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十三五生态宜居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共6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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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永春县“十三五”生态宜居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泉州永春县人民政府北京金必德城市规划设计院2017年1月目 录前言永春县“十三五”生态宜居新型城镇化规划,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泉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永春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参考永春县空间规划(20162030)。本规划按照“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的要求,突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需要产业支撑”等
2、关键性问题,把握永春生态文明建设特色,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传承与创新、宜居与宜业的关系,为走出一条有深厚内涵、有闽南特色、有现代品位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提供行动纲领。本规划是指导永春县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第一章发展现状与态势第一节主要成就“十二五”期间,永春县提出“山水名城、特色乡镇、美丽乡村”的城乡建设定位,探索走出一条宜居宜游、绿色崛起的“美丽路径”打出最美县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和桃溪流域治理“三位一体”的组合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城镇化率逐年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逐年增加。城镇化水平由48%提高到57.8%。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57.
3、8%,处于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阶段,并且近五年平均每年增加2%。城镇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中心城区不断发展。城区面积由“十一五”期末15平方公里扩大到21平方公里,城市人口也逐年增加,2015年达到18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30.5%。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镇水、电、气、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改善;人均居住、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增加,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县城“十大提升工程”和五期街道景观改造工程,完成“最美县城”、“花园城市”创建,获评福建“十大醉美县城”。小城镇试点及特色乡镇建设成效显著。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
4、动计划,累计投入10亿元,创建10个美丽镇区、10个精品村、50个县级示范村、137个乡镇级示范村,创建覆盖率89%。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县和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生态永春建设得到全面认可。首创“生态优先、统筹资源,多元治水、综合治理”模式,实施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377个,完成投资30亿元,实现62公里主河道治理全覆盖,打造了1个国家级、4个省级水利风景区。荣获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全国百个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等称号。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0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88个,生态环境质
5、量位居全省前列。成为全省唯一同时承担主体功能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等三项国家级试点的县。第二节主要问题永春县已步入城镇化的中后期。伴随着发展步伐的加快,永春县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镇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由于地域空间特点、区位、交通、功能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全县有近60万人口,但是流出的多,进县城的人少,中心城区的综合承载力仍有待提升。永春县是目前泉州市人口集聚程度较低的县,尚未具备带动全县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能力。城镇化水平低于周边省市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永春县城镇化率57.8%,较之泉州市63.6%仍有将近6个百分点的差距。周边县市中德化县
6、为73.6%、晋江市为64.2%,高于永春县。在泉州市,永春县城镇化率处于中等水平,高于安溪县、南安市、惠安县、台投区、泉港区、洛江区等。图1-2 与周边地区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化增长率对比乡镇数量多、小、散、功能较差。全县18镇、4乡,人口最多的达埔镇户籍总口8万多人、人口最少的乡镇7000人,而且大部分乡镇与发展旅游配套的酒店、商业等还不够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尽齐全,不具备成为区域或次区域服务中心的能力。产业发展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较弱。二、三产为主要产业类型(制造业中的轻纺鞋服、香产业、煤炭采矿业等),工业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发展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城镇化发展受到
7、空间地形特征的限制。永春县全域山多地少,西部系戴云山脉主体部分,整个山脉绵延全境;东部属闽东南沿海隆起地区,呈阶梯状,以丘陵和河谷为主。空间地形地貌特征增加了永春城镇化的成本。第三节发展态势城镇化发展空间仍然较大。全县城镇化率居于全市较低水平,而且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人口城镇化不彻底、土地城镇化高于人口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区域发展不协调等一系列问题,永春的城镇化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城镇化引擎作用日益突出。推进城镇化将带动永春市房地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加速提升对房地产、现代物流、设计规划、咨询服务、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的需求,同时为养老产业、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
8、机遇,从而有利于永春县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城镇化转型发展渴求更加紧迫。传统的城镇化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高消耗、高污染,模式粗放,客观上不具有可持续性,必须创新发展模式。永春未来的城镇化发展,应从“人的需要”出发,走城镇化引领、工业化主导、农业现代化筑基、信息化深度渗透的“产城融合”之路,走中心县城、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的协调发展之路,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道路。 特色小镇建设,将为永春迎来转型良机。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发展特色小城镇。发展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和文化底蕴的小城镇”。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委明确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福建省
9、也陆续出台了有关特色小镇建设的相关文件、政策等。对于永春而言,作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特色小镇建设意义尤为重要。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以“绿色、融合、创新”为理念,加快香产业、醋产业等的转型升级和小镇主题旅游+的快速发展,让旅游和产业兼顾社区功能,着力打造一批产业强、生活优、环境美的特色小镇,践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带动周边城镇集群的发展。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背景下更多政策空间。永春作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在探索因地制宜、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有更多的政策空间。永春在大区域格局中面临边缘困境。永春位于泉州市域空间结构中山海协作发展轴的末端、
10、泉州北部,被排除在环泉州湾核心区、泉州半小时经济圈之外。从空间布局来看,泉州的重点发展区域仍为中心城区及沿海周边县市,永春位于泉州湾城镇密集区的边缘地带。当前,永春虽然特色资源优势突出、潜力巨大,但是特色产业规模、品牌、品质发展严重滞后。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县十三五规划的要求,以“全面转型、全境美丽、全域旅游、全员招商、全速崛起、全民幸福、全力保障”七大行动为指导,创新探索农民就地城镇化、乡镇就地现代化、农业就地产业化、县城就地生态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
11、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县城和小城镇、美丽乡村协调发展;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走具有闽南特色的以人为本、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山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形成生态示范区基本框架,实现建设具有闽南侨乡特色的“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永春”的战略目标,为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城镇政府的服务性。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
12、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突出城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引导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公众参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突出公众参与,根据我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以居民切身需求和生活环境为导向,以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科学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镇空间结构,促进全县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坚持生态保护,适度开发旅游项目。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促进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节约集约,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旅游,建设低碳旅游城镇,塑造环境整洁、生
13、态文明的新型宜居城镇风貌。坚持文化传承,彰显闽南侨乡民俗特色。坚持保护并传承闽南和侨乡自然历史文化禀赋和民俗文化特征,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和乡村,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坚持市场主导,科学规划城镇产业布局发展。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更加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保护生态资源,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切实科学制定规划产业政策,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第三节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面积24平方千米,总人口61万人,中心
14、城区人口21万人,全县城镇人口达到36万人,县域城镇化率达到65%;逐步实现产业升级转移和劳动力回流创业“双转移”;促进城镇集聚经济和提高人口的综合能力。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有序推动农村人口向县城、小镇等转移。到2020年,力争全县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做大做强永春县城,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依托信息网络及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充分支撑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镇产业和人口集聚度逐年提高,形成以县城为龙头、特色小城镇为骨干、美丽乡村为依托的城乡体系结构,县城特色化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小城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城镇生态宜
15、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持续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更加保障,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其中,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2%,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50%。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城镇建设融资机制更加完善,逐步形成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安居乐业的制度环境。表1 永春城镇化发展主要指标指 标2015年2020年户籍总人口(万人)59.086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60%51%常住人口(
16、万人)525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9%65%城镇总人口(万人)3136中心城区人口(万人)1821城镇建设用地(平方千米)31.19(2014年)39.6中心城区城镇用地(平方千米)19.8523.1公路网密度(公里/百平方公里)53110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3.50%20%以上单位面积建设用地产值(万元/公顷)306391全县污水集中处理率(%)31.90%80%以上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2.60%90%以上全县居民人均年用电量/人均生活年用电量(千万时/人)2576/795.73907.01/281.5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9.80%42%以上人均绿地面积30平米以上每千人口医
17、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千人)3.36每千名户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数(张/千人)3135生态红线区域一级管控区(平方公里)201.43生态红线区域二级管控区(平方公里)636.71空气质量全年达到优良率100%100%地表出境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100%100%噪声环境达标率100%100%全县森林覆盖率69.50%69.50%第三章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一节改革人口落户制度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前置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县城区、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探索推行社区公共地址管
18、理使用办法,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争取到2020年全部解决在县城就业的外来常住人口及其家属的落户问题。着力解决专业技能人才及其家属落户问题,加大对专业技能人才吸引力。对已经在县城买房定居的农村青年及其家属,一次性解决其落户问题。对在县城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村青年及其家属,允许其在县城落户。在县域内开展相关社会福利和权利与户籍制度剥离的探索。对已经在县城落户并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人员,可在一定条件下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享有和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户籍制度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转户后要依法参加城镇社保。第二节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城镇
19、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技能培训、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一)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增强县城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吸纳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在县城就读,并可在永春享受免费义务教育。鼓励用出租屋、企业自建等市场化方式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区升级改造支持力度。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增强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逐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监管。完善县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打造集职业技能开发、实训评价和就业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基地。(二)促进城乡
20、劳动者平等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促进体系,完善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建设一批农民工实训基地,开展政府补贴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规划期内每个农民工至少得到一次免费的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企业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岗位技能培训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落实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术鉴定补贴。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发挥各级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作用
21、,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模式。(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鼓励农业转移人口积极参保、连续参保。依法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扩大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比例。健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合作机制,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四)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将随迁子女义务
22、教育纳入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纳入当地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义务教育阶段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学。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所有高中面向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开放招生。实现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享有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第三节建立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县政府要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公共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努力推动
23、企业落实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业转移就业人口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第四章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第一节优化全县城镇空间布局在县域范围内,构建“一主一副,两轴四区”的紧凑式空间发展结构,充分发挥交通枢纽对城镇空间的引导、支撑和组织作用,强调向泉三、莆永和厦沙发展轴带的集聚。做强“一主”:以县城为主体的县域综合发展中心。作为永春城市综合职能发展的核心地区,整合桃城、五里街、石鼓、岵山、东平、东关及周边乡村地区,拓展桃溪两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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