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共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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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广东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与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中医201718号),结合我市“十二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十二五”基层中医药工作成效“十二五”以来,我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各区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
2、建设力度,全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97.35%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包括类、类、类,下同)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22.24%;能够运用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数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例为91.15%;有1家区级中医医院达到了三级甲等水平;建立了市、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与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2.29%、47.21%,各项指标较2012年均有明显提升,中医药为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须达到以下指标。(一)进
3、一步强化以区中医类医院为龙头,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体,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以及中医保健场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服务设施基本完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二)90%以上区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85%以上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达标;100%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创建2-3个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三)所有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相当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
4、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达到30%以上。 (四)各区中医类医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相当于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每万居民有0.4-0.6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到25%以上。100%、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六)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七)90%以上社区健康服
5、务中心设有中医药文化宣传栏,区域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三五”初期提升10%。(八)巩固和发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1.加强区级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深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深卫计发201728号)等工作要求,加强区级中医类医院建设。一是不断完善升级现有政府举办区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改善服务条件,到2020年全部达到最新的国家建设标准;二是鼓励现有政府举办区级公立中医医院根据人口分布及业务需求,增设不同功能定位的分院机构,探索和推广集团化模式;三是原则上保证每个区设立至少1家公立中医类医院。2.加强
6、区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编发深圳市综合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工作指南,定期组织开展医院落实中医药政策专项督查评估。要求区级综合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和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2016版)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区级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和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2016版)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广东省乡镇卫生院
7、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的要求,加强我市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中药房建设,加强、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医诊疗设备及场地配备,使其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条件。4.鼓励支持社会办中医、营造公平开放社会办中医环境。制定深圳市推进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方案,并制定完善系列政策加快推进社会办中医发展。全面取消对社会办中医在选址、距离、数量和医保定点协议机构数量限制;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适当补助;全面放开中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施中医师执业注册一址注册全城通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境内外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国内外医疗健康集团企业来深投资举办名中医
8、诊疗中心;创新社会办中医监管模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将社会办中医机构融入区域医联体,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二)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区级中医医院要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肛肠、老年病等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强化中医诊疗技术水平,推广实施至少30个以上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不断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标准;区级综合医院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制定的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区级妇幼保健
9、院应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服务能力以及健康问题保健指导和干预能力;加强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医特色建设,推广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作用。通过组建医联体、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我市中医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2.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市区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中医药服务团队开展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专
10、题培训。充分发挥区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率。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制定的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应不少于40%。 3.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根据广东省推进中医“治未
11、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深圳市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市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诊疗外,稳步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积极提供中医药咨询指导和人员技术培训,向社区居民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方法,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项目。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以老年病、慢性病为重点,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结合。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学
12、校、写字楼、企业等功能社区人群,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开展针对性的中医药服务。注重发挥中医护理在社区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中的独特作用,提供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健康宣教等中医护理服务。4.推进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要积极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推广应用家庭医生中医药签约服务包,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1.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
13、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2.进一步强化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建立机制,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学历教育等方式,加强在职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提高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技能,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名以上;区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 3.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继续开展我市“西学中”培训班,以及各类中医知识技术培训班,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知识为主的全科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要
14、内容,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4.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1)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中医“治未病”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市、区相关行政部门要对其培训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督导、考核和评价,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要求其5年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2)建立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各区要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指定区中医院或一家中医药技术力量雄厚综合医院作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区级推广培训基地,
15、并指定至少10名、每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至少要指定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区域内和本机构内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要建立适宜技术推广考核奖惩机制,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区级中医医院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年度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要积极发挥中医药行业协会(学会)以及民营医疗机构在适宜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5.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1)加强区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加强中医电子病历、辨证论治、中医药知识库等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
16、规范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数据的规范上报,实现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与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2)完善社区健康服务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以我市现有社区健康服务信息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效率,围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推动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应用,实现社区医疗卫生“一网式”、“一站式”服务。 (3)推动“互联网+”基层中医医疗。区中医医院和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
17、、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让群众享受到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6.进一步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加强城乡中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要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中医办20159号)及城市三甲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下沉基层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我市每所确定对口帮扶关系的三级中医医院按照省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对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完成帮扶工作目标,并原则上每年派出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选派人员中,中
18、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数占比不低于80%。三级中医医院要采取驻点帮扶、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学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强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高受援单位中医药服务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及管理水平;要以签订协议书的形式确定对口支援关系,在协议书中要明确对口帮扶总体目标、年度任务、支援方式、支援时间、量化考核指标和支援医院派驻人员的相关保障,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7.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规范管理。 (1)进一步加强中医规范管理。各区要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基层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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