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共4项(共1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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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共4项) 第一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事项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列入合浦县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二、监督检查内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档案是否按要求填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实行工程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三同时”。(三)重大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是否完善
2、,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是否规范,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县档案局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填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检查不少于2个重点建设项目。(二)县档案局和县项目办选派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规定,对已竣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四、监督检查措施(一)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
3、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暂行办法,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县档案局、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分别在项目开工后六个月内、每年12月底前和档案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的填报工作。(二)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实行工程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三同时”。县档案局、各项目主管部门,应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制定计划,落实人员,认真做好日常的检查、指导工作。特别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把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作为考核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使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实行“三同时”(同步管理、同步检查、同步验收)。(三)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
4、理等级分为不合格(75分以下)、合格(7585分,含75分)、优良(85分以上,含85分)三个等级。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县档案局根据全年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制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检查计划。(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定期检查程序。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联系制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的填报工作。(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检查程序。县档案局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要求,与县项目办联合制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计划。专项检查小组由县档案局和县项目办选派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级档案部门人员参加。专项检查工作由县档案局和县项目办联合下发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并通知各被检查单
5、位。专项检查时,检查小组先听取被检查单位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的汇报,再现场检查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情况,检查结束后由县档案局形成检查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四)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在项目计划竣工验收一个月前,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自查打分,达到合格后,向县档案局报送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内容包括:项目档案资料概况、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管理工作情况,档案在施工、试生产中的作用。县档案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
6、目档案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组成档案专项验收组,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档案竣工验收会议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会,通过档案专项验收组成员名单。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汇报:(1)建设单位汇报项目档案管理总体情况;(2)施工单位汇报项目施工档案管理情况;(3)设计单位汇报项目设计档案管理情况;(4)监理单位汇报项目监理档案管理情况。3、档案验收组察看现场并分组检查档案和库房。4、验收组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进行评议打分,确定等级。5、验收组反馈验收意见。六、监督检查处理(一)凡漏报、延报、不报的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相关规
7、定,责令其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二)凡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由县档案局建议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单位不予组织验收。第二项:电子档案事项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二、监督检查内容单位形成、保管、利用、移交电子档案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及相关电子档案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是否建立规范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结合相应的技术措施,从电子文件形成开始不间断地对有关处理操作进行管理登记、保证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产生、处理过程符合规范;(二)是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保
8、证电子档案的真实性;(三)是否建立电子档案完整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采集背景信息和元数据;(四)是否建立电子档案有效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五)电子档案的处理和保存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针对自然灾害、非法访问、非法操作、病毒侵害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防范对策,主要有:网络设备安全保证;数据安全保证;操作安全保证;身份识别方法等;(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全面检查:由县档案局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抽查比例为辖区单位总数的15-25%,其中县政府直属单位不少于10家。同时,根据重点监控单位范围,确定辖区内5%左右的部门为重点监
9、控单位,完成每年现场检查1次。(二)专项检查:以县档案局为主,针对重大隐患问题、网络安全重点领域、上级交办事项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每年重点检查的单位不少于2家。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上级档案局报告,或由上级档案局组织力量查处。(三)针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其他部门移送县档案局需要专项检查的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检查。(四)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平时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县档案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电子档案管理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档案监督检查执法通知书,责
10、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安全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执法通知书。(二)县档案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电子档案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向同级信息和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和上级档案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处理意见和指示,及时予以处理。(三)县档案局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取得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五、监督检查程序县档案局组织实施档案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时,应当有2名以上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时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
11、件。对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需将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六、监督检查处理对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单位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第三项:档案安全事项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形成、保管以下档案的单位:(一)有列入国家专业档案目录档案的;(二)有保管期限为30年或永久档案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重大公民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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