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复合出版标准工作管理办法(共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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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数字复合出版标准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数字复合出版标准工作(以下简称标准工作)是“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为加强和规范本标准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标准工作的经费由各参与单位自愿承担。在“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获得国家财政拨款之后,根据情况给予补贴。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用于标准工作中各项标准制定任务的组织和管理。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四条 本项标准化工作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及全国新闻出版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第五条 为完成数字复合出版标准
2、体系及相关标准的制定,拟成立数字复合出版标准总体组和若干标准制定小组。第六条 标准总体组职能和人员组成(一) 标准总体组由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的相关领导、全国新闻出版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相关专家、各标准制定小组组长组成,负责全部标准研制工作中的组织、决策、协调和管理(含各类文档的管理和报送)。总体组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和全国新闻出版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二) 总体组设组长一位,副组长若干。组长由一家实力雄厚、积极性高的单位代表担任,需要提供一定数额的机动经费支持标准工作的开展。副组长由具有代表性的总体组成员担任。(三) 总体组下设专家顾问组,专家顾问组设组长一人,专家若干名,由
3、对出版行业前沿技术深入了解并具备标准制定经验的著名专家担任,负责为标准工作的整体规划以及各个标准制定小组的标准制定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并视需要参与各小组起草的标准草案的审议工作。(四) 总体组设秘书处,由组长单位负责设立和运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专职副秘书长各一人,秘书若干名。负责标准工作计划的协调、落实和管理等工作。第七条 标准制定小组职能和人员组成(一) 标准工作划分为若干个标准制定小组。各标准制定小组的工作目标分别对应标准体系中的一类标准,负责该类标准计划的充实,具体标准的调研、起草和制修订工作。(二) 各标准制定小组由相关专家或单位代表组成。标准制定小组的组长由有实力和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单
4、位承担,该单位所推荐的组长人选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审定同意后由其履行组长职责,负责该类标准的研制、组织和协调工作。(三) 每个标准制定小组设秘书一人,由组长单位指派,配合组长的工作,负责小组内各单位、专家的协调及与总体组的沟通。第三章 成员的资质、权利、义务和要求第八条 本着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和完全自愿的原则,鼓励行业内外的企业、科研院所和相关专家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第九条 鉴于标准工作在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中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为保证标准工作能够高效率、高水平的开展,要求总体组、各标准制定小组的组长及标准起草成员具备相应的资质。第十条 总体组组长单位的资质要求(一) 标准工作
5、总体组的组长单位应当从事过或正在从事与数字出版密切关联的业务工作,对复合出版大部分具体环节的应用技术有深刻理解;(二) 标准工作总体组的组长单位应具有在标准工作期内持续支持标准制定工作的实力,其最近三年的年均经营收入规模应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未来三年的平均预期也应当不低于此数;(三) 标准工作总体组的组长单位应在国家拨款未落实前具备承担标准工作机动开销的经济实力,承诺提供1000万元资金作为标准工作的机动经费;(四) 标准工作总体组的组长单位应保障充足的人力支持标准工作的整体管理和协调,组长单位应对秘书处的人员安排做出承诺,其中专职人员应不少于3人。第十一条 标准制定小组组长的资质要求(一)
6、组长作为标准制定小组的具体负责人(单位),应具备完成和协调所承担的该类标准工作能力,具有标准制定的工作经验;(二) 组长单位应在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一定的投入和支持保障,承诺提供至少100万元资金作为小组工作的机动经费,并保证安排一人专职担任小组秘书工作;(三) 组长单位应对所承担该类标准研究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了解组内工作任务的需求,能够协调各具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对各小组的具体要求如下:1) 基础类:组长单位应对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工作目标和内容有深刻认识,并对国内外出版行业相关的标准工作的现状和发展等有较深入的了解或研究。2) 标识类:组长单位应对数字资源统一标识符(DOI)标准有较充分
7、的研究基础和经验。3) 复合文档结构化类:组长单位应具备复合文档结构化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探索。4) 复合文档版面规范类:组长单位应对复合文档的技术需求有明确认识,并对出版行业软件系统应用基础技术、排版软件、多种文档阅读软件等有相应的实践经验。5) 元数据类:组长单位应在数字出版物元数据研究方面具有深厚的实践经验,并具有起草国家或行业元数据标准的相关经验。6) 复合出版内容加工类:组长单位应参与过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具有丰富的出版业务及内容组织方面的实践经验。7) 复合出版内容管理类:组长单位应了解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设计需求,在出版过程的技术研发方面有较为丰富的实践
8、经验,对出版业务的流程和管理有深刻认识和研究。8) 版权保护与管理类:组长单位应了解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和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相关需求,以保证两个工程共性标准的良好协调,在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并有较丰富的技术应用实践。9) 交换流通类:组长单位应对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及出版物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有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电子商务的技术基础和经验。10) 复合出版应用与评价类:组长单位应对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的设计思想和架构有深刻认识,在数字出版资源应用及评价等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第十二条 标准制定小组成员的资质要求(一) 参与标准工作的成员应具有该项标准相关领域
9、的研究或应用经验。(二) 主导某项具体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应承诺提供制定该项标准所需的经费支持。第四章 标准工作成员的产生程序第十三条 总体组组长单位的产生程序(一) 有意担任总体组组长的单位及机构可以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递交申请。申请表格见所附:标准工作参与申请表。(二)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与全国新闻出版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定,依据数字复合出版标准工作总体组组长单位的基本资质要求择优任命。(三) 评定结果确定后应进行公示。第十四条 标准制定小组组长单位的产生程序(一) 有意担任标准制定小组组长的单位及机构可以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递交申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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