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优抚工作年度工作总结(共1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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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民政局优抚工作年度工作总结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县双拥优抚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全力维护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不断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现将五年来工作汇报如下。一、优抚工作1、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确保了各项抚恤补助款按时足额发放。2011年以来,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如一级因战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由2011年的32990元/年提高到现在的52360元/年;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534
2、0元/年提高到9456元/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3120元/年提高到5016元/年;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由3000元/年提高到4656元/年;全县发放优抚补助款由2011年365万元/年增加到现在的728万元/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部实现“一卡通”银行代发,五年以来共发放1267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781.32万元。2、逐年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城乡实行相同优待标准,标准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优待金由2011年户平4000元/年增加到现在的户平9707元/年(今年达到了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100%),五年来共有义务兵家属799户,兑现优待金470.4
3、7万元。3、建立现役军人立功奖励机制。制定下发了XX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最高可获将励金5万元,认真落实立功奖励制度。五年来共发放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211人,奖励金额40.8万元。通过激励机制,使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4、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制定了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全县1267名优抚对象参加了农合、城镇医疗保险,每年投入参保资金10多万元。五年来对682名困难优抚对象进行医疗救助资金达9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居住、生活实际困难,临时救助资金达36万元。5、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库的数据录入、更新、上报工作。做好
4、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是实现基础数据信息化、业务处理网络化、分析决策科学化、资金发放社会化、优抚服务便民化的基础保障。根据省市关于优抚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要求,于2014年4月,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数据录入、更新、上报工作。为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全省联网。一、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明显提高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1522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19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3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
5、每月平均135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按照比例拨付配套资金520万元。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5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02户175人,新增审批135户177人。2015年为6325户10763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615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
6、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15年为99040户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82亿元。三、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2015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1535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低保规范管理
7、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649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175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四、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成效逐渐凸显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我县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与重特大疾病
8、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2015年制定完善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住院救助程序和手续,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等措施。截止11月30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2944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0.1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92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0.04万元。同时,全额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341人,每人按120元标准代缴2016年农村合作参合金112.092万元;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人,人均按70元
9、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7万元;定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39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2.737万元。以上定额资助参保参合和全额代缴参合费合计974.016万元。五、五保供养稳步实施,敬老院建设有效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乡(镇、街道)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院一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5254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1098人,社会分散供养4156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元,集中供养率达20.9%。二是2015年新申报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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