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共2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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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满足施工需要,保障安全生产。1基本规定1.1施工现场供用电应符合下列原则:1.1.1对危及施工现场人员的电击危险应进行防护;1.1.2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和电动机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线路绝缘应良好。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本要求1.2.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用的电源中性点在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2 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 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4 当施工现场共用一个用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导体(保护接
2、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作保护导体(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1.2.2 水下、井下和矿井等施工工程应执行相应规范的有关规定。1.2.3 TN-S保护系统要求1 中性导体(工作零线N)与保护导体(保护零线PE)分设。2保护导体(保护零线)由变压器工作接地处引出,或由总配电箱漏电断路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3保护导体(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中性导体(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4保护导体(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中性导体(工作零线)严禁做重复接地。5 配电箱中应设两组端子板,分别为中性导体(工作零线N)与保护导体(保护零线)。保护导体(保护零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箱体相连,中性导
3、体(工作零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箱体绝缘。6保护导体(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作为保护导体(保护零线)和负荷线。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总体要求2.1 施工用电系统图、平面图、安全措施及管理制度要裱装挂设。2.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布置要与平面图一致。2.3 配电箱安装要整齐美观,固定牢固,并设有防雨防砸设施,但不应妨碍正常施工。2.4 配电场所及用电设施要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2.5 发电设施使用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中相关规定。2.6 电缆敷设要整齐美观,电缆头不受外力。3 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措施3.1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
4、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3.2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必须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3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审核、批准后实施。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施工全周期进行全面规划、动态考虑,择优选取,避免投入使用后频繁更改。3.4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如下:1工程概况:说明施工地点、现场环境、进线位置、施工范围、电源情况等,以及用电时间和规模。2编制依据3施工管理机构4 选择系统保护方式和配电方式。5计算与设计(1)负荷计算:根据设备铭牌数据,按需用系数法计算负荷大小,校验变压器容量
5、,各种开关、电缆及漏电保护器选型计算。(按基础、主体、装修阶段进行统计计算)(2)导线及导线截面的选择。(3)配电箱内开关电器的选择与接线。(4)各开关箱内开关电器的选择与接线。(5)现场照明设计。(6)生活区或临建的用电设计。(7)接地与防雷设计。(8)外电防护设计。(9)绘制施工现场各阶段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用电系统图、隐蔽记录、试验结果。6临时用电施工方法及质量要求。7安全用电及防火措施。3.5按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验收4 电气专业人员要求4.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4.2
6、 各类用电人员4.2.1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4.2.2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4.2.3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末级配电箱(开关箱)。4.2.4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配电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4.2.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5 电缆线路5.1 基本要求5.1.1在TN-S系统中,电源电缆和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电缆应采用五芯电缆。1三相用电设备且回路中包含有220V负荷的必须采用5芯电缆。2单纯三相用电设备可采用4芯电缆。3单相用电设备和照明线路应
7、采用3芯电缆。5.1.2应避开易遭受机械性外力的交通、吊装、挖掘作业频繁场所,以及河道、低洼、易受雨水冲刷的地段。5.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随意沿地面敷设。5.1.4电缆终端头应在配电箱内制作,并固定牢固,整齐美观。5.1.5大于6mm2多股电缆芯线,必须压接接线端子,再与设备端子相连。5.1.6 电缆端头应挂设标志牌,注明电缆规格、型号、作用、回路编号等。5.1.7 电缆中间接头必须做防水处理,并不得受力。5.2 直埋线路5.2.1直埋电缆宜采用铠装电缆。5.2.2地下管网较多、有频繁开挖的地段不宜直埋。1直埋电缆埋深度不得小于0.7m,敷100mm厚细沙。在过道段电缆上部
8、覆盖砖或水泥盖板,在引出地面段必须穿管保护。2 直线段每隔20m处、转弯处和中间接头处应设电缆走向标识桩或标识牌。3 直埋电缆的中间接头宜采用热缩或冷缩工艺,接头处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绝缘良好,中间接头不得浸泡在水中。4 直埋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腐蚀介质场所及引出地面2m 高至地下0.2m 处,应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应固定牢固,端口应有防止电缆损伤的措施,其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5.2.3直埋电缆回填土应分层夯实。5.2.4直埋电缆与外电线路电缆、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当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穿管、隔离等保护措
9、施;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的最小距离(m)(表)电缆直埋敷设时的配置情况平行交叉施工现场电缆与外电线路电缆0.50.5电缆与地下管沟热力管沟2.00.5油管或(可)燃气管道1.00.5其他管道0.50.5电缆与建筑物基础躲开散水宽度-电缆与道路边、树木主干、1KV以下架空线电杆1.0-电缆与1KV以上架空线杆基础4.0、5.3 架空线路5.3.1电杆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杆埋设在土质松软、流砂、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加固杆基措施,遇有水流冲刷地带宜加围桩或围台; 2电杆组立后,回填土应将土块打碎,每回填500mm应夯实一次,水坑回填钱,应将坑内积水淘净;
10、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应有防沉土台,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5.3.2拉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最小规格不应小于35mm2;2拉线坑的深度不应小于1.2m,拉线坑的拉线测应有斜坡;3拉线应根据电杆的受力情况装设,拉线与电杆的夹角不宜小于45,当受地形限制时不得小于30;4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在拉线断开时,绝缘子对地距离不得小于2.5m。5.3.3施工现场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宜大于40m ,空旷场区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加大档距,但最大不应大于50m。5.3.4不应跨越在建工程、脚手架、临时建筑物。5.3.5 橡套电缆沿墙壁或电杆架空敷设时,固定点间距应能保证
11、橡套电缆能承受自重所产生的荷重,弧度一致,整齐美观。5.3.6 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5.3.7 穿越道路处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最大允许通过高度警示标识。5.3.8 以支架方式敷设的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电缆敷设在金属支架上时,金属支架应可靠接地。2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及风雪等带来的荷载。3电缆线路应固定牢固,绑扎线应使用绝缘材料。4沿构、建筑物水平敷设的电缆线路,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5m。5垂直引上敷设的电缆线路,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1处。5.3.9 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线路宜敷设在人不易触及的地方。2电缆线路敷设
12、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识。3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4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5.3.10 临时设施的室内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配线在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绝缘保护管保护。2明敷线路应采用护套绝缘电缆或导线,且应固定牢固,塑料护套线不应直接埋人抹灰层内敷设。3当采用无护套绝缘导线时应穿管或线槽敷设。施工现场供用电架空线路与道路等设施的最小距离(m)(表)类别距离供用电绝缘线路电压等级1KV及以下10KV及以上与施工现场道路沿道路边敷设时距离道路边沿最小
13、水平距离0.51.0跨越路面时距路面最小垂直距离6.07.0与在建工程,包含脚手架工程最小水平距离7.08.0与临时建(构)筑物最小水平距离1.02.0与外电电力线路最小垂直距离与10KV及以下2.0与220KV及以下4.0与500KV及以下6.0最小水平距离与10KV及以下3.0与220KV及以下7.0与500KV及以下13.06配电箱 6.1 基本要求6.1.1 配电箱应分三级设置,既总配电箱下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若干末级配电箱(开关箱),末级配电箱(开关箱)下设用电设备。分配电箱以下可根据需要,再设分配电箱。(详见示意图1)配电箱三级设置示意图16.1.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
14、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供电;动力末级配电箱(开关箱)与照明末级配电箱(开关箱)应分别设置。6.1.3末级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包括插座)。消防等重要负荷应由总配电箱专用回路直接供电,并不得接入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器。6.1.4 消防泵、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混凝土输送泵等大型设备应设专用配电箱。6.1.5用电设备自身带控制箱的,如搅拌机,可选用不带磁力启动器的三相四线或三相五线动力末级配电箱(开关箱),塔吊必须使用五线制动力末级配电箱(开关箱)。6.1.6 配电箱前应设置绝缘踏板。
15、6.2开关电器的选择6.2.1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完好,不应使用破损及不合格的电器。6.2.2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负荷、接地故障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进线应设置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当采用带隔离功能的断路器时,可不设置隔离开关。各分支回路应设置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故障保护功能的电器。2总断路器的额定值应与分路断路器的额定值相匹配。3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4 末级配电箱(开关箱)进线应设置总断路器,各分支回路应设置具有短路、过负荷、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电器。5 末级配电箱(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
16、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6.2.3当配电系统设置多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时,每两级之间应有保护性配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末级配电箱中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1s。2当分配电箱中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小于末级配电箱剩余电流保护值的3倍,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3s。3 当总配电箱中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小于分配电箱中剩余电流保护值的3倍,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5s。4 剩余电流保护器应用专用仪器检测其特性,且每月不应少于1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5 剩余电流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试验按钮试
17、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不得继续使用。6.3 配电箱安装要求6.3.1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即:每台分配电箱控制范围为30m,当超过30m时,另设一台分配电箱。开关箱和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6.3.2 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等。6.3.3 配电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末级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末级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
18、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户外落地安装的配电箱、柜,其底部离地面不应小于0.2m.6.3.4 所有配电箱门均应上锁,配电设施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电1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6.3.5 配电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末级配电箱(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体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6.3.6 配电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与其相连。6.3.7 配电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6.
19、3.8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容量、回路数及编号,并明确责任人。6.3.9 自做的零线和PE线端子板或接线柱上做电气连接的螺丝不应小于M8。6.3.10 配电箱内工作零线和PE线接线柱上接头数不得超过3个,振动场所加弹簧垫,不振动场所加平垫。6.3.11配电箱、末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应按下表确定。配电箱、末级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表)间距名称最小净距(mm)并列电器(含单极断路器)间30电器进、出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15A,3020-30A,5060A及以上,80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
20、)孔间25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板边40电器至板边407现场照明7.1 需要夜间施工、无自然采光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办公、生活及道路等应设置一般照明,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7.2同一工作场所内的不同分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分区采用一般照明或混合照明,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7.3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高层构筑物内的走道、拐弯处、安全出人口、楼梯间、操作分等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7.4照明灯具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条件设计并应选用防水型、防尘型、防爆型灯具。7.5行灯应采用回类灯具,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ELV),其额定电压值不应超过24V。严禁利用额定电压220V 的临时照明灯具作为行灯使
21、用。7.6 现场金属外壳照明必须采用三芯电缆线,其中一根为保护零线。7.7 220v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3m,倾斜度不大于40,外壳应做保护接零,距易燃物1m以上,且不得直接照射在易燃物上,灯头线不得附着在灯壳上。移动照明采用安全电压,按规程办理。保安、疏散照明必须是独立回路,照明电源引自总开关箱。7.8 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以下的熔断器保护。7.9 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8 办公、生活用电8.1 办公、生活用电器具应符合国家产品认证标准。8.2 办公、生活设施用水的水泵电源应采用单独回路供电。8.3 生活、办公场所不得使用电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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