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内河小型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上海地方海事局(共10页).doc
《上海内河小型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上海地方海事局(共10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内河小型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上海地方海事局(共10页).doc(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一条 为提高内河小型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其配套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内河小型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和管理。本办法所称“内河小型船舶”,是指符合内河船舶建造规范仅在上海市内河及黄浦江水域航行的100总吨及以下的船舶,但不包括拖轮、高速船、军事船舶、渔船、非机动船、游艇及体育运动船。第三条 上海市地方海事局是本市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主管机关。经上海市地方海事局授权的各区
2、(县)地方海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第四条 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二)符合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三)经过持有船员培训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船员适任培训,适任培训时间不少于80小时(若签注航线有限制的,适任培训时间可不少于60小时);(四)通过相应科目的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考试;(五)在任意内河船舶上的有效水上服务资历不少于3个月,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第五条 适任证书职务资格只设驾驶员。第六条 凡在内河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必须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第七条 已经取
3、得适任证书,申请延伸航区(线)的,应当通过所申请延伸航区(线)的船员适任培训和实际操作考试;申请延伸航区(线)超出本办法规定签注的航区(线)或申请晋升三类船舶驾驶员或三类船舶轮机员任职资格,应完成三类船舶驾驶员或三类船舶轮机员适任培训并通过适任考试。第八条 申请适任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船员服务簿复印件;(四)最近1年内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五)符合发证机构要求规格、数量的照片;(六)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第九条 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4、。持有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向原发证机构申请适任证书重新签发。申请适任证书换发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船员服务簿复印件;(四)适任证书复印件;(五)最近1年内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六)符合发证机构要求规格、数量的照片。第十条 申请适任证书补发的,应当向原发证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在发行范围覆盖原适任证书适用航区(线)范围的报纸上所登载的适任证书遗失声明(适任证书遗失申请补发时适用);(四)原适任证书原件(适任证书损
5、坏申请补发时适用)。第十一条 适任证书职务信息页类别和职务资格栏标注为“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并在备注栏标注“限在上海市核定水域内使用”。航线签注页只须签注上海市内河及黄浦江、某某区(县)内河,对渡运船舶的航行也可采取注明指定渡口的方式进行签注。第十二条 适任证书的制作应使用内河船员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彩色激光打印机(包括相片打印),并加盖发证机构行政公章(红印)。空白适任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第十三条 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实行许可制度。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针对不同的船员培训项目,申请并取得特定的船员培训许可,方可开展相应的船员培训业务。任何国家机关
6、以及船员培训和考试的主管部门均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船员培训。第十四条 申请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考试者,应参加驾驶和轮机常识科目的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理论考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及格分数为60分;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第十五条 申请适任考试者应当向有相应适任考试权限的考试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适任考试报名表: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报考适任证书类别、职务资格、航区(线)等内容;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船员服务簿复印件; (四)符合考试机构要求规格、数量的照片。第十六条 理论考试或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自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2年内申请各1次补考。申请适任考试补
7、考者,应距初次考试时间60天后向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适任考试补考不及格者以及逾期未申请理论考试或实际操作考试补考的,所有考试成绩失效,需重新申请适任考试。第十七条 考试机构应当在理论考试或者实际操作考试结束后30日内公布相应考试成绩。适任考试成绩自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相应科目均合格后1年内有效。第十八条 持证人任职不得高于适任证书所记载的类别和职务资格,也不得超出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航区(线)。第十九条 发证机构应当为每名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建立档案,对船员适任状况实施连续的跟踪管理,并在法律允许查询的范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相关资料。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 内河 小型 船舶 船员 考试 发证 办法 地方 海事局 1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