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主体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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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主体责任清单_市财政局 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讨论稿)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5项) 市财政局党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监管责任、推动责任、支持责任和表率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市财政局机关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一
2、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科级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检查考核。 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局机关科室、局属系统单位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了解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和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组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指导督促局机关科室和局属系统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选好用好干部 5、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3、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用人导向。 6、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组对局机关、局属系统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选拨任用干部之前充分听取驻局纪检组对拟提人选的意见严格把好人选的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7、强化责任追究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选用干部的不正之风。 8、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及时调整不适宜继续担任科级干部职务的人员。 9.建立教育、监督、约束常态性管理机制防止干部“提拔后生病”。 (三)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 10、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
4、众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的行为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1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 12、加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系统各单位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3、完善局机关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层层落实监督责任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4、按照_市财政局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六权治本”和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的要求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15、认真贯彻落实“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六
5、权治本”要求确保行政许可、资金使用、财政监管、行政执法等权力规范行使。 16、着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规范各类审核、批准、备案程序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公开透明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 17、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五)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执纪监督问责 18、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19、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批办、研究、听取纪律审查工作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解决违规、违纪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20、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坚持有案
6、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1、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的监督。 (六)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22、以上率下以班子自身建设带动干部队伍建设。 23、以健全制度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核心带队伍、抓队伍、强队伍。 2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 25、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带头依法办事。 二、市财政党组书记责任清单(13项) 党组书记是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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