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共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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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 购 人:长沙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名称: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及其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NHGCG-2016-14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六年三月专心-专注-专业目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部分)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条件,招标采购方式已经财政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2、,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称申请人)参加资格审查申请。(l)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编号: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采购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规定2.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下列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2.1 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出资比例最大的独立法人,必须满足如下内容:(l)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审查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2.1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2.1项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审查;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若供应商拟在中选后组建项目公司时引进其他
4、投资人(不承担供货或承包任务的单纯投资人除外),应于磋商时予以披露,并由该投资人进行承诺。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申请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2.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5、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审查。3.语言文字3.1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4.费用承担4.1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审查发生的费用自理。二、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5.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或邀请)、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6.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6.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
6、进行澄清。6.2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收受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将相应延长递交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6.3 申请人收到澄清的内容后,应在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该澄清。7.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发出修改文件的日期距本章第6.2项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7.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
7、在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该修改。三、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8.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8.1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基本情况; (4)201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5)联合体协议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3、2014、2015年)(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8)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不适用)(9)其他材料:见申请人
8、须知前附表。9.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9.1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二章“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9.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9.3 “申请人基本情况”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保相关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9.4 “2014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9.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
9、书和合同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近三年指2013、2014、2015年)9.6 “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情况”应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不适用)10.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10.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8条和第9条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0.2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
10、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0.3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四、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1.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1.1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1.2 在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标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和“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2016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等。11.3 未按本章第11.1 项或第11.2 项要求密封和
11、标记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2.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2.1 申请人应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本章第6.2项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地点。12.2 申请人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12.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五、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3.资格审查委员会13.1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采购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14.资格审查14.1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审查标准,对所有己受理的竞争性磋商
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14.2审查程序(1)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14.1项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申请人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人有任何一项资格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
13、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3)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选择38家申请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4) 资格审查择优选择的办法依据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类似业绩、企业上市情况和企业影响力评定等相关情况的综合推荐,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考察后确定。14.3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通过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个的,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或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不再组织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而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名单。六、通知和确认15.通知15.1采购代理机构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14、将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的入围申请人发出邀请书。16.确认16.1通过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的入围申请人收到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在邀请书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因此造成供应商数量不足三个的,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不再组织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而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名单。1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7.1通过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资格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5、的资格不被接受。七、质疑与投诉18.质疑18.1申请人若认为资竞争性磋商格预审活动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8.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19.投诉19.1申请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门投诉。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目 录一、资格审查申请函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16、证明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四、财务状况表报告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联合体协议格式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八、承诺函九、其他材料十、投标时提供的原件清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HNHGCG-2016-14 委托代理编号: 申请人: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按照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
17、名称)的政府采购资格审查。2、我方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8.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3、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以下行为,否则我方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 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2.4项的任何一种情形。(2) 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行为;(3)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偷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18、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年 月 日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则联合体各方需签字盖章;二、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职务)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19、: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则联合体各方需签字盖章;附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三、申请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 申请人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2) 成立和注册日期: (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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