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共13页).docx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共13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共13页).docx(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篇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程序】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程序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36条) 2、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39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2、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40条)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
3、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41条)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详解: 1、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2、(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4、的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且试用期的约定是合法的.(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制定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包括对岗位工作职能的描述,并将录用条件事先明确告知了劳动者。(用人单位录用人员有条件无可厚非,但不得有歧视性内容。为了固定证据,用人单位可以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录用条件在规章制度、求职登记表或者招聘简章中予以规定,明确告知劳动者后让劳动者签字。) 3、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客观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符
5、合录用条件,包括对劳动者工作表现的客观记录和评价。(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客观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对劳动者工作表现的客观记录和评价。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是负有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即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是在试用期满之前,而不能在试用期满之后送达劳动者,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
6、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设有工会的,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除与“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的合同,缺乏以上任何一个要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解雇都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一步 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 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 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 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7、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五步 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1、行使解除权的主体 行使解除权的用人单位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具有合法用人主体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人。 2、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等有关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
8、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三,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例如可通过给劳动者发放规章制度手册、组织劳动者学习规章制度等方式告知,但需要保留劳动者本人签字领取规章制度手册的花名表、劳动者亲自书写的学习心得等资料,以证明用人单位已经将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规章制度,才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方可作为用人单位行使解除权的合法、有效的依据,否则,其效力就大打折扣了。 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母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仅对该分公司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对母公司及其他分公司的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子公司的劳动者
9、不具有约束力,反之亦然,子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母公司的劳动者也不具有约束力。 3、处理结果的送达方式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第二,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特快专递)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在信封以及特快专递上详细注明邮寄的文书名称及份数。 第三,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时,应选择地市级以上的公共媒体,切勿选择内部发行【篇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的五种
10、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的五种方式 有时候,企业的一些文书需要送达给员工,比如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就需要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或者证明书送达给员工,还有签订合同、续签合同通知等文书,在无法当面交给员工时,都需要有合理的方式送达员工,要主动履行告知的义务,在这些文书的传达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如何能有效送达的问题,主要有五种方式。 方法/步骤 1. 直接送达。 根据员工的户籍地址和现住址直接去员工家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同前往,一人为人事人员,一人可以是工会或其他部门员工,送达员工并要求签收。万一员工本人不在家,也可以请员工同住的成人直系亲属签收有效,这个办法适用于员工住址较近的
11、情况。 2. 邮寄送达。 通过邮政寄送挂号信,在挂号信的封面或存根栏必须写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不然今后收信人会以不知道信中是什么内容没看或扔掉等理由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另外,在挂号信寄出一段时间后,还需要到邮局去确认信件是否送达,邮局会给予正式的反馈,如果地址有误退回,再做其他办法。 3. 留置送达。 第1点谈到如果直接送达没有人接收,家中无人,可以请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或辖区派出所民警陪同一起到员工家门口,将信件内容塞入员工家中,并请社区、民警签字佐证以送达。 4. 4公告送达。 如果找不到员工本人,可以采取登报的方式。其实,采用这种方法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的,那就是只有在前述几种方法无法送达
12、的情况才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而不能一开始就采取登报公告处理,因为你在此之前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而只是广而告之。公告送达要注意选择的媒体,要选取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请公证处的人公正送达。 这种方法代价太高了,把公证处的人请来作证,证明我们已经将文书送达员工。【篇三:浅析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十一种方式】 浅析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十一种方式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协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万能方式。 只要劳资双方愿意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双方都能接受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协商解除的关键在于两点:第一,必须要有书
13、面的解除协议;第二,协议的内容最好能体现出,协商是由员工提出。书面的协议能保证用人单位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有书面的依据;而协商由员工提出,则使用人单位掌握有主动权。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支付不管哪种类型的补偿(赔偿等额外费用),建议在解除协议中注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有权收回额外费用,最终补偿(赔偿)等以行政部门/法院判定结果为准。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各岗位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包括工作能力(技能、经验、资质等)、工作态度(团队精神等)、品行(素养、诚实信用、职业道德等)。具体来说,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验、技术职称、外语、身体
14、状况、相关材料(各种证件、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证明、社保公积金等材料等)、工作表现(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出勤状况、与团队成员相处及配合情况、沟通协调能力等)等。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科学、量化的书面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考核结果。用人单位必须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 最后,用人单位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特别提醒:如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已经了解员工并未满足录用条件但仍决定录用,而用人单位试用期间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将不会被支持。例如用人单位规定某岗位录用条件之一为硕士学历,员工在简历、员工信息登记表上明确写明自己为本科学历,或为单位提供了本科学历复印件,则用人单位不得以
15、“学历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首先,规章制度的存在是“严重违反”的前提。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经过民主制定程序和公式。大概的流程为:首先用人单位制定初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然后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规章制度进行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其次,劳动者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客观存在,性质严重,并且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或非常严重的后果。所谓“严重”应符合正常的评判标准,公平合理。 最后,用人单位须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不但要
16、做到内容合法,还要保证程序合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规章制度分级体系。将“违纪”划分为三到四个等级。例如一级违纪:警告并扣减奖金;二级违纪:降职降级;三级违纪:严重违纪解除合同。细化每个等级的内容,并设立违纪“升级”机制,例如三次一级违纪,可升级为一次二级违纪等。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员工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劳动者有失职或舞弊行为。失职行为是指劳动者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营私舞弊是指利用职位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第二,劳动者的失职或舞弊行为应当达到严重的程度,行为
17、必须有严重的情节。第三,严重失职或舞弊造成了重大损害。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并让员工签署。另外,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其同时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时,用人单位方可解除。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界定“重大损害”的含义。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不能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因为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会影响劳动者的绩效或工作表现。 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 作文 劳动合同 解除 方式 1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