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共9页).doc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共9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共9页).doc(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二十一、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在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并使施工生产现场用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做到安全可靠,促进指挥部和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中涉及的相关安全和防护规范应遵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如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3787-199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5003419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JGJ46-19
2、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的现场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生产用电安全主管部门和人员,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将施工生产现场用电安全纳入定期安全检查的范围,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的部门和具体负责的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生产用电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生产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生产水平。 2、根据施工用电负荷、分布情况、施工工期,配备相应的专职电
3、气技术人员或一定数量的专职电工,以保障施工生产用电的正常供给和安全。 3、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施工,生产要求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组织编制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作业与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编制施工生产用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方案。 6、定期组织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六条 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电气作业。 1、进行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程、规范和标准;不违章指挥。 2、负责编制施工生产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进行日常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管理。 4、审查电气作业所需申办的电工作业票和电气作业票。
4、5、参与正常的用电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修、测试。6、参与涉及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编制涉及电气作业或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第七条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l、认真贯彻执行电气作业及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2、负责日常施工生产用电布置、架设,用电装置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拆除。3、实施电气操作或电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有效的保障自身和作业安全。4、对电气作业、电工作业的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验、试验,保障使用时的安全性能。5、负责日常用电安全的巡回检查、督促、宣传教育,对发现和存在的
5、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第八条 使用以电为动力源的设备、装置、工器具(以下简称用电器具)的操作人员。1、认真学习、掌握用电器具的有关安全用电知识及使用的用电器具的性能、操作规定和操作程序。自觉遵守相关用电器具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操作程序。不违章操作;不得擅自从事电气或电工操作。2、认真检查维护用电器具,保障用电器具,尤其是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动作准确。严禁用电器具带“病”运行。3、负责保护用电器具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配电箱、开关箱的完好、整洁,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4、熟知触电救护的一般常识及方法。第三章 施工生产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 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一般应进行专门的施工组织设
6、计,以便对施工生产现场用电及安全保障进行全面的规划,作为施工生产用电布置实施、安全管理与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施工生产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一条 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二条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1、了解、掌握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2、现场勘探; 3、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4、进行负荷计算; 5、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
7、型、规格; 6、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7、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三条 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与控制的基本规定 第十五条 现场施工生产用电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生产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生产 用电 安全管理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