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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院落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楼宇院落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保证院落车辆出入停放有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综合楼院落、矿山路机房楼院落、金山桥机房楼院落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各县(市)分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提及车辆,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员工车辆,不包括公司车辆。第二章 通行证办理流程及使用规定第四条 所有车辆一律凭公司统一印发的通行证进出公司院落和在指定区域停放,无通行证的车辆不得驶入公司院内;通行证仅对公司内部有车员工发放,不对无车员工和外
2、单位(含合作单位)人员发放。第五条 通行证由市公司综合部统一印制管理,公司内部所有有车员工均可申请,员工申请时需填写车辆通行证申请单,注明申请人姓名、所属部门、车辆颜色型号及车牌号码等信息,由其所属单位领导(各单位中层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至综合部审核。第六条 综合部审核相应申请信息完整无误后,向申请人发放通行证,登记备案,并实时更新信息通知物业公司。第七条 通行证归公司所有,仅限申请登记人本人使用,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转让、外借,车、证、人必须与申领登记资料保持一致。第三章 车辆出入规定第八条 车辆出入院落时须将通行证件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内明显位置,以便查验;车、证、人必须与申领登记资料不一致的
3、,不允许驶入公司院内。第九条 车辆进入公司院内后须减速慢行,依照物业人员指挥停放在院内车位,不得乱停乱放,不得鸣笛。第十条 持证车辆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第十一条 外单位(含合作单位)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院内,确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的,须经综合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车辆不得在院内过夜;临时装卸货车辆即装即走,不得在院内长时间停留。第十二条 公司举办活动、召开涉及外单位会议时,外来车辆需进入公司的,相关部门需提前通知综合部,说明来访车辆数量、车牌号、停放时间等信息,以便预留车位、及时放行。第四章 车辆停放规定第十三条 所有车辆须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物业护卫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
4、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第十四条 市公司综合楼地下车库所有车位由市公司综合部统一编号安排市公司车辆对应停放,县公司、营销中心车辆可在有车位时临时停放,其余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停放。第十五条 为保证市公司综合楼车位停放数量利用最大化,需在市公司综合楼停放的车辆,应优先停放在院外车位,院外车位停满后,再进入综合楼院落停放在院内车位;进入综合楼院内的车辆应优先在院内最南侧停车位南面一排停放,在南侧停车位北面一排停放的车辆需将车辆钥匙交给物业门岗值班人员,以便里排车辆开出。如地下车库车位停满,县公司、营销中心车辆亦遵循上述规定停放。第十六条 所有车辆车主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
5、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应主动与对方车主或现场护卫人员联系,妥善处理。第五章 违章处理 第十七条 车辆进入院落,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服从管理、文明行驶、文明停车。对不遵守停车、行驶管理规定、不配合工作、不服从指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第十八条 对借用、盗用他人通行证、伪造通行证进入院落的车辆,一律没收通行证,并责令驶离。同时对借出人、借用人、盗用人或伪造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考核其个人当月绩效2分。第十九条 对不按规定行驶和停放的车辆车主,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服从停放调度,采取极端行为破坏公司正常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考核其所在部门月度绩效3分,个人月度绩效10分。第六章 其它第二十条 综合部应监督物业护卫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门岗值班人员应礼貌得体,对出入车辆行礼;对不符合规定车辆出示规定要求,耐心解释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配合协助员工进行车辆停放。第二十一条 公司所有员工如有遇到物业护卫人员不文明工作行为,或出现违反本办法之行为,可向市公司综合部投诉。市公司综合部核实后,根据物业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公司综合部解释,于发布之日起执行。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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