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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国体育系全国体育系统统人才状况人才状况调调研研实实施方案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体育人才状况,科学预测体育事业发展对体育人才的实际需求,并为制定“十一五”体育人才规划和加强全国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现实依据及决策依据参考,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开展全国体育系统人才状况调研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的(一)建立全国体育系统各级体育人才信息数据库,为合理使用和配置体育人才资源,特别是为 2008 年奥运会的人才选拔和使用提供依据;(二)研究我国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依据;(三)进行体育人才需求
2、预测,对我国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政策建议,为制定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一五”体育人才规划提供依据。二、范围和对象(一)全国体育系统内的各类各层次体育人才,包括省、地、县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教体局及文体局等部门中从事体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上述单位正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上人员的信息,填写在全国体育人才基本情况2调查表中。在役运动员的基本情况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系统中的信息为准,此次调研不再重复填报。本项调研数据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6 月 30 日。(二)退役运动员及虽未办理退役手续但已停训、准备退役的运动员。以上人员的信息填写在单独设计的待安置运动
3、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和退役运动员安置情况统计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直接负责,两表的发放、填写、收集、统计工作于 2006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并上报全国体育人才调研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项调研数据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三、主要内容(一)收集各类各层次人才的基本信息,具体涵盖工作单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年龄、出生地、参加工作时间、月收入、健康状况、所在部门及职务、外语水平、职业资格、学历有关情况、工作变动情况、培训经历、个人身份及相关情况、获得的荣誉、奖励及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建立各级体育系统人才信息数据库,并了解、统计退役运动员安置情况。为更好地发挥信息数据库的
4、作用,加强对体育人才状况的动态了解,今后每年将对信息数据库数据进行定期更新。(二)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评估,着眼于举办 2008 年奥运会和体育事业全面、3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进行体育人才需求预测,提出政策建议,制定本地区“十一五”体育人才规划。四、组织领导(一)国家体育总局成立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局副局长王钧同志担任组长,总局有关司局主要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局人事司,总局机关职能司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调研工作。(二)省、地、县三级体育行政主管部
5、门成立相应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组织专门人员集中时间完成调研任务。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体育人才状况调研的联络工作。五、组织实施和调研方法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制统一的全国体育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软件系统,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全国范围的总体部署、培训、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计划单列市的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由所在省统一组织实施。调研工作按照行政区域进行,由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辖行政区的调研工作进行部署、
6、培训、信息收集、录入、审核、上4报、汇总分析。其中,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和上海、武汉、西安、成都、沈阳等五所体育院校的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由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负责。六、时间安排全国体育系统人才状况调研按统一进度展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准备阶段(2004 年 6 月-2005 年 5 月)12004 年 6 月至 10 月,成立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组织机构,研制全国体育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软件系统。22004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 月,在山东、湖北两省开展试点工作。32005 年 2 月至 5 月,对两省试点情况进行总结、论证。(二)全面实施阶段(2
7、005 年 6 月-2005 年 9 月)12005 年 6 月 27 日,在全国体育系统人事工作会议上对全国体育系统人才状况调研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启动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2.2005 年 7 月 12 日至 15 日,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研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 32005 年 7 月至 8 月,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及五所院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调查、填表、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国家、省级、地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县级体育行政5主管部门分别作为调研的基本组织实施单位。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硬件设备不能满足信息录入要求的,可由其所属地(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录入。
8、(1)7 月 15 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本地区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2)7 月 16 日-8 月 20 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本地区调研人员培训和全国体育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填写工作;(3)8 月 21 日-8 月 31 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本地区全国体育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审核及录入工作;(4)9 月 1 日-9 月 5 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审核、上报本地区各类体育人才信息(各类人才填写的全国体育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由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妥善保管)。4.2005 年 9 月 15 日前
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调研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的撰写,并报送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2005 年 9 月 30 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撰写本地区体育人才“十一五”规划,并报送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汇总阶段(2005 年 10 月)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国体育系统6人才状况调研成果进行汇总、审核。(四)规划研究编制阶段(2005 年 11 月-12 月 15 日)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汇总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撰写完成全国体育系统人才状况调研报告和“十一五”体育人才规划。(五)总结阶段(2005 年 12 月 16 日-12 月 31 日)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整个调研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全国体育系统人才状况调研工作。七、调研经费根据调研信息共享的原则,由国家体育总局提供部分启动资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配套资金。各地要结合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调研实施方案,在经费和人员上给予保障。八、总结和表彰全国体育系统人才状况调研工作结束后,全国体育人才状况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在调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对虚报、瞒报、迟报或拒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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