险; 承包人因垫资过多而无力继续施工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因垫资施工造成资金困难而采取违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因垫资而引起的其他问题所带来的风险。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6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3、垫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对建设单位(特别是首度合作的建设单位)进行严格
8、的资信调查; 争取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垫资的范围和垫资款偿还的 时间和条件 深化中间结算、及时催讨垫资款,如出现拖欠的应及 时采取救济措施。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7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二、加强进度款结算、及时履行抗辩权和诉权,防范工 加强进度款结算、及时履行抗辩权和诉权, 程进度款支付风险1、建设单位拖欠进度款的三种不同情形 第一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 明确没钱支付进度款,比如遇到金融危机、楼房销售不好业 主资金链断裂。 第二种情形: 第二种情形: 少审、
9、漏审、多扣进度款。比如,故意不办理签证、少审进 度款、多扣材料款。 第三种情形: 第三种情形: 以不具备支付条件为由拒付。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以形像进 度为支付进度款节点的工程中,比如认为中间验收未通过。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8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2、施工单位加强进度结算的措施第一、在签约时充分理解并运用建设部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 法。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关于进度款结算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 规定主要有:
10、 规定主要有: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 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 量即视为被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6.3业主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 的通知, 26.4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 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2012年 2012
11、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9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进度款结算的规定主要有: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进度款结算的规定主要有: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业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业主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 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 按合同执行。 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
12、人向业主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 业主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 程进度款 2)业主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业主发出要求 付款的通知 3)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 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10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第二、提高工程管理和履约水平、勤于签证和索赔一、注意签证的形式要件、关注签证事由: 1、业主未约定提交图纸、场地等其他开工条件;2、
13、工程地质条件发 生变化;3、设计变更;3、工程量变更;4、业主指令工程加速;5、业 主变更施工顺序;6、不可抗力因素;7、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8、 物价上涨;9、法律变更;等 二、注意证据保存: 注意证据保存: 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 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 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业主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的 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及 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三、特别注意签证的形式要件,确保签证合法有效 特别注意签证的形式要件, 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很多文件可以导致实质变更合
14、同的法律效果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11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第三、摆正心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案例:2006年1月,某施工单位与某业主签订了某花园住宅的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造价为3000万元。双方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85的进 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前支付工程总造价85,余款验收合格、竣工结算 后支付。2007年8月,工程全面完工。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工 程进行了竣工验收,但直到2007年底仍迟迟未出具验收结论。此时,住 宅已经陆续交付小业主使用,业主开始受到相关单位的起诉并且部分进 入了执
15、行阶段,但业主按照其审核的已完工程量仅支付2500万元的进度款。 对此,施工单位焦急如焚,寻求法律帮助2012年 2012年3月1日星期四FIRM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12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第四、行使合同法赋予的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 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 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 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 不安抗辩权 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 营状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形势下 建筑 施工 企业 法律 风险 防范 专题讲座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